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物爱你

怪物爱你

作者:相吾 状态:完本 日期:09-03

【xp释放地,男主全都是恋爱脑,对于女主有极强的占有欲,不代入任何现实,雷者误入。非要代入现实的话,想想作者为什么选了恐怖标签。】1.智械男主。我从她出生时就来到了她的身边,我看着她从蹒跚学步的孩童长成娉婷而立的少女,我为她拂去躲在被窝里的眼泪,她抱着我的腰说最爱我了,我以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直到后来,她和我说,她喜欢上了一个人类男人。2.厉鬼男友你的男友死于一场意外,但你并没有感到很伤心,因为你们从相识到恋爱,满打满算也只有三个月,实在算不上什么情深意切,何况,现代社会也没什么守节的道理。但是当你你欢欢喜喜地预备开始一段新恋情时,你的男友回来了。3.丧尸竹马末日来临,你遭到了男友和好友的双重背叛,在危难关头,被他们推入了丧尸潮,你以为你会死,直到有个金发灰眸的丧尸在你面前蹲了下来,冰凉的手怜惜地抚上了你脸上的伤口,轻声叫了你的小名。你很确信,你不认识他。4.山神上司很小的时候,你的父母就和你说,你被许给了山神。你只把它当作一个民间风俗,听过就忘。你按部就班地长大,升学,交友,工作,恋爱……你的恋情享龄十三日,终于你那神经病龟毛上司之手。5.沉睡血族你不知道你惊醒的究竟是什么,你绞尽脑汁哄骗面前这个肤色苍白的男人,企图让他相信你是他的妻子,好给自己争取逃跑的机会,结果他好像真的把你当作了他的妻子。你为自己的演技沾沾自喜时,你打开了那扇密室的门,发现棺材里的女尸与你有着一模一样的脸。6.触手系男主我的夫人是个研究员,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可是她不知道我是个有触手的怪物。别害怕,我不担心你把这件事告诉她,因为我早就想把那些围绕在她身边的该死的人类统统杀掉,这样我就可以带她回到只有我们二人的深海,我会用我的触手紧紧缠绕她,永远都不分开。——————————下本开《盲嫁》,文案如下,求收:有人告诉咬枝,其实她的爱人已经死了。三年前就死了。咬枝不相信。如果她的爱人已经死了,那个夜晚抱着她,会温柔地叫她枝枝的男人又是谁。ps:女主有眼疾,后面会恢复。男主替身&女非男c。…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相吾
    林如昭是丞相之女,生得玉雪可爱,被娇养长大,从小摘星摘月,人生顺遂。唯独一件,于婚事上,林如昭倒了个大霉。皇帝赐婚,将她许给了陆劲。陆劲其人,人称鬼夜啼,顾名思义,凶狠残忍到连鬼看到他也要哭出声来。林如昭出阁前曾偷偷跑去看他,一身腱子肉,硬脸冷情,一拳砸碎巨石。林如昭吓得晕厥。出阁那日,婢女在新房哭作一团,不知道的还以为林家在准备林如昭的葬礼。林如昭心想,她大抵离死也不远了吧。*陆家满门忠烈,只留下陆劲一个独苗苗,皇帝上心,害怕陆家香火断绝,问陆劲喜欢怎样的女子。他便是开口讨要公主,皇帝都能立刻赐婚。陆劲想起梦中点滴,提出要求来。他喜欢的姑娘很白,和雪一样白。有一双圆眼,和小鹿一样。笑起来时,有两粒酒窝。娇声娇气的,超级容易脸红,看着就想让人欺负。末了他道,这样的女子大约是仙女,人世间没有的。