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侠夜明珠

女侠夜明珠

作者:还珠楼主 状态:完本 日期:09-03

《女侠夜明珠》(五集十回23万字),武侠小说。本书曾以《关中九侠》书名于1948年5月至10月在上海《蓝皮书》月刊连载六期,未完;1948年11月改名《女侠夜明珠》,由上海华英书局出版、广艺书局印行单行本第一集,至1949年11月出版第五集,仍未完。浙江温州府山水最为灵秀,境内乐清县雁荡山风景尤为奇绝,自汉晋以来,名贤足迹甚多,流风遗韵艳传千古,凡称两浙山水之胜者,莫不首推雁荡。话说的便是这年由温州到雁荡这条路上突然出了两个隐名侠盗,操着关西和四川口音,常时往来出没于温州、乐清、雁荡之间,各穿着一身黑衣,头戴面具,鬓间插着一朵红绒梅花,身手矫捷,动作如飞,曾于一日夜间往来上述三地,专偷大户,人不能近,一任用尽方法,派上许多名捕,休想动他一根毫毛………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还珠楼主
    《铁笛子》(二十八回32万字),武侠小说。1950年出版。离开兰州北关十七里有一个地方名叫花兰堡,是个两千多户人家的大镇。地当水陆要冲,一面通着黄河渡口,一面又是官驿往来要道,商贾云集,甚是繁富。附近还有许多小村镇,到处水田纵横,土厚泉甘,出产丰美,昔年甘凉、宁夏、青海、新疆各省各地往来贩运的货物都以此为集散转运之地,无形中成了西北诸省的交通枢纽。河岸上下游停满舟船皮筏,人烟稠密,热闹非常。附近村镇富翁甚多,除拥有大片田业、聚族而居的多年土著而外,另有好些都是靠着贩运羊毛、布匹、水菸、杂货以及各种土产因而致富的大商人。地方富足,屋是五方杂处,平日倒也安静……
  • 作者:还珠楼主
    《独手丐》(二集五十八回64万字),叙述奇侠独手丐席泗及其弟子沈鸿、姜飞等武当、秦岭派的人行侠仗义,拯救劳苦百姓,打击土豪恶霸的故事。河南嵩山古称中岳,太室、少室峰峦奇秀,两峰对峙,相去约三十里,一则雄伟庄严,一则瘦削灵秀。而山阴沟阳一带,直达龙潭、卢岩两寺更多奇景,自唐以来高人隐士代有幽栖。而少林寺又为武家名区,自成宗派。四方英雄豪杰之上望风归附,以故异闻奇事众口争传。实则寺僧久惯山居,山势险峻,习于劳苦,单是体力便比常人健强得多,加上世传武功,自然看去个个精神,人人强壮。如论真正武功造诣,不特限于天资和体力强弱,便所传授的师长也有情感爱憎之分。那些因蒙师长垂青、认为衣钵传人的,固是独受恩知,秀出群伦;而资质愚鲁、性又桀骛的,不为师长所喜,在在寺中苦练多年,不特终日做些粗事,难窥本门心法,为了寺规太严,甚者还有重责被逐之险。这些人虽然未得少林真传,但自唐宋以来,寺僧注重武事已成宗风,代有名人,习武已成常课,平日耳濡目染,竞相仿习;而寺中风气,本领不到家的又决不许下山,除非偶然乘机逃走,即使犯规被逐,平日也曾经过考验,多少得有一点根底。否则重则处死,轻则禁闭庙后洞室之中,令其苦修,期满释出,想走仍是不能,甚或终身禁闭均在意中。此举原因少林寺名头高大,为防放出败类或是废物,在外面打着原来旗号招风惹事,有损本庙名望之故……
  • 作者:还珠楼主
    《女侠夜明珠》(九集三十九回45万字),1949年12月由上海育才书局出版第一集,至1950年3月出版第三集;第四至九集均未印出版年月。本文所记乃是蒲城一个少年,姓寇名公遐,出身本是耕读之家,从小好武,最喜结交江湖豪侠之士,才十七岁便匹马仗剑,出作壮游。与其好友结拜为龙山四友,专诛灭异派余孽,报效国家……
