一个适合聊天的下午

一个适合聊天的下午

作者:袁与年 状态:完本 日期:10-12

要有多小的概率,才能让我和前任分开一千天后,在同一家咖啡馆相见。 我将杯中的拉花搅碎,恰逢此时,看见他走到我面前,不请自来地落座。 我们一直聊到太阳下山。 然后随着夕阳各奔东西。 小短篇,酸甜口。 *书名来自陈奕迅《想哭》…

最新更新第32章 番外终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袁与年
    【接档文《引羊入室》,寄人篱下+暗恋成真,文案见最末】【本文预计8.8倒v,看过的朋友无需重复购买,感谢支持正版~】宋千翎是在前男友的葬礼上遇到周佩弦的。彼此和平分手,余得些情面,前来送对方最后一程。周佩弦是她前男友的亲弟弟,刚留学回来的他坐在角落,一身黑来得肃穆,眉眼却尽是轻佻。-有人介绍她的身份,周佩弦闻声望向她,颇为玩味地喊了句嫂子好。宋千翎面带愠意,重申了两人已经分手的事实。分手了好啊。周佩弦笑眯眯地盯着她看,不然守寡多难受。周父周母气到要揍他,周佩弦一边躲着飞来的拳头,一边在夹缝中冲她眨了下眼。-亲哥哥刚下葬,他不该袖上别着孝章来酒吧。更不该将他哥哥的前女友拉到角落——别人都说,前男友是死了的好。周佩弦俯身凑近她耳畔,轻声道,那别人有没有告诉你,弟弟要比哥哥好?-1v1,sc,he略狗血,本质女主成长向,道德要求高的朋友慎入。*文名引用自彭羚《无人驾驶》-【接档文《引羊入室》求个收藏~】高一那年,母亲寻了个住家保姆的工作,常今墨被迫同母亲一起寄住在主人家。主家夫妻二人常年在国外打拼,家里只余个正值高三的儿子,名叫齐迹。寄人篱下的滋味很不好受。要说比它更难受的,大概就是暗恋一个不可能的人。-齐迹个高人帅,染了头白金色的短发,要多张扬有多张扬。别人的高三,是没日没夜地学习;齐迹的高三,是唱K蹦迪开趴。哦,大概还有逗逗这个新来的腼腆小姑娘。-又一个周末,客厅里聚满了齐迹请来的同学,热闹非凡。母亲一早外出买菜,常今墨不得不担起母亲的任务,在厨房备好一桌饮料,两杯两杯地端出去。有人问起她是谁,常今墨目光闪躲,犹豫着要坦白时,却见齐迹接过其中一杯饮料,自然地和她碰了个杯。我妹妹,可爱吧?齐迹说着,把她按在沙发上,独自起身,剩下的我来端,不然,别人该说我欺负你了。常今墨僵坐在沙发上,放在腿侧的手触及他残留的余温,心砰砰直跳。
  • 作者:袁与年
    【接档文《失控》求个收藏~文案见最末。】常洛灵在图书馆看中了一个男生。他穿着工整的白衬衫,眉目淡漠,连握笔的手都修长好看。常洛灵当机立断,给帅哥买了瓶水,要了联系方式。结果对方水没收,联系方式也没给。常洛灵不死心,找朋友问了个遍。得知帅哥名叫谢宜铭,在校公众号评选里拿过校草,好看是真好看,难追也是真难追。入学一年多,追他的女生前赴后继络绎不绝,没有一个成功的。朋友说完,以为常洛灵肯定要打退堂鼓。结果对方拿着刚要到的联系方式,果断发送了好友申请。与其守株待兔,不如主动出击。我们修狗想要的,就一定要拿到手!-谢宜铭最近觉得,自己本就不平静的生活,变得更吵闹了。不论上课下课,图书馆食堂,他总能看到一个活蹦乱跳的身影。一开始他觉得烦,后来他觉得……烦一点也挺好的。直到有天,突然没人烦他了。谢宜铭莫名开始想念从前的吵闹。某暗中观察的修狗:嘿嘿!计划成功!乐天狗狗x傲娇猫猫,常洛灵x谢宜铭(不是真的动物……)甜的甜的甜的!修狗不允许大家不开心,所以祝大家笑口常开!-【接档文《失控》求个收藏~】宋千翎是在前男友的葬礼上遇到周佩弦的。彼此和平分手,余得些情面,前来送对方最后一程。