皇帝古怪地看了他一眼:还真有。陆劲:?先婚后爱,年龄差,糙汉娇娘————————下一本开:《嫁皇叔》,年上dom系权臣娇软公主,先婚后爱五胡乱华,汉室南渡后,王朝更迭,王室衰微,唯有王谢共治天下。隆汉公主为巩固王室地位,出降大司马谢狁。这位传闻中嗜血好杀生的大司马,在红烛下,冷硬着脸庞,皱着眉打量她的小脸纤腰,不甚满意。这样瘦弱的身板,也受得了?隆汉公主惊慌不已,只觉新婚夫婿好食人肉,在新婚之夜,要将她分食殆尽。只不过很快她就知道了,这个食与她认为的食不一样。*汉室天子为显与谢家交好,翻遍族谱,终于从一百年前的姻亲关系里,与谢狁攀上亲戚,硬生生给他安上了个皇叔的称呼。婚后,隆汉公主自知妻位不稳,为求怜惜,也唤谢狁为皇叔。谢狁捏起她楚楚可怜的下巴,慢慢教她:卿卿,你就算要攀亲戚,也该唤我爹爹。阅读指南:男女主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皇叔是天子腆着脸攀来的,爹爹只是是男主恶趣味。男主是年上dom系,我必须得写一个这样的男主,我馋好久了。带带这本预收:《朕那该死的白月光》,求收:南诏十二年,燕军北下,横渡长江,大破南军,同年,天子仓皇被俘,南朝覆灭。传闻昔日南北朝隔江对峙,南朝国力渐衰,向北朝送去质子。身为女儿身的宁筝穿上士卿衣冠,从容北上。其中详情南朝不可知,只囫囵知道她为求生存,勾/引了顾丞均,又始乱终弃,为了回到南朝,搭上了彼时的北朝太子。据传当时顾丞均正在边境领兵,听闻此消息,气得一口血吐出来,插剑立地起誓,若捉得此女,必将她折磨致死。又听说顾丞均这些年始终不能忘却宁筝背信弃义之仇,还向南朝使臣打听起她。听说她进了南朝皇帝的后宫,她可得宠?她可喜欢南朝皇帝?使臣跪拜在地,不敢实言告之,顾丞均冷笑三声,隔日便率军南下。故南朝史官仓促记史时也不忘骂一笔宁筝,祸国妖女也。*宁筝被献给新帝后,所有人都以为她会被磋磨致死。可事实上,大家等来的却是某次宫宴时,看到乌发柔腰,依偎在皇帝怀里的宁筝纤细的脚腕上,被锁着精心打造的金链。任是皇帝喂酒喂食,她都垂睫静默,直到皇帝用手指掐起她的下巴,让她的目光对准她曾今的夫君,咬耳轻语道:来,告诉他,现在你是谁的皇后。
  • 作者:相吾
    【日更6000+中,请不要养肥我嘤嘤嘤~】一次酒宴,同科进士又起哄打趣沈知涯:状元郎,你的小娘子来给你送解酒药了。沈知涯不耐烦,又害怕身为罪人之女的江寄月惹出事端来,忙出去取了药把她赶走。哪里想到才落了个座,那个沉默了一晚上的丞相荀引鹤头回与他开口说话:她是谁?沈知涯惊道:是学生之妻。须臾,荀引鹤手中的酒盏四碎,吓得沈知涯噤若寒蝉,不知哪得罪了他。就听荀引鹤轻轻道:是吗?当夜,江寄月就被带入了荀引鹤府上。ps:女主与男二和离后,才与男主有情感线展开,绝没有背离核心价值观————————————————————下本开《她死后第二年》,求收,文案如下:岑妄不爱他的发妻。未出阁前,桑萝便是上京出了名的尖酸刻薄,小肚鸡肠不能容人,属于岑妄最讨厌的那类女子,可惜婚约把二人牢牢牵在一处,岑妄不爱也得娶她。婚后,岑妄继续花天酒地,做他的浪子,即使桑萝受尽冷嘲热讽,他也只是冷眼瞧着。他说,这本就该是你受着的。而那桑萝出嫁后,却像是换了个性子,孝顺公婆,打理家务,把整个王府都治理得井井有条。狐朋狗友说,她这是为了稳固住世子妃的地位,装来骗你的。