  • 作者:还珠楼主
    《皋兰异人传》(二集四回16万字),武侠小说。1943年一月,天津励力出版社发行,分上下集。甘肃省城兰州南关外三里有一座山,名叫皋兰山,为当地第一名胜,皋兰首县县名,也是为了这山而起。山的西面有一高岩,上有五条清泉,水力绝大,溅玉喷珠,飞流迸射,点缀得山中景物越发清奇。山离城甚近,上面更有好几处达官绅富的别墅,飞阁山亭,到处都是。每当春秋佳日,游侣如云,络绎不绝。凡去的人,都要到那五泉之下走走,渐渐把这山名也改叫成了五泉山了。这座古城,北关正对黄河。河对岸也有一座高山,山上有一座白塔,山名就叫白塔山,虽没皋兰山来得雄迈,一塔耸云,问以琳宫梵宇,倒也显得庄严壮丽……
  • 作者:还珠楼主
    《岳飞传》是武侠一代宗师还珠楼主最重要的历史小说之一,于1956年出版,全书20回16万字,讲述了岳飞从一个贫家之子成长为一代名将,最后含冤屈死的悲壮生平。书中贯穿岳飞一生的主线如拜周侗为师的曲折,大战仇敌的紧张,抗击金兵的智勇,剿灭群盗的恩威并施,都描写得大气简洁,极富传奇色彩;虽然大开大合,然而并不粗疏,对生活细节的描写,尤其具有人情味。对人物的心理也刻画得细致入微。岳飞的精忠报国、顾全大局、仁爱谦逊,都写得极其充实。《岳飞传》主要依据《宋史·岳飞列传》而作;采用旧式武侠小说的笔法,注重故事的布局结构,突出戏剧性与传奇性,充分、恰当地体现了岳飞一代名将的风采,确为一部超好看的岳飞传记。
  • 作者:还珠楼主
    《杜甫传》是武侠一代宗师还珠楼主的绝笔之作。1960年2月,作者躺在床上,开始口授《杜甫传》,由秘书侯增记录。断断续续,到1961年2月,终于完成了作品初稿。全书11回7万字,讲述了诗圣杜甫曲折潦倒的一生。由于作者善写武侠,尤其擅长讲故事,而杜甫的生平又与作者自身的身世很有相似的地方,因而《杜甫传》写得相当引人入胜和富有感染力。作者通过描写唐玄宗统治后期黑暗腐败的政治以及安史之乱给百姓带来的灾难,将国家的不幸与杜甫个人的命运紧密联系起来,写出了一个处于世运变换时期的伟大诗人沉沦穷困的命运,尤其写出了乱世中百姓的苦难。《杜甫传》文字优美简洁,结构紧凑有力,是一部不可多得的诗圣生命史诗。
  • 作者:还珠楼主
    《蜀山剑侠传》小一辈主要人物中的七矮,原以妙一真人之子齐金蝉为首,率同石生,南海双童甄艮、甄兑,南海玄龟殿散仙易周之孙、易晟之子易鼎、易震,因有一转动师兄弟未来,先只六人。金蝉想要凑足七矮之数,便就着妙一真人夫妇率领长幼群仙往铜椰岛,为大方真人神驼乙休与岛主天痴上人解围救灾,释嫌修好之际,暗中把白眉禅师的小徒弟小神僧阿
  • 作者:还珠楼主
    蛇长只六七尺,两腮奇大,目射凶光,只口角未张。花子抓处,并非蛇的七寸要害,蛇身下垂,也未蟠向身上。那么猛毒之物,除流泪点头,向众乞哀外,只有小半截蛇身在前,并不敢丝毫抗拒。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特里·普拉切特
    蒂凡尼获得了一顶尖顶帽,作为女巫的魔法和荣誉象征——但它是看不见的。她因此被其他实习女巫们取笑和怀疑。虚荣和蜂怪趁虚而入,想要霸 占蒂凡尼的头脑。记住,魔法很强大,但你自己更强大。在你真正获得了相应的能力之后,你并不需要任何装饰品去证明它。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红都龙珠塔
    踏上仙路,守护何方?
