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机大侠刘伯温

天机大侠刘伯温

作者:云中岳 状态:完本 日期:09-03

公元一千九百三十年四月的一天傍晚,从福建到印尼谋生的华侨年青小子林绍良,在叔父的店里干了一天的售卖花生油生意后,把几个朋友约返店中,焚香设坛,玩一个请神扶乩的游戏。朋友问的多是婚姻、钱银等急功近利的切身事。沙盘上的乩笔亦回答了一通似是似非的答复。到林绍良时,他默默地想了一会,虔诚的向乩盘俯身一拜,然后才轻轻地念出一句道:自身!前途!沙盘上的乩笔先是不动,似乎被请来的和合二仙亦不敢轻举妄动。林绍良见状,又俯身深深的一拜,祈颂道:有凶示凶,有吉示吉,急急拜颂!林绍良的话声刚落,沙盘上的乩笔忽然龙飞凤舞的移动起来,在沙盘上现出一行文字道:吾明朝刘伯温!汝欲问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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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栏预收《他的戏精娇美人》《长公主无中生孩后》求收藏!】本文文案:容雪身为容国公容家唯一的女儿,从小便是家里的小娇娇,受着宠爱长大。可忽有一天,她心情恹恹。因为她知道,自己重生了,而在不久的将来,她还要进宫选妃。不逃,她就得入宫,和三千后宫争风吃醋,然后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逃了,她就会连累父母和容家,自己还会摔下悬崖,同样是尸骨无存的下场。容雪心情恹恹,叹了口气,选择了进宫。进宫总能让她护住容家,让她活长一点吧,还能不被摔死。进宫后,只想咸鱼的容雪发现,她不仅活长了一点,而且还有心想事成的本事。就是那个讨人厌的皇帝,怎么怎么赶都赶不走?她可不想被那些女人吃得连骨头渣都不剩!眼看自己成了贵妃,成了大家眼中的众矢之的。容雪不高兴,踢了踢身边人,都怪你,说好了你来可以,不给我升位分的。俊朗的男人捏着怀里的细腰,耳鬓厮磨:诞下龙子,母凭子贵,升位份是老祖宗定下的规矩。*新帝在宫里第一次见到容雪时,只觉得容雪欲擒故纵的把戏玩得实在是拙劣,提不起半分兴趣。可他真打算离开时,便听到一声可算是走了!新帝回头,容雪正一瘸一拐,头也不回地走了,分明是半分不在意他的离去。自此,新帝发现,他每次碰到容雪,总能听到一些新奇言语,好像是她的心里话。官家有什么好,累不累啊,你们在这儿争!好想吃桃子!好想去那上面看看!那个王爷长得真好看!当天,容雪便被新帝趁着四下无人时,拽到了屏风后面,狠狠地磋磨了一番,喑哑的嗓音不服输地道:阿雪觉得谁好看?初时,新帝只觉这小姑娘的演技拙劣,而他,也绝不会喜欢这样的女子。可当他想起所有,他才发现,他对她岂止是喜欢?她是他的所有。他愿她长命百岁,一生顺遂,但他不愿她心悦旁人,一刻都不行。元气可爱,只敢对皇帝撒气的小气包美人X表面疏离,实则偏执的腹黑阴狠皇帝。(双重生,先婚后爱,双洁)封面来自画师:沐时《他的戏精娇美人》文案:姜城是京城中有名的纨绔子弟,偏生了一副好样貌。最爱五花马,千金裘,以闲散度日为人生快哉。可有朝一日,他竟然被圣旨逼婚。没成亲之前,姜城:我死都不会碰她一下。成亲之后,姜城看着自己倾国倾城的小娇妻,为他做荷包把手扎伤,为他煲烫把自己弄成小花猫,怦然心动。心想:既然她那么爱他,他也不是不可以多疼她一点。