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断魔爪

砍断魔爪

作者:伊恩·弗莱明 状态:完本 日期:09-03

西非三个国家交界处山峦起伏,森林茂密,但在中部二十平方里有块平坦的岩石地,周围到处都是丛丛矮小的灌木林。在这些矮小的灌木材中,长着一探局大的霸王刻,犹如鹤立鸡群,成为几英里外就可以看见的显著的标志。由于其根部水源充足,它长得特别高大繁茂。这片地区位于法属几内亚境地,离纳米比亚的北端只有十英里远,搬塞拉利昂的东部也不过五英里远。在这片不毛之地上散布着好些钻石窟矿。这些钻石由非洲国际矿业公司控制,是英联邦的一大重要资产。…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伊恩·弗莱明
    詹姆斯·邦德坐在迈阿密机场的候机室中,一口气喝了两杯烈性威士忌,思绪却被生与死的问题困挠着。杀人是他职业的一部分。虽然他并不喜欢做这种事,但当他不得不杀人时,他就干净利索地尽他的本能去干,然后把它忘得一干二净。他是一个有00代号的特工人员,对于死亡要象一个外科医生那样冷静。如果不得不去杀人,那就得义无反顾地去杀,绝不后悔。后悔是不符合职业习惯的。
  • 作者:伊恩·弗莱明
    两支38 毫米手枪几乎同时发出震耳欲聋的两声枪响。枪声猛烈撞击着地下室的墙壁上,又被反弹回来,在屋子里回荡,最后慢慢停止。詹姆斯·邦德静静地望着室内飘浮着的硝烟。吊在屋中央的通风扇正在旋转,排除屋内的烟雾。刚才他的掏枪和射击动作非常迅速,几乎没有间隔时间。他现在还回味着这两个高度连贯的动作,为自己快速的反应感到自豪。他取下科尔特式侦探专用手枪的弹匣,枪口对着地面,等待着射击教官穿过昏暗的靶场从二十码开外向他走来。
  • 作者:伊恩·弗莱明
    这是一月份一个寒冷的冬日。英国情报局007 号情报员詹姆斯·邦德走出他的切尔西公寓,置身于伦敦令人沮丧的烟雨雾朦之中,去谒见M 局长。几分钟前,他从车房开出了他的灰色本特利敞篷车。这时,他正坐到驾驶座上,按下自动点火按钮。引擎随即轰轰地转动起来。两盏防雾灯已经亮了,他小心翼翼地驾驶着车子向斯隆街驶去,接着,开进了海德公园。头天晚上半夜时分,M 局长的参谋长打电话到公寓,说M 局长想在第二天上午召见邦德。
  • 作者:伊恩·弗莱明
    三天前,M局长通知邦德到他办公室去。局长的情绪似乎不太好。邦德进去后,局长没有象平常那样面对窗外看半开才把转椅转过来对准邦德,而是直截了当地问他:手上有什么工作吗?噢,只是一些伏案工作。什么意思?M局长把烟斗一下子插进烟缸里。谁不干点抄抄写写的事?我是说没干什么具体的事情。
  • 作者:伊恩·弗莱明
    这是五月的一个早晨,七点钟。笔直平坦的大路穿过一片雾气笼罩中的树林,周围死一般宁静。道路两旁高耸着一颗颗粗大的橡树,林中地面上铺着厚厚一层苔藓,其中散布着鲜花点点,颇具凡尔赛和圣格尔曼皇家森林的迷人风姿。这条D98号公路,是供本地车辆行驶的一条二级公路。一辆时速为七十公里的BSA一M助型摩托车风驰电掣般地由北而来,往圣格曼方向驶去。车手戴着黑色宽边塑料风镇,一双眼睛阴冷如隧石,镇定自若地注视着前方。狂风吹打着他的脸庞,把他的两颗吹得鼓鼓隆起。他嘴唇咧开,露出巨大的门牙和两排齿龈。他手上戴着黑色大手套,稳稳地控制着车速。从他身上穿的制服和骑的摩托车来看,他是英国皇家通信兵急件信使。但在他的油箱顶部挂着一支上满子弹的卢格手枪,与他的身份似乎不相吻合。
  • 作者:伊恩·弗莱明
    一个全身一丝不挂的男子四肢摊开,躺在游泳池边。他看上去好象是个死人。这个人象是在游泳池中淹死后被人打捞上来后放在草地上,等着警察或其亲属来认领似的。他的身旁放着一堆他随身携带的物品,象是被精心收集起来放在那儿的。从那堆闪闪发光的物品,可以看出,死者是个有钱人。这些物品全都是富人的物品:一个价值五十美元的墨西哥皮夹,里面还夹着一大卷钞票;一只金质喜尔登打火机;一只嵌着一枚绿宝石的、刻有波浪形花纹的椭圆金质烟盒;一本富人们喜欢看的金矿小说;还有一块褐色的鳄鱼皮表带;表盘显示着日期、星期和月份的大金表,表盘表示的日期和时间分别为六月十日,两点三十分。