  • 作者:渔樵看海
    一个骨癌患者,被永恒天国选中,于游戏世界内探索、进化。他曾在英雄联盟世界中飞升,一剑斩碎虚空。他曾在只狼中"打铁",成就弑龙者、修罗剑圣。他曾在仙剑世界悟道蜀山,传授御剑术,开宗立派。他曾在刀塔世界背靠世界树,一人一剑守苍生.永恒国度,人类终极归宿……
  • 作者:春刀寒
    [原名《修真界的爱恨情仇雨我无瓜》]傅杳杳从小孤苦无依,没有修仙的灵根好不容易在妖魔横行的修真世界顽强长大,眼看就要过上好日子了灵魂突然被拘到了另一具身体内体内残魂看着精神不大正常,疯疯癫癫地大喊:我已在魔头体内种下情蛊!只要他爱上你,情蛊就会发作!届时他将受万蛊噬心碎骨断筋之痛,与你性命相连,同生共死!你要让他爱上你,让他受尽折磨,最后自杀取他性命!傅杳杳:什么仇什么怨???残魂喊完就消散了,傅杳杳成了这具身体的新主人傅杳,归元宗掌门之女,修仙界的天之骄女而人人都知道,归元宗一年前就被魔界的新魔君屠了满门,傅杳更是沦为阶下囚,备受折磨听说那魔头疯起来连自己都砍,食人饮血,凶残暴戾修仙界人人自危,谈之色变傅杳杳:所以一觉睡醒,我多了个大魔头仇人?我被囚禁了?我还给他下毒了?报仇是不可能报仇的,修真界的爱恨情仇跟她一个废物凡人有什么关系!傅杳杳只想远离疯批,苟活到老如果有一天能感化魔头,放她回到人界的小茅屋,那就更好了!而大魔头看着在自己埋尸庭院上种菜的少女陷入了沉思虐心版:傅杳杳被天道抹去痕迹的那一日百里貅识海里的绿洲一寸寸覆灭,又变回一片荒芜他不再记得当初在他白草黄沙的识海里种下一朵小花的少女也不再记得傅杳杳曾是他捧在手里的珍宝他又变回那个嗜血好杀的魔头,再相见时,三界尽在他掌中他看着跪俯在地的少女,淡声吩咐手下:把她扔到阵里去【疯批大魔头X社交牛逼症小太阳】【内含女主让男主失忆然后被男主杀掉的狗血剧情,慎入,HE】【祝大家看文快乐,本文其实是沙雕文啦】------------预收:《你来人间一趟》[一个暗恋成真破镜重圆的故事]你来人间一趟清风明月都为你折腰开文前放文案
  • 作者:幕璃
    神秘的身份,懵懂的爱情,曾经的迷梦牵动今生的纠结!她可以是冷漠血腥的,也可以温柔如水,今生又该何去何从?
  • 作者:小叶丸
    乔洋穿进一本豪门权谋小说里。 小说里他跟哥哥们争夺家业,同室操戈,反目成仇。还跟书中男主顾烨在商场上明争暗斗,势不两立。 只是一朝失败,满盘皆输。最后身败名裂还被家族抛弃,结局极其凄惨。 乔洋查了下账户余额,数着后面一长串的零: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 我去!我还斗个刷子! 先把手中职权让给了哥哥们,再撤了跟男主顾烨的竞标项目。从此远离商场争战,过着闲散贵公子生活。 每天就是玩音乐,逛夜店,舒心惬意,岁月静好。只是原本同他势不两立的人,看他的眼神越来越和善。 大哥:你好久没换车了,送你一辆新的。 二哥:南城那块地皮给你当生日礼物吧。 爹爹:零花钱还够吗,再给你打一千万。 乔洋:......搞事情么。 顾烨眯着眼睛:这是乔洋的新把戏,不能掉以轻心。 车门打开,一肤白貌美的男人走了出来,他清新脱俗,帅气阳光,瞬间周围万物暗淡无色。 顾烨心尖一颤,随手把开发项目拱手相让:没别的意思,就是想跟你做个朋友...... 这是一篇阳光温暖小受,把一篇男频权谋文改成纯爱甜宠文的故事。 只想逍遥过日子受VS总觉得受在耍他又心甘情愿上钩攻 --------------------------------- 新文已开《嫁给天界大佬的日子》 桑白是只刚成年的小妖狐,毫无预兆的发情期到来之时,他顺着身体本能寻找到了一位俊美无比,还拥有更强大灵力的男人。 当即释放诱素,把人迷倒睡了。 醒来后,发现男人竟是天界大佬九尾仙狐,是对一个小妖怪的他遥不可及的存在。 听说大佬心中有位白月光,从不对他人动情。还会把试图勾引他的妖怪扔进炼丹炉,烧成炉灰。 桑白吓的炸毛,为了保命他拖着疲惫的身体逃之夭夭。 第二天,天界一道指令,将他指婚给了赫渊。 桑白:...... 婚后,桑白跟大佬保持距离,小心翼翼生活,唯恐大佬认出了那晚的他。 ----- 赫渊来到人间百余年,成为神秘大佬,隐形富豪。 却总惦记着渡劫受难时救过他的一只小狐狸。久而久之那只不知长相的小狐狸成了压在他心头的一抹白月光。 直到他在一只企图吸取他灵力的小妖狐身上闻到了熟悉的味道,当即就从了人家,第二天还把人娶回了家。 可小家伙那晚明明很主动,婚后却故意装作不认识他,还处处躲着他。 赫渊忍无可忍,把人堵在沙发上问那晚的事。 桑白:!!! 他紧张狡辩:您,您认错人了。 赫渊默默拿出证据:一撮狐狸尾巴毛。 桑白一脸苍白,语无伦次:那,那就是.......我认错人了。 赫渊:嗯? 桑白:.....完了。 乖萌可爱受×默默宠溺攻。 为调节心情写的小甜文,不会很长。
