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分裂后我无敌了(无限)

人格分裂后我无敌了(无限)

作者:灰色余烬only 状态:完本 日期:09-03

通知:6月22日入v,有三章合一的大肥章掉落 (封面画师是布皮老师,长篇可养。) 身为游戏攻略师的白默是个连老鼠都打不过的死宅,结果一觉醒来,不仅意外加入了一场大型无限流直播游戏,还精分出了不止一个人格。 这场游戏有着各式各样恐怖凶险的怪物,大多新人只要稍不留神便会被吃的渣渣都不剩。 本以为自己开局就要领便当的白默咸鱼躺好,然而自己那些一个比一个nb的人格大佬们却有别的想法。 于是,前一秒还被怪物吓得拔腿就跑的怂包突然停下,下一秒便转身捏爆了怪物的头颅。 游戏结束后的系统大厅,好不容易从boss或怪物手中狼狈逃出的玩家们惊悚的听着系统缓缓宣布: 【恭喜新人玩家白默达成——话疗NPC,单杀boss,怪物情人等成就。】 围观群众:......woc这到底是哪来的神仙??! 白默:不是,听我解释! ———————— 当所有玩家对这颗冉冉升起的新星追捧膜拜时,只有白默本人知道,能操纵自己身体的人格大佬们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一旦有人直接触碰他,大佬们都会被强制打回意识里。 为了保命,白默本打算死死捂着自己的弱点,然而有一天,位居排行榜第一却曾被他在某场副本利用完就扔的死神大佬找上门来,慢条斯理的将企图逃跑的某人抵在墙上,猩红邪性的眼眸深处是毫不遮掩的杀意与占有: 还跑吗? 白默救字还没在脑海里说出口—— 被打回的众人格大佬皆一脸冷漠的说:救不了,等死吧。 疯批占有欲强战力天花板攻X怂但有着一群浪到底的人格大佬受。 ps:1、人格们都是白默本人能力的抽象化体现,本质上都是受本人。 2、偏向剧情流,非恐怖向,升级流爽文,主角团宠。 3、排雷:非常规切片攻,反正剧情你猜不到【自信叉腰】,前期追杀,后期修罗场。 4、世界观纯属虚构,请勿上升现实,经不起逻辑推敲,问就是作者瞎编。 ------------------------ 悄咪咪的放个预收,求戳。 《被情杀后重回无限流副本》 文案 奚默原来是大多被无限流游戏卷入的炮灰玩家之一,在一次副本中被惨遭淘汰。 幸运的是,本该死的渣渣都不剩的他成了被系统选中的幸运儿,作为NPC帮助系统处理后勤,还分配进了鬼社区,被善良的鬼家族收养,一家五口生活十分安详平和。 除了偶尔随地乱扔的尸块与啃一半的脑袋外,整个鬼社区跟人类社会没什么太大区别,甚至大多鬼居民对待彼此更加友善,奚默在社区兢兢业业的工作了三年,日子过得还算安稳。 后来,新一轮无限流游戏开始,为表扬奚默这位鬼界业绩常年排行第一的最佳员工,系统特此赦免他的玩家身份,重新回归游戏。 于是,告别欣慰的家人们,奚默再次踏回了危险的副本。 不过这次,遇见的好像大多都是熟悉的面孔: 被诅咒的医院,对面那个一口咬碎俩人脑袋的女鬼好像是邻居家怕黑的小妹,看到他的一瞬间连忙收起獠牙,娇滴滴的把大门钥匙递给自己:默哥哥,出口在一楼哦 凶险恐怖的鬼宅,当所有玩家因随时都可能出现的鬼怪而提心吊胆时,在他们心中早被首杀的炮灰奚默一脸无奈看着对面非要拉自己喝上一杯的酗酒鬼叔,给鬼婶偷偷打电话告状。 午夜杀人剧场,吊满玩偶的鬼屋,无人生还的游乐园.......等等,几乎每一个副本的怪物,他好像......都认识哈。 在小区居民的友善帮助下,完成不少游戏的奚默逐渐回想起缺失的部分记忆,然而令他困扰的是,自己无论如何都想不起自己上场游戏究竟是怎么死的。 直至某个副本,他遇见了那个长的明明一副我见犹怜的病弱美人,却动动指头就把在场所有玩家全部抹杀的银发男子。 唯一漏网之鱼的奚默整个人当场僵硬,脚比大脑先一步反应,以此生从未有过的速度拔腿就跑,原本模糊的记忆瞬间清晰了起来。 他想起来了,是——情杀!!! 疯批美人攻X高冷团宠受…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昨日光
    刘威穿越僵尸世界,成为了任家镇鼎鼎大名的阿威队长,虽然没有传说中的系统,但是却因穿越觉醒了推演异能!推演异能仅能根据已有的心法、术法进行推演,虽然有诸多限制,但是运用得当的话,也是极为强大的助力!刘威义庄拜师九叔,踏入修行之路,开启了属于自己的超凡之旅!