姜城面无表情地递给了云昭一个小簿子。要我喜欢你很简单,照这个上面做就可。话语间,姜城看着云昭肤如凝脂的脸蛋,忍不住凑过去一亲芳泽,做好了,我就这么奖励你。笨蛋美人云昭:……脸色通红地翻开小簿子一看,上面写着:不准下厨;不准刺绣;不准喝酒;不准……心中直道:怎么回事?*云昭虽是兵马大将军之女,却从小因为体弱,与诗书相伴,长大至今除了身子弱点,可谓是百里挑一。可她最后看上了京中最大的纨绔,还用圣旨逼婚。原因无他,只因她想:这样的人一定耐不住她作天作地,定会一个不顺眼就休了她。在姜府作天作地的戏精美人云昭从来没想到,姜城会对自己动心,还将她宠到了天上。可她其实也有个小簿子,上面写着:利用姜城,完成人生理想!最后还写着:姜城是工具,是渣男,为全天下的女子祈祷,千万别嫁给姜城。姜城对云昭越来越好,云昭却越来越柔弱。姜城:昭昭一刻都离不开我,我要寸步不离陪她一辈子。云昭:我好柔弱!直到有一天,小簿子被发现……聪明反被聪明误,被自己坑死的假笨蛋美人X以为她最爱我,傲娇看脸真腹黑世子,1V1,先婚后爱。《长公主无中生孩后》徐婉清贵为晋朝长公主,骄奢淫逸,为人所耻。若不是有小皇帝护着,可能早就被人在背后骂死了。眼看婉清已至花信年华都尚未婚配,参她的奏折又多了新的一撂,小皇帝无奈,只好让她尽快选取驸马,择日成婚。婉清左看右看,那个琼林宴的新科状元不错,温文儒雅,饱腹经纶;那个年纪轻轻的小将军也不赖,身姿飒爽,英姿勃发;还有那个勋贵之家的世子,清冷高贵,却待她和气,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婉清心中纠结着到底选谁。等她终于确定好了,打算于她的生辰宴上告知小皇帝她的心仪人选。可谁曾想到,她的仇敌死敌摄政王居然抱着一个女娃出现了。女娃看见她,直扑扑地迈着小短腿朝她跑过来,软软地兴奋叫道:娘亲!婉清:你谁啊?谁是你娘亲?我不是!那头,长身而立的摄政王冰冷得好像藏了无数哀绪,开口道:长公主,你连我们的孩子都不认了吗?
  • 作者:朝鹤飞天
    日更,18:00更新重活一世,林初初才知道自己生活在一本甜宠校园文里。女主是活泼开朗,灵动漂亮,感染众人的小太阳。而她只是个十八线开外,全文描写不超过两百字的路人甲。她的好姐妹是女主的对照组,文中的恶毒女配。平日里拽天拽地的大少爷只对女主一人温柔。她暗恋的校草对女主颇为照顾,关系匪浅,就连她的邻居弟弟也对女主暗生情愫。上一辈子她太蠢,在女主的鼓励下不自量力和校草告白,代替她成为了众矢之的。她的姐妹为了帮她出气,和女主处处作对,最后下场凄惨。这一世林初初不敢再心存妄想,只想老老实实当个路人甲。……吴城一中的学生觉得林初初是个万人迷。低年级的学弟每天下课都会来找她,像个小奶狗一样粘着她。脾气暴躁,不喜和任何女生接触的大少爷,唯独不排斥她。就连高岭之花,清冷寡言的校草,看到她也会微笑着打招呼。林初初表示:呵呵,假的,都是假的。邻家弟弟不是来找她,是借着幌子偷看和她同班的女主。大少爷不排斥她的接近,是因为她是个存在感近乎为零的路人甲,根本注意不到她。至于校草看到她会微笑更是无稽之谈,那是因为他脸盲——女主和她身形相当,他把她错认成了女主!拜托,什么万人迷?醒醒吧,那是女主的剧本。身为路人甲她可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一句话:读作路人甲,写作万人迷。PS:雄竞,酸涩校园日常文,小学鸡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