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代天子

绝代天子

作者:初二女生 状态:完本 日期:09-03

穿越成为皇太子,开局就被美人下蛊,这能忍?直接拿下!朝堂争斗、储君之争,本太子孤立无援?看本太子如何震惊朝野,让百官臣服!挥手间强敌灰飞烟灭!朕要的是江山美人!盛世王朝,千古一帝!…

《绝代天子》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初二女生
    战神方云穿越古代为皇,突厥大军兵临城下,朝中佞臣横行,丧权辱国,且看他如何打造百万钢铁雄师,杀他个片甲不留!我大梁不和亲、不纳贡、不割地、不赔款,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犯我大梁者,虽远必诛!
  • 作者:初二女生
    穿越成为皇太子,开局就被美人下蛊,这能忍?直接拿下!朝堂争斗、储君之争,本太子孤立无援?看本太子如何震惊朝野,让百官臣服!挥手间强敌灰飞烟灭!朕要的是江山美人!盛世王朝,千古一帝!
  • 作者:初二女生
    秦宇穿越成为一国太子,却发现这个太子不仅懦弱无能,还是一个舔狗!为了搏红颜一笑,替他人顶造反之罪,还要被罚跪在地上舔毒酒!这能忍?于是一场斗皇子、诛权臣、灭外族、收美人的精彩帝皇之路就此开启!
  • 作者:初二女生
    穿越成大夏废皇子,身处天牢,即将车裂,一首满江红震惊朝野,逆天改命!江山美人,都是本皇子的!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安萧苏苏
    【下一本《我喜欢你女朋友很久了[穿书]》求收藏】 【下一本文案见底部】 文案一:余故里第一次见白清竹,是在医院的走廊。 她被护士簇拥着,一只手被病人握着不停摇晃,另一手还拿着鲜红的锦旗。 然而转头她就看见,白清竹站在门诊室的水池前,面无表情的用刷子清洗整个手臂。 水流冲刷之下,她的手愈加白皙,骨节分明,逐渐被冻的通红。 她心想,这个大夫似乎脾气不太好。 第二次则是在门诊室内,她的手臂被白清竹翻来覆去的揉捏按压,语气清冷,可却始终温和耐心,动作也自始至终的轻柔,她觉着这个大夫似乎又挺好。 文案二:余故里求租接连受挫,闺蜜给她找了个靠谱的房子。 带着女儿搬进小别墅的第一天,发现房东居然是之前给她看过手的大夫。 余故里懵懵懂懂问了一句,为什么你只收这么少的钱? 白清竹淡淡的说:你需要房子,我们恰好认识,加上我另有目的,念头也并不单纯。 余故里一直没弄清楚这个‘不单纯’是什么。 直到她偶然发现,在白清竹的书桌上,那张满布撕裂细纹的合影的另一个主角,是她。 照片上,两个姑娘身着婚纱,正于教堂中亲密接吻。 她这才想起来,几年前一场车祸过后,她似乎失忆了。 而眼前身为她房东的人,疑似是她的前妻。 这刺激有点大了。 对外清冷沉默寡言对内双标医生X对外温和有礼对内奔放直球画家 小剧场 白清竹的同事偷偷打了个赌,赌白清竹这辈子会不会结婚。 直到几个小护士不小心从门缝里瞧见,一向冷漠自持的白老师把一个人给摁在了座椅里亲,一手还捂着一个孩子的眼睛。 小护士们惊呆了。 那不是白老师手机桌面上的人? 那不是白老师头像上的小姑娘吗? 这小姑娘怎么和白老师长得那么像?! 这话一出,所有人沉默了。 不久后,白清竹带着一箱喜糖拿到医院,同时发了条朋友圈。 那是一张红色的结婚照,配了简单的两个字:已婚。 食用指南 1、甜宠,慢热,1V1,HE,侵略向。 2、更多百合完结文可戳专栏。 3、坑品很好,可放心跳坑,专栏求收藏 4、防盗比例百分之七十,防盗时间72小时。 PS:本文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和改编呦 【预收求收藏】 《我喜欢你女朋友很久了》by:安萧苏苏 白飞飞前一天夜里,还捧着书为女主落泪:呜呜呜阿妩姐姐爱你姐姐疼你 醒来后,她发现她成了《璀璨星途》这本小说里的恶毒女配。 不光如此,她还一直妄图陷害女主霍妩,且其私生活极为混乱,放浪不堪、荒淫无度。 而女主总是次次原谅她,简直人美心善,还有一个被誉为圈里模范的男朋友,一时之间,人人称羡。 白飞飞还处于放荡不堪、荒淫无度这八个大字震撼中,紧接着就意识到了自己现在的处境。 原、主、约、了、人、共、度、春、宵! 扭头却发现—— 艹!进门的怎么会是女主! * 门外霍妩笑靥如花,看着屋内的白飞飞,眼底却淬着冰:我早就说过,你要么别这辈子都别出现在我面前,要么,就这辈子别想再离开。 第二天。 白飞飞捧着被子,呆坐在床上,颤抖着想起了记忆深处的东西。 曾经她穿到书里过一次。 只是那次,她以为自己得了绝症,大限将至,死遁了。 而现在 白飞飞拿着体检报告,终于确定自己现在身体健康。 然后她毅然决然的掏出手机,朝着霍妩传闻中的男朋友发了一条短信:实不相瞒,我喜欢你对象很久了。 等她清醒过来,发现了收件人从霍妩的男朋友变成了霍妩本尊。 她发错人了。 霍妩:前脚跟我做完,后脚去拿体检报告,现在又说喜欢我男朋友很久了。 霍妩:白飞飞,真有你的。 白飞飞: 她再死遁一次,还来得及吗?
  • 作者:李白
