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踩死条虫子,你说我屠了条龙?

我踩死条虫子,你说我屠了条龙?

作者:黄泉隼 状态:完本 日期:09-03

【剧情向】+【无敌流】+【异能觉醒】+【党争文】刚刚分手校花就和我表白,还要来我家过夜?这泼天的桃花运真的让我给赶上了?救命!这个校花居然是个怪物,还要掏我的心窝子!被神秘组织的少女救下的姜槐只有七天时间来证明自己没有被怪物感染。七天之后,要么成为觉醒者被组织接纳,要么成为感染者被狩猎。但姜槐却走出了第三条路,既没有成为感染者,也没有成为觉醒者,而是成为了更加强大的兽,还是深渊级的帝王之兽。兽潮将至,无数觉醒者为了抗击兽潮而投身前线,而一只没有名字的兽却站在了人类这一边。…

《我踩死条虫子,你说我屠了条龙?》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东川笃哉
    千金刑警与毒舌管家一搭一唱的绝妙演出,幽默感十足的本格推理第三集登场!请恕我失礼,居然为这种程度的谜题而苦恼,大小姐还真是派不上用场呢。刚任职于警视厅国立署的菜鸟刑警宝生丽子,其实是闻名全球、坐拥无数企业的宝生集团的千金大小姐。而她的直属上司风祭警部,则是有钱人家的公子。这对大少爷与千金小姐的刑警搭档一如往常,调查命案现场的时候,毫不意外总是往错误方向推理,使得案情陷入胶着……就在丽子下班回家之后,一边吃着晚餐,一边闲聊着今天发生的事件时,在她身旁服侍的管家影山,将一针见血地道出破案的关键──怪盗盯上了沉眠于宝生家的珍宝?发现了身上饰品被抢走的女性横死尸体?接连发生的难解事件令丽子陷入危机……可是,大小姐的晚餐都白吃了,影山的毒舌与推理依旧状况绝佳!然后在最后的舞台上,影山、丽子,以及风祭三人的关系,也将面临巨大的变化──!?
  • 作者:张纵火
    莫含章穿书了。 还被随身绑定了一个反派辅助系统。 而莫含章的系统任务就是辅助荣王走完剧情,成为一个合格的反派。 书里的荣王是个超级大反派。 坏到主角们嗷嗷叫,哐哐撞大墙那么坏。 但是初遇荣王,作为一个老谋深算的女谋士,莫含章就发现这个男人有点傻白甜。 他有多傻呢。 傻到嘴甜的葡萄必须是喂给莫含章的。 最好吃的西瓜瓤第一口也是莫含章的。 至于他自己。 像个没见过世面的穷小子,只会傻呵呵啃莫含章剩下的西瓜皮。 看着这个胸无大志,每天只想吃喝玩乐的荣王。 看着这个最终成为主角团踏脚石死无葬身之地的荣王。 莫含章只能摸摸他的脑袋,将这个花团锦绣的少年护在身后,自己扛起反派的大任务。 渐渐地,京中开始流传荣王的深不可测只手遮天的传言。 至于吃瓜的荣王,他:??? 太子哥哥!我不想篡位呐! 父皇!我没有造反啊! 诸位大人!本王真的没本事! 本王真的没有什么坏心思啊! 本文又名:《霸道女谋士和她的雇主娇花小王爷不得不说的二三事》 【预收】《重生炮灰女配要躺赢[系统]》 薄焕然一朝醒来,发现自己重生了。 重生在她还是当年那个娱乐圈武打替身的时候。 那时候她是红遍大江南北当红小花蒋念念的武替也是散打界籍籍无名的小透明。 后来薄焕然凭借流畅俊逸的身手,不用威亚徒手攀上三层楼的拍摄花絮在网上爆火。 而各大吃瓜网友纷纷表示,没想到念念姐身手这么好,爱了爱了爱了粉了粉了。 蒋念念也因此在网上爆火,连剧带人爆火出圈。 而前一世的薄焕然却因为剧场场务失误,提供的道具防护不足,摔断一条腿终身残疾。 失去了原本属于她的一切荣光。 这一世薄焕然重生醒来,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竟然只是一本小说里炮灰,而女主就是蒋念念。 场务所谓的工作失误也并不是失误。 在自己死后,蒋念念凭借那一次出圈的拍摄花絮越站越高,成为娱乐圈最光彩夺目的巨星,并且还与原文男主极光集团的总裁,共同谱写一场悲欢离合的爱情欢歌。 重生后的薄焕然站在前世相同的拍摄场地勾起嘴角,她倒要看看这一对‘佳偶’能不能天长地久。 这一世,薄焕然要手撕绿茶婊,脚踏装逼狗,笑看傻逼狗咬狗。
  • 作者:沉默的糕点
    穿越玄幻版中国古代,成为阉党一小太监。 太监养成系统启动,目标:称霸阉党,入主东厂;恢复雄风,迎娶未来女皇。 杜变发现在梦境中能够预知即将发生之事,躲开灾祸。 而且在梦境中修炼学习,时间变慢十倍,脑域开发提升十倍。 从此,他要无敌了!
  • 作者:一碗苏
    别人穿越最差做个丫鬟,别人种田最差扛个锄头,别人撩汉最差撩个太监,古月月倒好,过了条小河,就被一帮原始人拐没了影。来到N万年以前,吃了上顿没下顿,整个部落就三个石锅,至于未来夫君,只会每天穿着兽皮、拿着棒子对她秀肌肉好在月月生来是个探险家,生猛起来不亚贝爷,会算数,会搭桥,会挖沟,会种麦,最重要的,她乃天生女王,野人哥哥们在她带领下,快速进入文明时代
