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祸朝夕

福祸朝夕

作者:藤萍 状态:完本 日期:09-03

想她萧守红倾国倾城,冷艳无双,顶着江湖第一美人的头衔闪闪发光,嫁的人自然也得凌驾于众人之上。身材高挑、气质出众是当然,武功高强、人品高尚、志趣高雅是……个人的幻想?好……好吧,看在他能赚大把的钱,关键时刻也能派上几分用场,且能承担生子重任的份上,就勉强抱着他的牌位,和他快乐成双,但,想观婚礼者,有心无钱的——闪!…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藤萍
    一切都不一样了,这个猫似的女人竟将玫瑰变成了水晶,还有环保的兔子……自从踏人了这个古堡诡异的事接踵而来,迷失的心渐渐在这找到归依,但是和一只兔子精成为情敌,好像有点太扯了吧,这还不要紧,可是连前面的爱人都是天使?啊——这是什么世界。
  • 作者:藤萍
    阴差阳错撞上了他,既然他那么悠闲就给他找点事做,例如给他当女朋友。是谁说不能放入感情的,到了这个地步她不是能收就收的了。从来没有想过能爱一个人如此,为她牵肠挂肚,时时心系着她,但在付出一切后命运开了一个玩笑,难道真要放手……
  • 作者:藤萍
    一切都不一样了,这个猫似的女人竟将玫瑰变成了水晶,还有环保的兔子……自从踏入了这个古堡诡异的事接踵而来,迷失的心渐渐在这找到归依,但是和一只兔子精成为情敌,好像有点太扯了吧,这还不要紧,可是连前面的爱人都是天使?啊——这是什么世界。
  • 作者:藤萍
    她是他成亲三年的妻,她爱他!结果,连一个可悲的凄然都没有——她爱的是一个永远不懂感情的男人,而现在,她竟然要和一个神去争夺另一个也曾经是神的丈夫?无妨,只要他幸福,她可以离开……他悲天悯人,有救世心肠,但——他却无法爱人,他可以温柔体贴,却无法爱——他的妻,只是一个淡然女子,淡得几乎没有颜色,他知道她是爱他的,或许,他该放她走……在即将天人永隔之际的决定——竟是这么痛彻心扉的觉悟……
  • 作者:藤萍
    他,人称七公子,千凰楼掌权之主,以倾国倾城之貌、聪慧绝伦之智闻名江湖。可又有谁知道他的一切,都是牺牲了亲生大哥的尊严和幸福换来的。当他倾心相恋之人正是大哥的唯一光明时,他又能怎么办?他又该怎么办?当大哥的幸福与她的幸福不能两全时,纵是机智绝伦的七公子也难下决断了。他只能——
  • 作者:藤萍
    他是一个怨灵,因为有着太强烈的爱,所以生灵化怨灵,不愿离去……但是,他不相信屋下这个又娇又媚的女子,便是昔日优雅宜人的无射,更是意图谋夺他家传古物,害他身化异鬼的人!他倾心所爱的女子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啊——她聪明,任性,市侩,是众人眼中的狐媚女子,化身文雅可人的书卷女子吸引他,她害他,又救活他——一切,只因她爱上了这个温柔得令人心痛的男子,如此温柔,如此善良——原来,他的失忆,其实是不愿想起她对他的谋害,不愿想起……
  • 作者:藤萍
    沣陵二年,泰熙王朝遭遇百年难递的旱灾,干亩良田化为荒草。百姓集为流民,劫掠商贾粮仓,食人食土,卖儿卖女之事时有所闻。当朝云帝接连下旨开仓放粮赈灾,然泰熙乃是西陆边陲的小国,国力微薄,存粮不足,加之官吏层层盘剥,到沣陵二年七月,国内连续十五月无雨,国库粮仓已空,饥荒却未能缓解。大批流民在泰熙王朝的土地上流动,甚至分化为数支叛军,彼此征战,渐渐向王朝所在地熙京围拢而来。