岑妄想,很是。成婚第三个月,岑妄仍未与桑萝圆房,桑萝某日叫住他,主动要为他纳妾。岑妄想,看她能装贤惠装到几时,于是便点了两个丫鬟。次日,桑萝便把这事办妥了。于是岑妄与两房美妾夜夜笙歌,宠爱无度,妻妾无序。外人说他是宠妾灭妻,岑妄漫不经心笑,说谁让桑萝倒人胃口,实在叫人喜欢不起来,又如何能宠得?成婚第九个月,桑萝出游时坠崖死了,向来喜欢她的晋王妃麻利地替她操持了葬礼,一点眼泪都没有掉。但岑妄发现,他竟然有点想桑萝了。桑萝死后第二年,岑妄穿着孝衣,看见桑萝在河畔为一个书生簪花,那书生唤她阿萝,是两人从未有过的亲昵。岑妄的眼睛红到滴血,书生奇怪地问桑萝他是谁,桑萝挽着他的手臂笑着摇摇头,说,他认错人了。#她死后第二年,我才知道原来她从未喜欢过我#ps:虽然你们可能不信,但男主确实是处。
  • 作者:相吾
    【饲养怪物男友守则】1.男友新买的衣服&新洗的衣服,你切记要先上身穿一遍,以确保男友拿到衣服时,衣服上都是你的味道。——这样可以确保你不在的时候,被你的气息拥抱的男友,不会因为不安,焦躁而想杀人。2.你的男友是个可爱的小社恐,祂不习惯面对人太多的环境,如果这时候他的触手轻轻触碰你,你一定要牢牢地牵着祂。——男友十分讨厌那些臭味,以及散发出臭味的人类,如果没有你牵制祂,祂会大开杀戒哦。3.你要好好地对待每一条勾过来的触手,因为那是你男友的分支,如果你不理会触手,冷落它们,你的男友会哭鼻子的。——但请你不要对那些触手太好,因为你的男友会嫉妒它们,从而毫不留情地把它们捏爆,尽管那是祂身体的一部分,祂同样会感到疼痛并虚弱下去,但显然,祂不在乎。4.请你每天温柔地注视你的男友,告诉祂,你很爱祂。——你可以撒谎,撒谎的孩子不需要吞银针,因为你的男友就算知道你在欺骗祂,祂也会给自己自动洗脑。但前提是,你一定要记得每天告诉祂,你很爱祂,否则,祂会忍不住绝望地吃掉你。——————————带带这本预收,《朕那该死的白月光》,求收南诏十二年,燕军北下,横渡长江,大破南军,同年,天子仓皇被俘,南朝覆灭。南朝的天子是个识时务的俊才,他不仅主动开城投降献上传国玉玺,又亲手送上自己的皇后。曾经的天子用讨好的语气道:朕知道你此生最恨这贱婢。昔日南北朝隔江对峙,南朝国力渐衰,向北朝送去质子。身为女儿身的宁筝穿上士卿衣冠,从容北上。其中详情南朝不可知,只囫囵知道她为求生存,勾/引了顾丞均,又始乱终弃,为了回到南朝,搭上了彼时的北朝太子。据传当时顾丞均正在边境领兵,听闻此消息,气得一口血吐出来,插剑立地起誓,若捉得此女,必将她折磨致死。又听说顾丞均这些年虽得红颜相伴,但仍久久不能忘却宁筝背信弃义之仇,还向南朝使臣打听起她。听说她进了南朝皇帝的后宫,她可得宠?她可喜欢南朝皇帝?使臣跪拜在地,不敢实言告之,顾丞均冷笑三声,隔日便率军南下。故南朝史官仓促记史时也不忘骂一笔宁筝,祸国妖女也。*宁筝这辈子利用的人不计其数,其中有男有女,她唯独只记得个顾丞均,也只有一个顾丞均如此大张旗鼓寻她复仇。宁筝知罪却不认错,时刻要逃,却总是被顾丞均捉回来。最后一次她站上了城墙,半步即黄泉,顾丞均隔几丈看她,红了眼:你究竟怎样才肯安分?宁筝寻思哪个好人肯被人磋磨,何况你红颜虎视眈眈,我夹在你们二人中间实在折寿,不如放我走。她还没开口,顾丞均道:你嫌现在身份低微,非要皇后尊位是吧?行,给你。宁筝:???等等,说好的复仇呢?