  • 作者:伊恩·弗莱明
    星期一清晨,帕克勒豪华公寓里。五月的细雨敲打着在窗户上,淅淅沥沥的雨声搅得詹姆斯·邦德心里郁闷不堪。这段时间他过得很窝火。工作枯燥乏味,不是在那堆讨厌的文件上划划数字,就是胡乱修改那些难处理的稿件,要不就是在电话上与那些毫不客气的部门官员争吵,然后愤愤地撂下电话。身体状况也不太好,头痛,恶心,关节僵硬。咳嗽时,他却更加猛烈地抽烟喝酒,于是便加倍地恶心头疼。
  • 作者:伊恩·弗莱明
    清晨三点,在法国索姆河口的矿泉王城俱乐部里,赌客们一掷千金,赌兴正浓。大厅里乌烟瘴气,香烟味和汗臭味四处漫溢。围在赌台四周的人们满怀贪婪、恐惧和期望,使赌场的气氛紧张不安,也使赌客们身心交瘁,难以自持。在这种氛围中,詹姆斯·邦德表现出了极大的与众不同之处:审时度势,适时撤离战场,避免在身心疲倦、反应迟纯的情况下输个精光。现在,他神态安然地离开一直在玩的轮盘赌台,走到铜栏杆外休息片刻。利弗尔还在玩着轮盘赌,显然他仍雄踞在庄家座位上。他的前面堆满了乱七八糟、带有斑点的白色筹码,每一枚代表一百万法郎。
  • 作者:伊恩·弗莱明
    我逃出来了。从英国灰蒙蒙的冬天里,从使自己意乱情迷的少女时代里,以及伦敦家中的一点家具和旧衣服堆里逃出来了。我终于战胜了自己的懦弱,走出了以前那个古板、散漫和狭窄闭锁的世界,进入一个新的天地。我常认为自己很有能耐,不过如果一直停留在原地,不改换环境的话,就会象关在笼子里、脚蹬轮子的小家鼠一样,永远找不到出路。说真的,我除了没有犯法以外,简直是被一切东西纠缠着,所以我一定要不顾一切地从这些烦恼中逃出来。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星辰原木
    穿越大唐,杨帆既不想阅遍四书五经谋求功名,也不想劳心劳力争霸天下。只想过好自己小日子的他,至多想体会一番让人向往的悠闲生活。可在这个日色慢、车马慢,等级森严的时代,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只好带领身边的人发展经济、平世家、定边关,不知不觉影响了一个时代。
  • 作者:林希之
    【20:00更新,日更,偶尔双更,跪求不要养肥!!!】【文案一】对于执拗的人来说,往往不撞南墙不回头,对于爱情中的单恋者更是如此,像是在等待那个可以放弃的节点——那晚,衣香鬓影的宴会上,裴时礼站在她对面维护另一个女人时,沈思柠意识到,她无人知晓的十年暗恋,是时候结束了。【文案二】结婚三年,沈思柠还是没能让裴时礼爱上她,少女时期满腔的期待也被婚后生活磨砺的消失殆尽。她决定放过他,也放过自己。三周年纪念日那天,沈思柠递给裴时礼一份离婚协议,打算用和平方式结束这段失败的婚姻。裴时礼随手翻了翻,就将文件不轻不重扔回去,我记得我说过,这个婚结的那天,我就没想过离。沈思柠的眉眼中藏着疲倦:如果我非要离婚呢?他语气很淡,只是再平和的语气也没法掩饰话里的狂妄:我不同意,你办不到。——互相折磨了几个月,裴时礼终于松口,不再缠着她。沈思柠如愿以偿离了婚。就在她决定开启新生活,准备接纳一段新的感情时,远在千里之外的男人跨越半个地球,专程飞来阻拦她。他攥着她的手腕,指尖微微颤抖,极力克制怒意和戾气,丝毫不见往日天之骄子的高高在上。不要考虑别人,好不好?男人眼尾泛红,近乎乞求的语气: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让你重新爱上我。——你出现在我日记本的每一页,是我少女时期全部的思念和渴望。【阅读指南】*从先婚后爱到离婚后狗男人追妻火葬场*女主暗恋成真/男主先婚后爱/不换男主/男女主身心唯一,文案中有误会*男女主都不是完美人设,会吵架会冷战,甜虐风*含古早霸总墙纸爱,男主会发疯,慎入!