  • 作者:清尊
    秦小游是个顽皮的孩子,每天放学跑到河对岸,去见住在小洋房里的李先生。李先生是个外国人,喜欢喝咖啡,种玫瑰,会弹钢琴会画画,还会教秦小游外语。虽然村里的人都对李先生敬而远之,但秦小游很喜欢他,然而,一场洪水让小村庄不复在,无数人家破人亡。三十年后,秦小游再次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古怪的棺材里,而身体还停留在少年期。李先生站在棺材旁,微微弯腰,温柔地朝他伸出手。欢迎回来,我的小朋友。.刚醒来的秦小游又饿又渴,盯着李先生的脖子,忍不住露出嘴里的小尖牙。李先生温柔地摸摸他的细发。小朋友要学会忍耐。对……对不起……呜……幼崽偶尔犯错没关系,不会,我可以教你。谢……谢谢李先生。错了,我是你的引导者。.圣格学院来了个新的血族幼崽,与其他优雅的血族不同,这个幼崽顽劣粗野、破坏力惊人,上学第一天就打了大贵族学生,被老师叫家长,所有人都等着看笑话。当李先生出现在学院,领自家小朋友时,众人都惊呆了。这个乡下血族的引导者,竟然是血族的王?.秦小游成为血族后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努力成年,迎娶李先生,走上人生巅峰。其他血族嗤笑:异想天开,血族一旦被初拥,再也无法成长。后来,秦小游不仅成长了,个子还窜到了一米八。其他血族:……哪里来的非典型血族?这不科学!【看文指南】①攻宠受,1V1,甜文。②本故事纯属虚构!非传统血族文,私设如山!本文架空带点朋克风!带点悬疑!③受会长大,成长型,成年后才会谈恋爱。④十年前的脑洞,如果觉得古早就对了。⑤封面绘画:@思维聚焦JUG——————预收一:《我穿成了妖精国的幼崽[西幻]》穿成妖精国的幼崽是什么体验?小小的个头,只有巴掌大,背后长一对半透明的小翅膀,喝的是露水,吃的是花蜜,睡的是花床,每天过着玩耍的小日子,无忧无虑,太幸福了!幸福个锤子。@@学不会妖精国的语言,连话都不会说,舒黎成了名副其实的哑巴妖精。作为曾经的高三学生,舒黎表示学外语太太太太难了!为什么穿越大神没有送他一个语言外挂?为什么他要像婴儿一样重头学起?妖精国语言是世界上最最难学的语言!别的妖精幼崽都会念诗了,舒黎还在牙牙学语。别的妖精幼崽都会唱妖精之歌了,舒黎还在学日常口语。别的妖精幼崽都会白魔法咒语了,舒黎还在学唱歌。……舒黎的自尊心受到了一万点伤害。他挂着两颗大泪泡,张着翅膀扑进精灵王的怀里,可怜兮兮地问:王,我是不是很笨?比月华还纯净美丽的精灵王轻轻地擦去他脸上的泪,温柔地说:斯佩瑞恩是妖精国最可爱的小精灵。被王赞美,舒黎找回了一点自信。语言学得慢怎么了?咒语不会念,他冥想啊!念咒只会影响他施放魔法的速度!NNNN年后,舒黎成了大陆上唯一一个瞬发魔法的妖精。——————预收二:《你的血很甜!》苏洛一直以为校医陆医生是个弱不禁风的男人,每次他受伤去包扎时,陆医生都一副要晕血的模样。某次,陆医生突然对他说:这么美味的血,浪费了太可惜。等苏洛反应过来时,陆医生已经把他膝盖上的血给舔干净了。他发现,舔了血的陆医生好像强壮了一些,甚至充满了侵.略性?苏洛:Σ(°△°|||)︴一次意外事件,苏洛发现世界上竟然还有一群以炎气为生的异能者。而自己的血里,自带炎气。莫名其妙的,他成了他们的猎物。生活弄得一团糟,苏洛快绝望了,陆医生对他说,只要每天和他KISS一次,就能护他周全。苏洛:━┳━━┳━苏洛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血液,居然能让异能者们疯狂!为了防止自己被当成祭品,苏洛委曲求全地答应了陆医生的要求。不过——和男人KISS多了,苏洛发现自己好像有些上.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