  • 作者:相吾
    【21:00,日更】时尘安,为人老实,话少,生得又美,因此被分去了未央宫,侍奉皇帝。皇帝是有名的暴君,生性暴虐,残酷无道,时尘安自以为时日无多,每日悬着脑袋做事,却也把事情做得井井有条。唯一苦中作乐的是,在未央宫,她有一个好朋友,是个俊美无双的小太监。小太监人冷心善,得了她一次帮助,就总记得给她带好吃的食物,暖和的衣服,听她诉说些烦恼,还肯教她识字。后来,她被其他宫人揭发,与太监对食,时尘安硬生生承受下所有的严刑拷打,未曾招供出小太监的身份。就在她自觉气数将尽时,那小太监踹开庭狱大门,在山呼万岁之中,时尘安只见到那道令她熟悉的身影。未央宫因她血流漂杵。皇帝沾血的俊脸,在灯烛下恍若恶鬼,转而看她时,却又温柔万千。他向她伸出手来:朕抱你,仔细让血湿了你的鞋袜。————————————————————下本开《养娇娇》,求收:林如昭是丞相之女,生得玉雪可爱,被娇养长大,从小摘星摘月,人生顺遂。唯独一件,于婚事上,林如昭倒了个大霉。皇帝赐婚,将她许给了陆劲。陆劲其人,人称鬼夜啼,顾名思义,凶狠残忍到连鬼看到他也要哭出声来。林如昭出阁前曾偷偷跑去看他,一身腱子肉,硬脸冷情,一拳砸碎巨石。林如昭吓得晕厥。出阁那日,婢女在新房哭作一团,不知道的还以为林家在准备林如昭的葬礼。林如昭心想,她大抵离死也不远了吧。*陆家满门忠烈,只留下陆劲一个独苗苗,皇帝上心,害怕陆家香火断绝,问陆劲喜欢怎样的女子。他便是开口讨要公主,皇帝都能立刻赐婚。陆劲想起梦中点滴,提出要求来。他喜欢的姑娘很白,和雪一样白。有一双圆眼,和小鹿一样。笑起来时,有两粒酒窝。娇声娇气的,超级容易脸红,看着就想让人欺负。末了他道,这样的女子大约是仙女,人世间没有的。皇帝古怪地看了他一眼:还真有。陆劲:?先婚后爱,年龄差,糙汉娇娘
  • 作者:相吾
    事业批黑月光女娇娘恋爱脑嘴硬傲娇糙汉,【救赎向,男救赎女】宁筝在北朝有个旧情人。却始终没有告诉他,她与他甜言蜜语几年,并不是想做他的侧妃,而只是为了把南朝的质子送回南朝。送回了质子,宁筝就可以做南朝的皇后。皇后之位可比太子侧妃之位宝贵多了。宁筝想得明白,所以当她离开北朝时,给顾丞均送去的分手信,断得狠绝。在信里,她对顾丞均说,我们此生再也不要相见了。直到北朝的兵火将南朝烧了个一干二净。昔日的情人踏破山河而来,居高临下地望着沦为阶下囚的宁筝。那时候的宁筝回忆起了自己做过的骗心的事,觉得自己彻彻底底完了。*顾丞均薄情了二十五年,最终还是被从江南而来的女娇娘骗了心。当她在南朝被册封为皇后的消息传来时,顾丞均吐出了一口鲜血。那时他发誓,终有一日铁蹄踏灭南朝时,他要让宁筝不得好死。但是当他骑着马,从匍匐在地的人群中经过,瞥到那双粼粼眼眸,仍然不可遏制地软了心。——如果她肯亲他一下,他也不是不可以原谅她。阅读tips:女非男c,会有男主吃醋前夫哥的描写,介意者误入。下本书开《我是无辜的!》,感兴趣的可以收一下,文案如下:谢归晏出身没落的谢氏大族。