  • 作者:破笼
    ※娇媚恶劣金手指 X 高岭之花白切黑 ※1V1,HE ※我要你,看着我,怜怜我。 隔日更,晚上不定时。 * 沈青昭在京城,称病多年,走一步歇数日,谁都不敢把她和那个恶劣的降妖师想到一块儿。 人人喊打,害群之马。 她没想到有一天,真有个人敢来她家揭穿身份! 而那条权贵疯犬,竟是一个高岭花。 那美人清冷,难以折攀,沈青昭对巴结很有一套。 姐姐,姐姐。 下一刻就是她被推在墙上,卫坤仪道:莫叫我姐姐。 因为,她才想撒娇娇,叫姐姐疼怜。 * 沈青昭一直以为,她是认错人,直到经历黑船水鬼、阒州风沙、雪山妖女后,她才明白,对,卫坤仪确实没叫错。她骗了她,曾误入卫坤仪的童年,做个大姐姐,教她在无人之地保护自己。而后,沈青昭丢下她。 一个小姑娘,独自长成疯美人。 最后,她来找她,要讨回姐姐的怜爱。 但这一回恐怕讨不够了。 * 饿鬼披一身白衣,也做不成谪仙。 卫坤仪就是这种人。 信徒见山为神女,妖邪见人为鱼肉,她却辨不清当年,沈青昭是神,是人,还是一场梦。 我找到你了。 * 比起病娇,准确来说是偏执,我写甜文,写不好是一回事,我不虐身虐心,是可以肯定的事。疯美人,疯不在强制,疯在神形。
  • 作者:刘猛
    他们是龙盾中的精英,他们是历经天堑的战士; 他们勇往无前,他们是精英中的利刃,利刃出鞘,必将笑傲群雄!
  • 作者:醉倾星辰
    莫名其妙的穿越到了兽人大陆,还被长相妖孽的某狼吃干抹净,有气无处撒!啥?伴侣?墨九九表示,她才不要嫁给那头狼王!带着兽人们建房做碗、打猎种田、吃香喝辣,顺便扩大部落不香么?某狼:小雌性,成了我的人,怀了我的崽,吃了我的肉,你还想逃?墨九九:说好的让我自由选择呢?某狼正经脸:兽神在上,他知我当时是言不由衷的!墨九九一边被某狼日常撩,一边带着部落红红火火奔小康。
  • 作者:蓿月
    【预收《难逃热恋》】一直以来,夏绮偷偷暗恋周日曜,但周日曜是天之骄子,是众星捧月的对象,她能做的就是默默追随他,心酸难耐地看他身边的女伴换了一个又一个。后来,周日曜因为一次失误跌落神坛,众人唏嘘不已,夏绮却像鬼迷心窍了一般扑向了他。她飞蛾扑火一般地贡献自己,不为别的,只想看他重新走回神坛。他那样的人,应当永远高朋满座。但周日曜到底是个冷清薄性的,又或是夏绮起了贪恋,她想要周日曜的心,但他给不了。梦醒时分,夏绮红着眼睛拉黑了他的所有联系方式,毅然出国。再次见面,时过境迁,周日曜重回顶峰,长身玉立地站在中央,又恢复了曾经高不可攀的模样,而夏绮身边也有了新人。酒过三巡,周日曜却在门口堵住了夏绮,姿态卑微落魄,他小心翼翼,黑眸戚戚望着她,之前的喜欢,都不算数了吗?不算了。再后来,鸡鸣寺的樱花开了,寺庙内烟雾缭绕,菩萨低眉,金刚怒目,不信神佛的周日曜一扣一拜,只愿求她回首。*长达七年的暗恋,夏绮对周日曜的喜欢,就像没有尽头的莫比乌斯环。十年后,周日曜以莫比乌斯环为戒,向夏绮求婚。暗恋有了尽头,但爱无尽头。*莫比乌斯环,爱你是无限循环—来源网络*科技新贵x小艺术家*轻微火葬场,文案女主视角,sc*分手后女主会谈,男静止文学【预收】活了二十多年,桑锦宁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好人,她出生豪门,喜欢漂亮衣服,喜欢奢侈品包包,喜欢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她浅显,自私,虚荣。否则也不会在当初因为嫌贫爱富甩了一穷二白的江清泯。按照小说里写的,她大概就是那种助男主成长的工具人炮灰女配,有朝一日男主功成名就,身边美女如云,而她身败名裂,追悔莫及。事实也确实如此,桑锦宁留学回来后,家里破产了,大小姐为还债不得已进了娱乐圈,小半年打拼下来,一点水花都没。简直糊穿地心。而彼时的前男友早就成了红遍大江南北的顶流明星。迫不得已之下,桑锦宁选择厚着脸皮炒cp蹭前男友热度。情侣同款项链,手滑点赞微博,类似酒店背景,一时间谣言传的风风火火。结果江清泯半点情面没给,火速辟谣:不认识,不了解,不感兴趣。完了给她发私信冷冷道:离我远点。桑锦宁尝到了热度的甜头,不依不挠,逮着一只羊可劲儿薅,一时间被全网嘲狗皮膏药。好在名声虽然臭了,但钱到手了。几个月后,眼看着钱赚的差不多了,桑锦打算收手,结果几天后,两人曾经的恋爱史被扒了出来,桑锦江清泯难逃热恋的话题席卷全网,在热搜上挂了三天三夜。桑锦宁连夜爬上微博澄清:这次真的不是我了。江清泯:我知道,是我。第二天,狗仔拍到楼下,桑锦宁抱着江清泯的腰,低眉顺眼,声音透着股委屈劲,你还想甩我几次?#这就是你说的不认识不了解不感兴趣?##人都甩了你两次了还上赶着##小情侣的情趣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