  • 作者:藤萍
    朔平府品安坊的才女君知姑娘,与坊间的打杂的傻丫头,阿盼娥。无意间的月下相逢,只一次的插花照影,君知便成为阿盼娥一心效仿,誓死效忠的知己。懵懂痴傻的阿盼娥,只知怜惜小姐的孤寂,并不知道在君知端丽沉静的面容背后,隐藏着带来血雨腥风的天大秘密……
  • 作者:藤萍
    对啦对啦,她就是个无可救药的傻瓜!第一眼就被他的美男色迷得团团转,傻瓜到以为不吃肉的人会很善良,以为会做饼干的男人也会很温柔……俗话说人不可貌相,他生了张善良温柔的脸,谁知他是个手段凌厉、心狠手辣的魔鬼!只要能达到目的无论要伤害谁他都不在乎,甚至感情当作筹码诱惑她来整垮她父亲,明知坏人在她身上下毒以逼他屈服,可他宁愿她变成白痴也不肯认输,为了他,就算成为白痴她也无怨无悔,不料他竟把她送给别的男人来换取金钱,原来在他心中,她始终是颗棋子而已…
  • 作者:藤萍
    她上辈子一定是祖先积德,才会遇上一个那么好的主子──她不但可以到他开的书坊工作,还不用签那不人道的卖身契,而且每天可以看到她那才貌双全的主子,她真是觉得非常的心满意足──她的主子不但是她心中的神,还对她非常非常的好,所以她要永远留在他身边服侍他……等等,她是不是偷听到了什么?她的主子不单单只是书坊的老板,还是个「二阿哥」!?那和他在一起的愿望不就……
  • 作者:藤萍
    没有天罚,也没有禁忌。就象做了一场梦,梦醒后回到原点。发现,其实一切本该就是这样,连悲伤都化为了梦的一角,因为生活太美好而被遗忘.
  • 作者:藤萍
    他一把挥开了牵系住自己生命的手——这也许是他今生使出的最大的力气,像是一挥手斩断红尘的牵挂,又似一挥手抛去万丈的尘烟,他一挥手,挣开了他与这个世界惟一的也是最后的触点!
  • 作者:藤萍
    那个遥远的深夜,风雨巷中驰名百年的顾家绣房发生异变,顾氏夫妻绣完一面裙幅,便神秘地消失无踪……沉睡了三十多年的秘密究竟还是开启了。诡异灵异事件接鹭而来,怪物纷纷出现——人面虎身的马腹、宝蓝色的硃娥、人鱼结合的鱼妇……这千丝万缕纠葛的,竟然只是人去楼空的悲凉……少女顾绿章的心究竟可以坚强到什么程度?而美丽软弱的小桑,或许才是真正的坚韧。那么沈方呢?他甚至连喜欢一个人都要受到诅咒。美艳冷漠的古董咖啡馆老板唐草薇身后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武功高强的李凤扆,他存活千年目的是为了什么?能操纵妖魔的食人者木法雨为何必须杀死顾绿章?这一切,跟那个因救人而溺水而亡的阳光少年桑国雪有什么关联?情节丝丝入扣,字里行间透着欲罢不能的机智推理,饕餮盛宴,将不平凡进行到底!
  • 作者:藤萍
    一切都在四月十三日的深夜变得不一样。风雨巷中那家驰名百年的顾家绣房发生了异变——主事的顾氏夫妻在等待着一个重要的客人,而这对夫妻俩的女儿去参加学校同学的生日宴会,可是当顾绿章晚上回到家后,却发现古宅里已经空无一人,却也没有打斗的痕迹、没有血的味道……难道三十几年前的事情又要再次发生?她的父母是否会像她的祖父母那样?做完了最后一顿晚餐,穿得整整齐齐出门去了,在那之后就没有回来?这一切和那张没有绣完的裙幅到底有什么关系?