为谋个前程,谢氏将所有的筹码押在了东宫太子身上,哪堪日后杀出了个宠妃差点动摇太子的地位。她为保住全族前程与性命,女扮男装,毅然入宫,苦心孤诣,谋求帝位,又费力地调.教长歪了暴君。正当她觉得功成身退时,事情却逐渐以脱缰野马的速度发展着。群臣抱住她的大腿,狂飙眼泪:厉帝性情暴虐,平生最爱玩九族消消乐,满朝文武,唯有谢相可刀下留人,若谢相走了,恐怕百官都要辞去,届时国将不国!太后忐忑地找到她,问她愿不愿意做本朝第一位男皇后。又哀愁道,若非谢相芝兰玉树,气质如华,皇帝也不会有龙阳之好,从而厌弃女子。既如此,谢相当为陛下负责。谢归晏:??她气势汹汹地去找厉帝要说法。厉帝悲伤不已,却不忘反咬她一口:你总是跟顾屿照眉来眼去,凭什么他可以,朕不可以?谢归晏:……他是我名正言顺的未婚夫,你哪来的脸跟他比?滚呐!!
  • 作者:相吾
    谢归晏出身没落的谢氏大族。为谋个前程,谢氏将所有的筹码押在了东宫太子身上,哪堪日后杀出了个宠妃差点动摇太子的地位。她为保住全族前程与性命,女扮男装,毅然入宫,苦心孤诣,陪伴太子身侧,助他顺利继位。正当她觉得功成身退时,事情却逐渐以脱缰野马的速度发展着。群臣抱住她的大腿,狂飙眼泪:厉帝性情暴虐,平生最爱玩九族消消乐,满朝文武,唯有谢相可刀下留人,若谢相走了,恐怕百官都要辞去,届时国将不国!太后忐忑地找到她,问她愿不愿意做本朝第一位男皇后。又哀愁道,若非谢相芝兰玉树,气质如华,皇帝也不会有龙阳之好,从而厌弃女子。既如此,谢相当为陛下负责。谢归晏:??她气势汹汹地去找厉帝要说法。厉帝悲伤不已,却不忘反咬她一口:你总是跟顾屿照眉来眼去,凭什么他可以,朕不可以?谢归晏:……他是我名正言顺的未婚夫,你哪来的脸跟他比?滚呐!!————————————-下一本开《青梅咬》求收!!谢羯,江东赫赫有名的小霸王。架鹰逐兔,挈狗捉獾,喝酒赌钱,打架斗狠,无一不精通,时常闹得建康鸡飞狗跳,让人敢怒不敢言。谁叫谢羯桀骜不驯,偏又有本事撑得住这身逆骨,十八岁就封了侯的少年将军,就是把天捅破了,也有人能替他兜回来。但还好,小霸王锋芒再露,还有可以制得住他的刀鞘。建康城的人都知道,谢府寄居着个表姑娘,知书达理,温婉可亲,只是身世不幸,父母死于南渡路上,只有一个老仆废去半条命,才将尚且年幼的她送进了谢府。姜竞霜入了谢府的第一个月,因为背离故土,深陷失去双亲之痛,常常在人后偷偷掉眼泪。她哭得让谢羯没了办法,坐在窗台上,无措道:你这样想长安,大不了等长大了,我把长安抢回来给你。那一年,不及五岁的男童拎起了比他还要高的长/枪。后来岁月翩迁,谢羯终究长成了身姿挺拔的少年郎。他束发簪冠,手携锋芒毕露的烈水枪,身着泛着明光的锁子甲,单手抱着姜竞霜脚尖轻点,便跃上了沉默矗立的古城墙。竞霜,看,这是不是你的长安?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罗店长
    来阅文旗下网站阅读我的更多作品吧!