  • 作者:菲尼克斯P
    下篇新文求预收《穿成豪门弃夫后我红了》 原名《抢了我妈的男友》 童星丁霖穿书了,穿成了女主的儿子。 原文里,女主找了个豪门男友,而男主成了家产争夺的最终胜者。 只要等到女主嫁入豪门,丁霖就成了男主亿万家产的继承人了。 丁霖盘算着成为男主的亿万财产,但男主却盘算着丁霖这个人。 丁霖:你不是喜欢我妈嘛! 男主:不,一直以来我喜欢的只有你。 丁霖:你这么有钱,那我不想努力了。 男主:别用这种理由来逃避学习! 被男主从床上拎了起来,丁霖揉着发酸的腰,熬夜补作业 丁霖:妈妈,救命!QAQ 女主:成功完成母凭子贵的成就! 左右为难心痒难耐但每时每刻被良心道德谴责的老狐狸攻 vs 上天入地四处疯魔且每分每秒都在危险边缘作死的小狗崽受 观文指南:1,攻比受年龄大,年上。 2,攻受双穿书,不过攻没看过原书,以为只是一般穿越。 【下本预开,求收藏】: 双穿书:《穿成豪门弃夫后我红了》 连洋穿书了,穿进了一本团宠耽美文中,成了炮灰中炮灰。 原书中,他的豪门丈夫为追求男主而同他离婚。 连洋一穿过来,摆在他面前的就是一纸离婚协议。 和离婚协议一起的还有一份美食综艺合同。 连洋记得原著里,男主靠这个综艺彻底红了。 连洋一想,毫不犹豫地签了离婚协议。 成为豪门弃夫后,昔日厨神连洋提起菜刀开始勇闯娱乐圈。 谁能想到,那位过气艺人这次不唱不跳不演戏。 他用美食征服了男主所有的追求者,甚至连男主都拜倒在他美食之下。 终于忍不住的前夫追到电视台,将连洋堵在了电梯里。 前夫:玩够了吧,给我回家。 连洋:我们已经离婚了。 前夫:协议被我吃了,有本事你变个出来? 连洋:狗吧你! 前夫:洋洋,你跑到哪儿我都能找到你。 连洋这才发现,曾经被他渣过的前任居然跟他一起穿书了,而且还穿成了他的豪门前夫! 连洋:这就是所谓的现世报嘛?! 【预收2】 《绝地网骗[电竞]》 小哥哥,吃鸡嘛,我萝莉音。 PHX战队队长宋弦因为一次直播点陪玩小姐姐,陷入了一场网恋之中。 然而他根本不知道,这个有着甜甜萝莉音的妹纸居然是自己曾经的死敌余希。 而余希也没想到,这个自称是身残志坚但被困在家的地主家傻儿子就是那个叱咤整个PCL赛区的大魔王宋弦。 直到某天,这场网骗被戳穿。 宋弦&余希:老子信了你的鬼!
  • 作者:莫可可
    白色沙滩,一片金黄色的海洋!穿着白色轻纱长裙的女孩漫步在沙滩上,她的蓝色长发如海藻般垂挂至腰际。赤着雪白的双足,金色的海浪打湿了她的脚踝。迎着海风,长发在风中飘盈...