周佩弦是她前男友的亲弟弟,刚留学回来的他坐在角落,一身黑来得肃穆,眉眼却尽是轻佻。-有人介绍她的身份,周佩弦闻声望向她,颇为玩味地喊了句嫂子好。宋千翎面带愠意,重申了两人已经分手的事实。分手了好啊。周佩弦笑眯眯地盯着她看,不然守寡多难受。周父周母气到要揍他,周佩弦一边躲着飞来的拳头,一边在夹缝中冲她眨了下眼。-亲哥哥刚下葬,他不该袖上别着白花来酒吧。更不该将他哥哥的前女友拉到角落——别人都说,前男友是死了的好。周佩弦俯身凑近她耳畔,轻声道,那别人有没有告诉你,弟弟要比哥哥好?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妖生无趣A
    如果我喊你『妈妈』的话,你会带我走吗? ◇超级无敌雷和狗血OOC的文,入坑请谨慎。 ◇主要讲述和哒宰的亲情线故事。可能会有cp,但占比多半不会很重,看故事走向。(和哒宰只走亲情向) ◇最开始两个人的感情都很复杂,女主最开始的母爱既有身体潜留意识也有自身移情原因,各种事情都是要慢慢相处出来的。两个人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后面会超越血缘,一起探索活下去的意义。
  • 作者:卿妤
    结束了那段卑微的婚姻后,唐婉婉觉得日子也没有想象中难过一晃五年,她身后多了一个虎头虎脑的小娃娃,巧笑嫣然地和他曾经的好友约会。他看着缩小版的自己,气的掀桌:女人,想要带着我的儿子再嫁,也要看我答不答应!这个曾经粘着他,想尽办法讨好他的女人,竟高傲的扬起下巴:这位先生,你的臆想症又犯了。更何况,我和你不熟。他眸光一冷双眉轻佻,性感浑厚的声音带着浓浓地诱惑:睡了三年,还不熟?回来,继续当我的赵太太!她轻轻地甩开他的手,明亮清澈的眼眸透着不屑:赵太太?我早就不稀罕了!小娃娃拉了拉她的手,瞪着无辜的大眼睛:妈妈,我要找爸爸!她笑得真诚:你爸爸已经变成小鸟飞到天国了。身旁的他听了青筋暴涨,咆哮如雷:女人,你死定了!
  • 作者:星空独者
    一念天地变,一意苍穹怒; 一掌风云动,一剑沧海啸! 为了替亲人报仇,他踏上了无尽的杀伐之路,为重造魔族,他血溅轩辕帝; 他手执修罗剑,化身修罗帝,以风华绝代之势,艳冠天下。 为追求武道之巅峰,他力破虚空,脚踏百万伏尸,血染异世星辰!
  • 作者:Juste
    CP卫云。
  • 作者:行清
    谢时,本业是中农大研究生,副业是某站美食大主播,一觉醒来穿越古代,开局就是家中断粮,身为书院主厨的老爹遭人陷害,即将面临牢狱之灾的难解之局。 谢时:莫慌,问题不大。献上红糖黄泥脱色法,换书院从轻发落。 原本是为了惩治小人主动救的场,没想到书院副山长竟递来橄榄枝,盛情邀他做食堂主厨。 为了养家糊口的谢时于是重操副业,靠神仙手艺养活一书院老小,还有一些来历不明的前朝遗孤遗老,附赠一大堆奇奇怪怪的蹭饭人士 某著名理学大儒:虽然东沧书院的经世致用学说与吾不合,但食堂佳肴却是人间难得,明年的讲会请帖记得给我一张! 某云游四方大儒:不知道贵院是否还缺讲学之师呢,老朽不才,有一学说可教授,月俸什么的倒是无所谓,只要包一日三餐就行。 某劫富济贫的海盗头子:招安也不是不行,条件是谢厨的酒肉要管够! 谢时忙时做美食,闲时便重操正业,搞搞种植培育嫁接杂交,还能顺便投喂一下高冷男神邻居山长,一不小心还培育出了高产杂交水稻,实现了养活天下一半人的宏愿! 唯一的烦恼大概就是他明明只想开一家普通的食堂,结果山长和书院老小吃饱了撑的非要拉着他去造反 谢时:看来还是吃太饱了!