  • 作者:花都大少
    一场车祸改变了我的屌丝人生。 各种奇遇接连而来。 考试满分,刮刮乐必中,篮球天才,游泳健将选一个? 不,老子就是全能。
  • 作者:一曲红梢
    本文又名《剑指十四州》【求收藏】(sc!前世的事情后面会解释) 9.10更新会晚一点1.师尊死的那天,风雪飘摇无人为他殓尸。我赶到时正好见了师尊最后一面那个曾经笑着教我练剑的人躺在茅草席上衣衫破败,身下泥泞不堪他让我不要救他。后来我为师尊复仇,和敌人同归于尽之际,我方知道我所处的世界是一本以师尊为主的虐文小说,师尊被他们虐身虐心,最后落得一个香消玉殒的下场。再睁眼,我回到了一切还未发生的时候,师尊玄发白衣,孤身玉剑,镇于魔域之外我想:既然天道不公,逆了这天道又何妨。高岭之花就该清风霁月,端坐神坛。2.我幼年与野狗争食,濒死之际,师尊捡到了我他用十年将五岁的我从小巷带出。他对我说:朝华,别怕,我在再睁眼之时我将师尊护在身后我对他道:师尊,我永远在。十四州横出了一位剑道天才传闻她玄发赤衣手持昭雪剑一夜之间便灭了一个宗门后来天道湮灭他们亲眼看见那位剑道天才以身祭道重塑了一座通天梯3.小师弟总是虎视眈眈地盯着师尊朝华一剑斩去,误将小师弟的头发削掉:小师弟,你欲念太重,不如出家当和尚妖王故意受伤躺在师尊必经之路上朝华一脚踢飞:师尊,路边的宠物不能随便捡魔神将要孵化朝华一剑刺入刚出生小魔神的心脏:此等魔物,今日不杀,恐日后有患。ps.第一章有排雷!排雷!关于灵感:来源于刷到的某个师尊视频,设定背景人设剧情经历全都不相关非gb!!sc!前世后面会解释的!!但真的是sc!!——预收《与君朝》文案如下:我被送往和亲的路上,是代国小将军亲自来接他身上杀气很重,如传言般冷淡疏离却又对我有些温柔那时我年轻气盛,还对爱情抱有幻想我想勾引他,以求到了代国能好过些可是他却说:公主,请自重。莫非是我理解错了?后来在我一次次被折磨后,我都能看到他不忍的目光我内心嗤笑无比,既不能救我于水火,又何必惺惺作态我利用他的善心,成功逃出了那个地狱后来代国将倾,我坐在帝王高坐上,看着仇人求饶的样子,内心无比快意。他作为敌国将首,跪在我面前,哪还有当初半点气焰,我用脚尖抬起他的下巴,红唇微启:将军,做战俘的滋味可好?文案2皇帝昏庸,天下大乱,百姓民不聊生,灾祸频繁这天下正处乱世,英雄辈出你不是乱世英雄,也不是天家皇子你只是一个普通的女眷一个在乱世随时都能牺牲的女眷皇帝为了江山大义将你送往敌国,受尽侮辱围猎场上,你被当成猎物捕捉,刀剑难躲军营场地,你被献给将领,几近赤裸宫宴之上,你被关进笼子,如同玩物这就是你一个普通的女眷一个小小的女眷开局就是地狱那你该怎么逆风翻盘?
  • 作者:马克思·艾伦·科林斯
    当时我正巧没有值勤,忙中偷闲地坐在南克拉克大街上的一家非法酒店里喝着我心爱的朗姆酒。正在这时,两名身穿大衣、头戴鸭舌帽的男人进了酒店,旋风般地向我这边冲来。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摸腋下的那把勃朗宁手枪,不过当他们走到我眼前的时候,我认出了这两个来势汹汹的家伙:兰格和米勒,他们是市长大人的两个跟班。我跟他们并不太熟,不过这城市的每个人都认识他们:哈里兄弟——哈里·兰格和哈里·米勒。他们两个是舍迈克市长亲手提拔起来的,专门负责四处打探别人的隐私。我和兰格不过是泛泛之交,他大概比我大十岁,现在有三十七、八岁了。他虽然个子比我略矮几公分,却比我结实得多,一头乌发和一双冷酷的黑眼睛,再加上那两道倒立的刷子眉,凶神恶煞似的,很难让人信任他,就连他的那头黑发也像是假的似的,在帽檐下拚命地扎煞着。...