  • 作者:青铜峡
    【横推】【霸道无情】【单女主或无女主】秦枫偶获【配角逆袭系统】,穿越诸天万界,让本是垫脚石,经验怪的配角鱼跃龙门,铸就无上传说!《倚天屠龙》他是宋青书,夺刀剑,练神功,一人硬撼千军万马!《天龙八部》他是慕容复,交豪杰,扬威名,一统天下成皇做祖!《风云》世界,他是断浪,夺机缘,抢至宝,令所有人闻风丧胆!仙剑、斗破、漫威、白蛇、西游、遮天、洪荒...每一个世界都有一个传说!PS:已有完本精品诸天小说《最强万界大穿越》,等不急的可以看看。
  • 作者:公孙梦
    夜深沉。大街小巷,万籁俱寂。西门黔国公沐家宅的后院深巷,蹿起一条纤瘦的黑影,落在高大的围墙上。离黑影丈远,墙内的一株大树上,潜伏着一个名叫古山紫的青年。他在树上呆了一盏茶的时间。花园内,兵丁护院往来穿梭,防范甚严。路径不熟。他未敢轻举妄动。落在围墙上的黑影,让他吃了一惊。从茂密的叶缝中,他看出来人身材窈窕,竟是个年青女子。只见她身着夜行衣,和自己一样,以黑巾遮面,紧身衣在她身上凸凸凹凹,透露出一个青春躯体。她背插长剑,身手矫健,落在围墙上后,不躲不藏,直朝园中打量。
  • 作者:惜之
    坐镇二十七楼的总裁办公室中,贺仲墉自落地窗前向下俯瞰,这是属于他的王国!川流不息的车辆、匆促往来的人们全在他脚下,他喜欢这种居高临下的优越!自父亲手中接下一间小型电子工厂,在短短七年中便将它发展成一个傲人的电脑王 国,他的成就不仅仅是靠衔金汤匙就能办到的。
  • 作者:汐和
    【预收文:死遁后帝师成了白月光,喜欢的话求收藏鸭!0v0】 【本文文案】无情道剑修凌霜铭不慎渡劫失败,误打误撞绑定了穿书之我是圣母白莲花系统。 系统:「若不想和万人嫌炮灰原身一样,被钉下八十一颗魂钉,魂飞魄散死无全尸的话,就要依照咱们的剧本,做合格的白莲花圣母,刷满主角团好感度才行哦」 凌霜铭冷笑:你在教我做事? 说罢他一脚踹开圣母剧本,独自上了雪峰继续做他冷心冷情的剑修,等着被钉上魂钉的那日到来。 玉清派无人不知,只会炼丹的凌长老是个绣花草包,还心如蛇蝎。 这样的人,偏生还收了个人魔混血的魔族余孽当徒弟,大魔头带小魔头,定成祸害。 有人预言,凌霜铭师徒必会被钉上诛仙柱,魂飞魄散而死。 直到禁地封印被破,他们口中的蛇蝎废物只身挡在阵前,一人一剑荡平凶兽。 清亮剑光纵横天穹,也映出那张清隽无双的容颜。 自此,常有修士不远万里赶来玉清派,只求瞻仰传说中那风华绝代的剑者,就连曾对他深恶痛绝的仇家都纷纷上门献殷勤。 可惜伊人如云间冷月,可望不可即。 但那日仙界盛会,素来清清冷冷的人竟对一个阴鸷的青年露出近乎嗔怪的神态,整个修真界都疯魔了,誓要揪出这妄想摘月的登徒子。 ***** 在凌霜铭眼中,这本书里的人均像苍蝇一样吵闹。 小师弟,你该按时喝药,安心养病,勿要劳神练剑了。 徒儿,你该搬来我洞府养伤。 霜铭,魔界才是你该安身之所。 只有一人例外。 雒洵:该什么,师尊想怎样就怎样,不要教师尊做事! 然而,当数十年后,小团子长成英挺俊俏的新任魔君时,他才知道自己错得离谱。 师尊,您想让徒儿对您大逆不道。 凌霜铭: 不,师尊真的不想。 注: 1.外表温和清冷内心冷漠的病美人师尊VS外表阴鸷偏执其实善良敏感的忠犬徒弟 2.师尊除了剑和徒弟谁都不爱 3.作者不是很聪明,请勿深究逻辑!!!QAQ 【预收文案】 洛空青渡劫前曾扶乩卜算,被告知数十年后,苍天将塌个大窟窿。唯有辅佐真龙登基,完成补天计划,方能飞升成仙。 此后他作为大雍国师,兢兢业业教导真龙转世的谢知白,为补天计划呕心沥血。 他在万事俱备时做了个预知梦。 