  • 作者:池陌
    1.以手速闻名的游戏圈网红,李瑞希给赖以生存的手上了保险。 某天,她手指卡在戒指里,不得不找来消防员。 一身火焰蓝的高大男人逼近,半跪在她面前,牵起她的手,贵吗? 李瑞希咬牙,这可太贵了!上了保险的呢。 秦烈蹙眉,我说的是戒指,需要切割。 哦哦哦,淘宝9.9买的,不然怎么需要消防员呢? 李瑞希想他们见面时就注定要在一起的。 毕竟他那个姿势可太像求婚了。 后来有人问秦烈,跟一千万的手谈恋爱是什么感觉? 秦烈冷脸不答。 2.以前有人约秦烈,秦烈从来不理,只弹弹烟灰,讥诮:你算哪根葱?老子凭什么让你爽? 后来李瑞希撩他,他态度冷硬,理都不理。 小姑娘被伤了心,身边有了不少追求者。 一向冷硬的秦队却慌神了。 对别人冷淡.对女朋友骚话连篇的消防员 X 人美歌甜的游戏女主播 #追妻火葬场# 文名引自《霍比特人》片尾曲《I see fire》 I see fire inside the mountain. 我见烈焰,起于孤山。 - 一句话简介:烈火灼人,你胜似火焰
  • 作者:当年明央
    【文案剧情写完,已肥可宰!】灵霄看了一本仙侠文。男主下凡渡情劫,为救女主散尽修为除魔证道。但灵霄却喜欢文中那个美强惨反派——大魔王谢无佞。一个穷尽三千年从万魔渊爬出来,就为让整个三界挫骨扬灰的病娇疯批。以一己之力逼得男女主神魂尽毁。封印他后,神族倾尽能力,以上古之法点了一抹纯灵善念在这疯批魔头额心,试图引他改邪归正。但这魔头死不悔改,花了三千年,又冲破无妄海炼狱,打算再次拉着三界跟他一起沉沦。这次,灵霄穿过去了,穿成谢无佞额心那抹上古纯灵——她要负责用善念约束大魔头不许干坏事。灵霄:啊?无妄炼狱都压制不了这灭世魔头,她能咋办?再说她还蛮吃这家伙疯批劲儿的,既穿进他脑子里,不如…一起把魔渊做大做强?*谢无妄天生邪种,被父母抛弃,在最黑暗的深渊中苟延残喘,从不期待世上会有人爱他护他陪伴他。只是这一次,他从深沉封印中睁眼,眉心多了个会在他脑子里说话的人。啊,这世界好无聊哦,谢无佞不如我们一起去毁灭吧?……起初,谢无佞很烦整天在他脑子里叽叽喳喳的小东西。他打算将她埋进紫府小域界,小家伙却说:哇,我从未见过这么美的风景。他又将她带到怨魂哭嚎鬼气森森的魔渊,小家伙说:天呐,谢无佞你家住城堡哎!……直到有天,小家伙不见了。他忽然觉得,魔渊怎如此荒凉。谢无佞一身戾气杀上仙界,如修罗降临,将整个天宫焚成火海。一双碧瞳,映得血红。漫天血光中,他走来,在摇摇欲坠的诸神大界下抚去伤口的血,朝灵霄伸手:找到你了。灵霄只知道谢无佞生来凄惨孤苦一人,她是陪伴他的第一个朋友。可她不知道,如果这一次谢无佞没找到她,是真的会拉着整个三界给她陪葬。包括他自己。*疯批大魔王治愈小仙女双向奔赴,治愈救赎,he——————————————————安利我的完结文《原来我拿的是师娘剧本》云初穿进一本师徒恋修仙文。