  • 作者:子曰囧
    资深海米和万年奶骑穿越海贼世界,莱特得以执掌艾泽拉斯的圣光之力。十八年了!终于,没有人能阻止劳资输出了!劳资可是大剑豪!众海军:元帅阁下,您砍人可以,别忘了奶全团啊!莱特:……
  • 作者:月斜星移
    【本文将于8.26日入V】江如练是最嚣张跋扈的妖。仗着一身凤凰火行事毫无顾忌,仇家遍地,三天两头领处分,偏偏少有人管得住。直到某天,江如练翻车了——她中了传说中七日必死的蛊。为了不留遗憾,她寻到暗恋已久的师姐,直接强吻了上去。随后在师姐惊愕的目光中扬长而去,躺进棺材里等死。江如练:亲了就跑真刺激嘻嘻~在棺材里躺了七天,江如练终于察觉到了不对劲。她没死成。她怎么没死成??她颤颤巍巍地推开棺木,第一眼就看见了她的师姐。从来高不可攀、对妖厌恶至极的清冷师姐,此时红着眼眶主动倚到她怀里,带着哭腔道:我不能没有你。江如练:?*后来江如练终于如愿以偿,每天都能得到师姐的亲亲。眼看妖生已经圆满,却突然发现原来当初她中的是情蛊,吻了谁谁就会无可救药地爱上她。时限一个月。彼时师姐将祸乱人间的恶妖一剑穿心,眼底的冰冷在望向她时尽数融化。剑尖上的妖血殷红刺眼,而她的师姐笑得温柔:今晚要一起睡吗?江如练倒吸一口凉气:不了,我还是回棺材里睡吧。#狂喜一个月后,发现全都是假的,都是骗凤凰的#要不你还是把我鲨了吧orz#师姐,再给个姬会QAQ肆意嚣张小凤凰×假清冷真黏人师姐阅读指南1.甜文he2.现代玄幻,我流世界观——带带预收——《请问你吃兔子吗》大学毕业后,孟鹤眠继承了外婆的遗产。随之而来的还有一纸说明。孟小姐,您所继承的遗产有一处小院,几十亩良田,并一只兔子。孟鹤眠看得满头雾水,什么兔子这么珍贵,还需要她继承?直到她敲开了花荫下小院子的门。开门的少女满脸娇怯,睁着水润眸子:房间已经收拾好了,你要先吃饭,先洗澡,还是……啊,对了!少女的眼神带上了几分慌张:请问你吃兔子吗?孟鹤眠望着少女头顶的那对兔耳朵,犹豫了一下,缓缓开口。不吃。*孟鹤眠发现,原来说明书里的兔子其实就是少女。兔子笨手又笨脚,却会偷偷给她织毛衣。兔子胆小又怕事,却敢在闹事者闯上门时将她护在身后。兔子害羞又含蓄,却能大胆地提要求:是这样的,我可能假孕了,能多吃三碗吗?孟鹤眠:什么孕?有一天,孟鹤眠忙完工作准备去洗个澡,四处找不到自己的睡衣,最后发现在兔子手上。兔子将那身睡衣攥出了褶皱,小小声道:请问,你想尝尝兔子吗?孟鹤眠秒懂:等着。随后就在兔子羞涩的目光中进了厨房。半小时后,她端出来一盘新炒的麻辣兔丁,大方地放兔子面前:吃吧,小心辣。兔子:。自那天起,孟鹤眠终于知晓,原来兔子急了真的会咬人的。ps.不仅会咬人还会假孕。pps.不仅能吃很多盘还能打很多个。ppps.以为自己在养兔子,实际上被兔子养了。
  • 作者:摸摸大
    十八岁的慕初夏走投无路签下一份生子契约!成为了宫氏集团少总裁宫辰逸的代孕妈妈!一百万,买下一个孩子!原本,慕初夏以为,自己只是一个代孕工具,可突然有一天,宫辰逸对她求婚了!满心欢喜的嫁给他,却在新婚当晚知道,他娶她,并不是因为爱她,也不是因为肚子里带孩子,只是因为另外一个女人,而那个女人却是怀胎九月,生产在即,得知一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他之所以要孩子,并不是因为爱孩子,而是要用孩子救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是他的她带着孩子狼狈逃离,七年之后,再相遇,他是她表姐的未婚夫