  • 作者:今何安
    前世,萧玉是上京城中最娇贵的姑娘,洞房花烛夜却惨死在青梅竹马的夫君手里!新婚之日,谢谨不仅带回一个身怀有孕的妾室,还污蔑她水性杨花,不守妇德!倘若她不安守本分,便要休妻另娶!萧玉不甘心啊!明明那年杏花林中,谢谨执着她的手,说着朝朝暮暮,山盟海誓!不爱她就算了,还因为一个妾室,往她身上泼脏水!重活一世,她竟又回到了被掐死的瞬间!该死的命运!她偏就不信邪!偏要扭转前世悲惨的下场!等到她带着巨额嫁妆,另谋高嫁时。某竹马幡然悔悟,跪地哭求她原谅。那权顷朝野的九皇叔,搂过美人在怀:你有几颗脑袋?敢跟皇叔抢媳妇?某美人:这人看着不顺眼,不如削了他的封号,让他自生自灭?
  • 作者:苏十九
    唐星晚死而复生,一心只想报仇雪恨虐渣渣。 可无奈出师不利,刚回九洲城就撞上了九洲城帝王傅御景。 世人皆说傅御景心狠手辣,翻脸无情。 可偏偏对她百般示好,她要虐渣,他给她递刀递砖头,她要报仇,他摁着仇人让她往死里整。 她忍不住问他,百般示好,你图我什么? 他淡定从容又十分认真,图财图色图你人。
  • 作者:于烟罗
    《军奴左三知》主要讲述了军奴地位卑下,左三知原以为,这辈子只能在军队中任人驱使,是裴陵在乱军中将他救起,给了他一线光明。「军奴也是人。」那天,说出这句话的身影,是如此耀眼夺目,然而,救命恩人却在转眼间,成了凌辱自己的世家子弟!夜里榻上只管发泄、不问感情的裴陵,明明言语污辱、出手轻薄,却帮左三之脱除贱籍,教他识字骑马是爱、是恨?也许都不重要,左三知很清楚,只有不停找机会立战功,爬到越高的地位,才能扳倒裴陵!才能在裴陵高傲的眼中,看的到左三知!
  • 作者:北北北舫
    【求收藏评论+日更】我希望能有一个女孩,让人一想起来就充满勇气。一个女孩一路成长突破自我的过程。圣山少女+鬼殿大人-抚涕&西海龙王幼子-白澈地府的鬼三殿下人见人怕,腰间的鬼殿刀更是夺人性命、吸人灵魂的厉害武器。可怎么从来没人说过鬼三殿下私下竟然格外爱走神还有点社恐?圣山少女抚涕年幼时性格顽劣,不肯认真修炼。直到爹娘和妹妹死在自己的面前,才认识到想要保护爱的人必需要足够强大。再次重新转世投胎成人,抚涕成为了少年将军、侯府世子裘颜,本想可以快乐富足的过完这一生,不曾想裘家满门被害,年仅20岁的裘小侯爷命丧战场。两世的恩怨如何能忍?如何能忘?抚涕受刑冥大帝的邀请,成为了刑冥殿的鬼殿大人,是冥界最强战斗力的存在。抚涕一心寻找复活妹妹的方法,竟意外发现当年圣山爹娘惨死的真相。爱的人一个又一个的离去。阴谋、蛰伏原来都不曾因为转世而饶过她,仇人近在眼前!注1.男主和女主(男身)是第二世遇见的,不是耽,这一世他俩是好朋友2.女强,男女主都性格健全自信,不疯批不偏执(但是这里有醋精心机怪,是谁我不说)3.女主的成长和复仇是主线,女主自我但不自私,高冷但不冷漠
  • 作者:少年剑神
    黑雾弥天,永夜将至。少年陆沉,穿越神鬼横行的志怪世界,成为蜀山弟子。修炼是不可能修炼的。只能刷刷怪,做做任务,勉强维持生活。于是多年后,蜀山多了一个无敌世间的执剑人。执三尺青锋,背负人间苍生,斩妖,杀鬼,灭神,诛仙,陨圣……试问黄泉九霄,诸般鬼神,谁敢来此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