大雍天子驾崩,昔日一人之下的国师,沦为万人唾弃的佞臣。 世人都道,洛空青乃是狐妖转世,魅惑君王,大兴土木,是红颜祸水。 而他也在新帝登基当日,被亲手养大的新帝谢知白一剑刺毙。 鲜血染红了宴天台,也警醒了洛空青。 三年后,大雍国师于宴天台祭天,仪式完毕后,竟从万丈高台一跃而下。 这国师,他洛空青不干了。 他借死遁远离帝都,继续完成补天收尾工作时,新帝也在发疯般寻人。 不惜翻遍千山万水,抓遍容貌相似之人,只为把洛空青绑回去正法。 新帝甚至微服私访,亲自寻人。 看着出现在眼前,阴晴不定的谢知白,洛空青默默捂紧脸上易容。 然而就在补天事成,即将飞升之际,洛空青修为尽失,易容剥离。 本该对他恨之入骨的谢知白,倏地红了眼眶,拥他入怀。 洛空青:? 怎么和预知梦讲得不一样。 谢知白嗓音低哑,带着失而复得的后怕:国师躲了朕这么久,今后可不许再逃了。 【高亮】生子预警!! 清冷美人国师小狼狗帝王 非正统朝堂文,全文含大量仙侠元素,幼儿园宫斗阅读时请勿认真。
  • 作者:山间人
    父亲为奸人所害,楚宁一朝沦为罪臣之女,差点充入奴籍。幸好太子垂怜,仍依原定婚约,迎娶她为太子正妃。 楚宁想,这辈子能嫁给太子,是她的幸运。 谁知后来,她却发现,这个被她视为恩人的夫君,才是当年害死父亲的罪魁祸首。 不久,天子病危,身为太子六叔的秦王萧恪之骤然引兵入城,夺走了本该属于侄子的皇位。 望着这个少言寡语,目光如狼的皇叔,楚宁大着胆子伸出试探的小手。 ** 萧恪之在边疆与刀剑风霜相伴整整十四年,从来杀伐果决,狠戾无情。 他甫一登基,便对太子一党大肆清洗,其手段之雷霆,令人胆寒。 可偏偏对太子本人未伤分毫。 坊间流言纷纷,都摸不透新帝何意。 只有萧恪之自己知道,他留下太子,不为别的,只为太子身边那个纤弱貌美的太子妃。 ** 后来,太子为争权夺利,逼楚宁让出正妻之位。 楚宁不慌不忙,转身自请入道观修行。 人人都以为她不过面上逞强,谁料,太子另娶当日,皇帝夜访道观。 第二日,她脱下道袍,重新绾发,入主太极宫,对着震惊不已的太子与新妇淡淡一笑。 小剧场: 夜深人静,楚宁跪在地上,素衣散发,低眉垂首。 新帝手持御笔,抬起她下颚,目光幽深:你的父亲,与朕何干?要朕帮一个已死的罪人,你拿什么回报朕? 美人泪光盈盈,咬唇轻道:但凭陛下吩咐。 新帝步下台,倾身道:离开他,到朕的身边来。 注意: 1. 古言非重生,女非C,男主是C。洁党请悄悄离开。 2. 男女主年龄差7岁。 3. 女主古代人,非善类。 一句话简介:篡位腹黑皇叔X美貌心机太子妃 立意:爱是包容和尊重,不是束缚和控制。
  • 作者:亦舒
    下午七時,亞熱帶的夏季天空還未完全暗下來,這正是所有人歸隊回家的時候,麥承歡下了車一抬頭,只見整座屋燈光已亮起一半,那幢廉租屋看上去猶如掛滿珠寶纓絡的寶塔。她從來沒有第二個家,她在此出生、在此長大,一直沒有離開過。承歡與父母及一個弟弟同住,麥宅面積雖小,設備還算周全,最幸運之處是窗口面對南中國海,天氣好的時候,藍天碧海,一望無際。初搬進來,許多親友都訝異了,「廉租屋竟有此美景,真是政府的德政。」這政府的德政還不止如此,承歡自小學讀到大學,從來未付過一毛錢學費,全免,畢業後,名正言順考進政府機關做事,回饋社會。麥承歡的世界愉快、健康、樂觀,她沒有機會接觸到這個都會成長期的陰暗面,她只享受到它健全成熟的制度。她代表幸運的一代。今日與往日一樣,她從辦公室回家,剛好來得及吃母親煮的可口家庭菜。在電梯中她已碰到相熟的鄰居,像麥家一樣,他們也在此地住了好幾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