    李白是我国盛唐时期最伟大的诗人。他的诗作是盛唐气象的杰出代表,最集中地体现了那个时代的精神风貌。他的诗表现了唐代社会发展到鼎盛时期并转向衰落时代的特点。首先,李白诗中反映了盛唐时期积极向上的时代精神。他对自己的政治才能充满信心,期望能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代寿山答孟少府移文书》)。他经常以管仲、张良、乐毅、诸葛亮、谢安、鲁仲连为榜样或以之自许。他也以大鹏自比: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上李邕》)他坚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将进酒》),也坚信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行路难》)或说但用东山谢安石,为君谈笑静胡沙。(《永王东巡歌》)……这些积极用世、奋发向上的精神,正是盛唐的时代精神。李白诗中表现了强烈的反权贵意识,也有着明显的否定功名富贵的思想。他诗中如黄金白璧买歌笑,一醉累月轻王侯(《忆旧游寄谯郡元参军》)在《梦游天姥吟留别》中,他以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这样豪气横溢的诗句结尾,千载之下,使人们也不难领略其英风豪气。杜甫说他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饮中八仙歌》)任华称他数十年为客,未尝一日低颜色(《杂言寄李白》)。显然,诗人渴望建功立业,又希望保持独立的人格,不愿向权贵摧眉折腰。这大概正是古代诗穷而后工(欧阳修语)和文章憎命达的原因。保持独立人格是取得创作成功的基本前提之一,不摧眉折腰事权贵又是保持独立人格所必须做到的,这是古代几乎所有伟大的作家都穷、都不达的缘故。从李白身上,人们自不难联想起不愿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
  • 作者:孔二狗
    故事讲述了1986年至今20余年来,北方某市黑道组织触目惊心的发展历程。这是对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一次不同寻常的纪念和追忆,沉重地反思在过去几十年中我们所得到的和所失去的。20年前,他们是老山战友;20年后,他们是江湖大佬。1984年,赵红兵和他的战友们在老山前线为保家卫国而把生命抛之脑后;1985年,他们复员返乡,在办公室开始朝九晚五的平凡生活;1986年,他们在家乡街头遭遇地痞挑衅,以暴治暴,一战成名,从此泥潭深陷;1992年,他们已经在当地独霸一方;1998年,他们已然成为江湖盟主,呼风唤雨,无所不能;2006年,他们死的死,残的残,有的洗心革面,有的牢底坐穿,有的亡命天涯,有的飞黄腾达、风光无限……
  • 作者:木木耳朵
    【总裁+追妻+萌宝+马甲+虐渣爽文】在被绑匪绑架时,洛挽月打电话向他求救,电话那头的男人却是一句冷冷的:我巴不得你死!她含恨生下两个孩子,却还被抢走了一个。她死里逃生,带着一个可爱的鬼精儿子回来了,甚至还有了无数马甲,妙手回春的神医,武力爆棚的格斗冠军……可那个原先恨不得她去死的男人,却红着眼眶,将她堵在墙角:你回来吧,这次,我把命都给你!
  • 作者:以盼
    季寻光第一次看到江时令,在黑漆漆的房间内她检查他没有感知的双腿,修长的指止于他膝盖没有任何越矩他于黑暗中垂眸看她,神情自若,却看的她心里慌乱。第二次,江时令将她堵在电梯旁,炙热的掌心扣着她的手腕,让她逃离不了。他坐在轮椅之上,强势地将她拉近自己,音色沉沉地诱惑她:我想跟你结婚。季寻光:?还能有这样入室抢劫的爱情?嗯……很合心意。只是婚后,她觉得,江时令这个人真的好奇怪呀!QAQ#老公太奇怪了怎么办?QAQ##每天都在社死的路上狂奔#奇奇怪怪x可可爱爱阅读提示:1、SC、1V1、 男主暗恋女主先。2、女主的职业不是医生是疗养师。3、涉及男女主领域的专业知识,欢迎指正,会及时修改(我都是查资料的,小声解释)4、封面底图来自碧水楼主= =赠图5、先婚后爱6、我的幸运数字,么么
  • 作者:徐公子胜治
    遂古之初,谁传道之?世称太上,我为道祖!人神妖魔共处相争,巫祝仙修万法纷呈的世界。诸帝显圣各创惊天玄通,登天之径殊途无数,芸芸世间根本大道何寻?一个孩子从蒙昧蛮荒中走来,踏无尽险阻、拨层层迷雾,究天地之源、登造化之巅,成就创道之祖!
  • 作者:重庆老Q
    一个未来的灵魂,融合了明末少年的头脑,带着一群溃散的海盗,流落澳洲,并以此为基地,建立一个崭新的世界,让汉风再次吹向世界。
  • 作者:王朔
    男主人公何雷与女主人公石静是一对充满青春活力的恋人,他们正在精心布置新房准备结婚的时候,忽然厄运降临——何雷患了一种叫作 肌无力性疾病。他所面临的问题并非是结婚与否,而是生死存亡。何雷忍受着内心巨大的痛苦决定对石静隐瞒病情并想尽一切办法让石静离开自己。自此,故事便在一种催人泪下的氛围中向注定成为悲剧的结局发展着。其间最为感人的是何雷与石静分手的过程,他们 的每一句话、每一个举动、甚至与他们相关的每一件事物都充满着难以言状的痛感,包括婚纱、杯垫、沙发靠背饰品,包括那一杯杯缠绵之极的酒……这种痛感弥漫于何雷患病后的每一行文字之间。直到最后,当石静得知了真相,当石静与新婚丈夫向何雷的病床走来,何雷却连笑一下的力气都没有了,只有泪水从他眼中流出,点点滴在那只向他伸来的美丽的手上。 谁能不被《永失我爱》所感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