  • 作者:藤萍
    女肠是会促使人血液、心情、容貌、体力等等急剧充沛到顶点,然后又很快衰老而死的灵……而今它却附在了热血少年沈方的身上,要祛除它,只有让他最最喜欢的人拒约才可以解脱。那么,谁才是沈方最最喜欢的人呢?是小桑,还是绿章?还没等少男少女分清楚心中纠缠的命运丝线,诡异又美丽的蓝蝴蝶已经在整个钟商市贩卖,但凡买过蝴蝶的人都会咳出一只更美丽的蝴蝶,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那个感觉就像桑国雪的男子或许就是诡异事件的源头……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维多利亚·艾薇亚德
    《红血女王》系列是一部奇幻类青少年小说,《血红黎明》为该系列的第一部,由维多利亚·艾薇亚德著。本书讲述了17岁的女主人公梅儿生活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出生于穷乡僻壤的她不堪受困于既定命运,勇敢反抗。她自救且救人,在爱恨中做出明智选择,带给人很深的思索。
  • 作者:乔治·F·凯南
    在超过六十年的岁月里,乔治·凯南的《美国大外交》是公认优秀的关于美国外交的作品。利用其显著的外交经验与专业知识,凯南对一个正在发展中的新兴大国的外交政策提出了概览与批判。这个60周年增订版本包括了美国现实主义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的约翰·米尔斯海默的重要介绍,提出了对凯南作品的新理解,探索了本书的持续影响。
  • 作者:秋落零
    【甜恋、日常、单女主、双重生、微架空、无系统】如果让你回到过去,重新面对那个明知没有可能的人,再选一次,这次做恋人还是朋友?重生回十年前的顾秋初次看到这个问题,给出的答案是:彼此相忘,做陌生人便好!岂料当天,他就被同样重生的秦知意壁咚在墙角。顾秋,再给我一次机会,这次我追你!......
  • 作者:君不见
    自从被懒神附体,体内有了一股妙用无穷的能量后,南冥整个人都变懒了 干啥都消耗能量,不懒好心痛啊! 走两步,浪费的能量可以把手电变成激光剑了。 扫个地,浪费的能量可以把语音助手变成人工智能了。 拎桶水,浪费的能量可以把四轴飞行器变成无敌飞行机器人了。 除了食物,能量还需要各种正能量来补充。 成就感、满足感、幸福感 为了搜罗更多的能量,南冥开始了自己好吃懒做爱享受,乐于助人好少年的梦幻人生。 这世界上最奢侈的事,就是和你一起走过漫漫长街。 还是哈叔的风格,满满正能量的小说。
  • 作者:惜之
    你以为长得漂亮的人就一定吃得开吗?大错特错!根本就没这回事!起码对她来说,绝对没那种命……她是遗传了妈咪的美貌高挑,可却没有顺便遗传到家族的超高IQ脑子,反应慢,又老是做些笨得离谱的鸟事--自从专科毕业之后就一路当这个"宫本美代子",不过,没想到还真是傻人有傻福--就这样平白无故地被她"撞"到个金龟婿,既然他都敢娶她了,她
  • 作者:清涴
    知青下乡的消息一下来,沈家三个孩子就闹翻了天。大哥沈知行自认是老沈家的根,撺掇着沈爷爷沈奶奶可劲儿作天作地,说什么都不肯下乡;二姐沈知秋嘴上应得好好的,转头就不慎摔断了腿;全家人的目光就落在了老三沈知意身上。穿越而来的沈知意知道事情已成定局,假意抹眼泪:下乡光荣,但我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没有钱和票,在乡下可怎么活?大哥二姐赶紧给沈知意塞钱和票,生怕这小傻子回过神来不肯再下乡。沈知意揣着厚厚一沓钱和票下了乡,心里默默盘算:离恢复高考还有三年,改开还有四年,先奋斗当个小富婆?宴修快穿回来,发现自己正好回到下乡的第二年,新知青来的那天。宴修本来也不关心这些事,但让他惊讶的是,新来的知青,好像比记忆里多了个人?ps:大女主文,男女主各有发展,女主经商,男主搞科研新文《重回零零年代》求收藏饱受生活毒打的秦嫣莫名回到了千禧年,这一年,她刚上小学,父亲还没出意外,另外,上辈子父亲经常挂在嘴边,遗憾不已的一件事就是,市区开的服装市场,我当时要是买个门面,以后也发达了。现在,正好是市区的服装市场建成的那一年……重生,从劝父亲改行开始。