  • 作者:长生千叶
    (日更1到2万字!美食文!养包子男主双重人格) 一朝穿越,开局就是国公长子!杨兼不仅出身名门,而且长得风流倜傥,可谓颜值天花板! 一心只想做个与世无争的富二代,有事喝喝酒,没事遛遛鸟,花钱如流水,醉卧美人膝。美人没卧到,杨兼却毫无征兆的喜当爹 看着肉肉的面瘫脸小豆包,喜当爹也没什么,家里有钱,养个儿子还不容易? 直到有一天杨兼发现,原来自己的人设不仅仅是富二代这么简单,大名唤作杨坚,手握重兵,夺权开国,乃是堂堂隋朝的开国皇帝! 没错,就是被儿子弄死在仁寿宫里的那个隋文帝。 杨兼:真是应了那句话,家家都有坑爹货,再NB也逃不过! 杨兼:我买几个橘子哦不,榴莲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 杨·小豆包·广: 儿子智商太高,丢也丢不掉,怎么办?只好佛系养儿,不求望子成龙,但求不要坑爹! 某日。 杨兼:儿啊,我真的不是你爹,你看咱俩这年龄差就不对,不信可以滴血认亲! 杨·美姿仪,善心机·广:儿臣惶恐,可是儿臣孝顺的父皇还不够? 主角团:杨兼VS杨广,穿越VS重生,双重人格VS病娇假萌。 杨兼第一人格:日常温柔宠溺版 杨兼第二人格:鬼畜疯狗暴力版 1.历史架空设定! 2.日更1万字! 3.每日早08点更新! 4.每日最新更新章节有【红包】和【小剧场】掉落 新文《在古代当太监这么赚钱吗》,欢迎收藏! 手机读者请戳/book2/5586489 网站直接戳图传送 今日热点推送: 【史上最牛假太监,他睡遍后宫,最后还杀了皇帝!】 【揭秘:仗着养父权倾朝野,没有净身就入宫】 【色胆包天假太监,给皇帝戴绿帽子,坐拥后宫三千佳丽】 刘觞看着跳出来的垃圾营销号推送,这年头营销号为了红什么都敢写,果断点X! 一朝穿越,人在大唐。颜值风流,肤白貌美,翩然绝世;家财万贯,挥金如土,蒸饼吃一笼,扔三笼;养父权倾朝野,拼爹从来没输过! 这设定听起来如此耳熟?没错,刘觞拿到了太监剧本 万幸的是,刘觞穿成了营销号口中的——假太监。 刘觞:说好了是假太监呢?营销号误我,正儿八经真太监,如假包换,假一赔十! 既然已经板上钉钉穿成了宦官,总比穿成一个一穷二白的死太监要强。刘觞决定仗着养父的权势,皇上的宠信,自己的颜值,作天作地,及时行乐,绝不参与政事,与各位后宫美人绕道走,明哲保身,低调敛财,励志成为大唐第一有钱人。 问:在古代当太监这么赚钱吗?请问有没有什么秘诀。 刘觞:绝不给皇上戴环保帽!绝不给皇上戴环保帽!绝不给皇上戴环保帽!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李·皇上·湛: 作者的其他文:《惊悚游戏加载中》《黑驴蹄子中古店》《首充送大神[电竞]》戳进专栏就可以看到,欢迎收藏,欢迎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