她是只九尾狐妖,潜进男主宗门,会在男主渡劫时偷他一滴心头血,顺便给男女主创造培养感情的机会,然后被男主的师妹一剑捅死,这就是她这个炮灰的结局。男主伏渊,是太行宗老祖亲传弟子,万年一遇修真天才,仙门最年轻的剑仙。天生剑骨,双龙纯阳之身,二十七岁这年,便迎来大乘雷劫。云初:这炮灰谁爱当谁当,告辞!不料她误入秘境,一道天雷劈得她和男主互换了身体。不仅身体互换,还痛感共享。一人受伤,痛苦加倍。一人酥爽,两人升天。……为防云初这个小弟子用第一剑仙的身份做不妥之事,伏渊只能时刻盯着她。同时寻找秘法让两人神魂换回来。可这秘法,却有点子离谱。需得灵肉合一身体才能换回。看着陷入沉思的男主,云初警惕:不行!换别的法子!这可是本师徒文,男主的真命天女是那个来给他送药的徒弟。伏渊抬眸看她许久,沉默不语。时间就这么一天天拖下去。云初白天兢兢业业扮演高冷男主,代他关怀徒弟;晚上在他严厉督促下苦逼地修炼学习。直到一天,魔帝重现,联合妖界攻打仙门。拖不得了,当晚伏渊用双秘法使两人身体换回,一夜过后,天不亮就披裳持剑上阵诛魔。混战中,云初拍拍屁股趁机溜了。大战结束,伏渊披星戴月赶回宗门,疯了一般寻遍整个宗门,也没找到那个叫云初的弟子。摆在他面前的,是一具被业火焚烧得面目全非的尸骨。谁也不知,明明这一战仙门大获全胜,为何伏渊仙君一夜白发,在峰顶枯坐了整整七日。使人望之生悲。*直到一天,他在上丘见到妖界新任帝姬,一群美少年环绕服侍,莺歌美酒好不快活。那日,在场所有修士看见,素来清冷无欲的伏渊仙君失魂落魄,双目渐红。ps:专栏还有更多完结文可选哦~
  • 作者:迟小椰
    25岁的裴楠人生有道过不去的坎郑书昀。 郑书昀住他对门,上学时成绩比他好,工作后赚的比他多,体力比他强,就连那个都比他大 他曾问某个郑书昀的追求者:为什么追郑书昀不追我? 对方:你长得太漂亮了,我更喜欢郑书昀那种有男人味的帅哥。 然而面对这些,郑书昀通常只摆出欠揍的冰块脸,维系淡泊人设,背地里却蔑视他。 他是怎么知道的呢? 因为四年前的毕业舞会,他和系花练交际舞,由于总踩系花的脚,被无情换掉。 他黯然神伤,转头就见郑书昀在笑,那笑容愉悦夹杂满意,分外诡异。 他综合分析:是嘲笑! - 某天,裴楠得知郑书昀即将出国深造。 他愣愣想:太好了,郑书昀终于要滚蛋了 为庆祝,他去了酒吧。 几杯下肚,莫名的伤心涌上心头,很快越扩越大,促使他从微醺喝至大醉。 - 第二天,裴楠腰酸背痛地醒来,发现身边躺了个帅哥。 再仔细一看,草,这不是要出国的混蛋郑书昀吗! 守身如玉25年,居然被郑书昀给糟蹋了! 他悲愤不已,却听那清冷薄唇蹦出一句惊世骇俗的话: 裴楠,你睡了我,就要对我负责。 * 外冷内骚把受吃死深情攻x炸毛却怂缺根筋美人受 * 郑书昀是攻 双向初恋/对头变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