  • 作者:楼采凝
    一想到烤蟋蟀那香气四溢的美妙滋味……唉!她这千金大小姐立刻忘了大家闺秀四字如何写,一心只想拉着小丫鬟往花园进攻咦?小丫鬟在说什么?哪有啥东东比她的烤蟋蟀更重要?未婚夫?!她说她自小指腹为婚的未婚夫来了?!这……这当然比烤蟋蟀——重要罗!瞧她迫不及待的拎起裙摆,跨大步飞奔而去,忘了幼秀,只想立刻瞧瞧她那玉树临风、斯文谦恭的未来老公。哇!他好帅喔!就像她一直梦寐以求的梦中情人……单单远远的一望,她就觉得自己对他一见钟情了!自此日思夜想、恍恍惚惚,只盼能赶快嫁给他。大喜之日终于来临,她装淑女的坐在喜床上,含羞带怯,他……他是谁?!他不是她那天看到的相公啊!她指着他的鼻子大骂,还恶狠狠的说他绝对是假的!她那斯文相公怎会变成他这霸道郎君,难不成……
  • 作者:露西·蒙格玛丽
    加拿大女作家露西?蒙格玛丽创作了一套安妮系列小说,《红头发安妮》是这个系列的第一部。这部小说被译成几十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量达到八百多万册。根据这部小说拍摄的电视剧曾经风靡西方国家,红头发安妮也成为全世界青少年最喜爱的少女形象。安妮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长了一头红发,脸上还有不少雀斑。在小说开始,绿山墙农舍的马歇和玛里拉兄妹想领养一个男孩,以便将来帮助年老的他们干点活,不想阴差阳错,领回来一个不好看的女孩,差点给退了回去。由此可见安妮的处境,但是安妮是一个在任何境遇下都不放弃自己的梦想和希望的女孩。她自尊自强,通过自己的努力,不但得到马歇和玛里拉的喜爱,而且也赢得了老师同学和周围人的敬重和友谊。在这部小说里,安妮的个性被刻画得极其鲜明。她纯洁、正直、倔强、感情丰富,还非常喜欢说话,对于大自然的美有着敏锐的感受力。更有意思的是,她的想像力极为丰富,她能够把眼前的事物想像得美好而富有诗意。但这些想像有时又闹出一连串的笑话,使得绿山墙农舍的故事妙趣横生。在这部小说中,美丽的爱德华王子岛、绿山墙农舍以及周围的自然景色,不论是花草树木,还是小溪流水,都被作者通过主人公的眼睛和心灵描绘得美丽动人,它们随着季节的变换不断变幻,五光十色,多姿多彩,令人神往。以至到了今天,安妮生活过的那个爱德华王子岛的绿山墙农舍成了一个闻名遐迩的旅游景点。小说中感人至深的是人物美好的心灵。马歇和玛里拉都是极其平凡的普通人,他们一个沉默寡言,一个严厉苛刻,但都有着金子一般的心,他们把爱埋藏在心灵深处,默默抚育着安妮这个孤儿,使她长大成人。安妮以优异的成绩从专科学校毕业,并获得了进入大学深造的奖学金。然而,正在这时马歇去世了,玛里拉几近失明,为了陪伴和照顾孤独的玛里拉,安妮毅然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留下来当一个乡村小学教师。安妮的同学吉尔伯特?布莱恩因为骂过她红发鬼,一直得不到安妮的原谅。但是当他们一同以优异成绩毕业时,为了让安妮能够就近照料玛里拉,吉尔伯特把已经联系好的本地学校的教师职位让给了安妮,自己去离家远得多的地方去当教师,并因此要支付好些额外的费用。这些人物的美好心灵,在作品中得到了富于感染力的表现,使人难以忘怀。作者行云流水般流畅的语言和幽默的笔调,使读者快乐地欣赏着安妮的世界,和她同喜同忧,并与她一起去向往未来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