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惧炸弹

恐惧炸弹

作者:九把刀 状态:完本 日期:09-03

整个世界的符号错乱,语言崩溃,噪音笼罩四面八方,人们以无意义的尖声怪叫交谈,连路上的交通标志也变成了鬼画符!电影画面七零八落,手表指针乱转,交易不再使用钱币,而是毫无章法的垃圾……赖以维持世界正常运行的逻辑与符号完全崩溃!…

最新更新创作之后

《恐惧炸弹》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九把刀
    还要说明的是标题使用的问题;以《阴茎》作标题,是跟内容绝对有密切的关连,并非单纯跟道德角力,也并非想哗众取宠,如果有人觉得这是种视觉强奸,是对读者的不尊重,我在致上歉意之余,还是想坚持使用,顶多改成《阳具》,因为这真的是本篇作品的神髓,我很喜欢,也希望不想看的人多按一下空格键,运动手指也不错。
  • 作者:九把刀
    大学的四部曲,何尝不是人生的四部曲。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我歌我哭的地方,是谁在向你兜售廉价的理想主义?老师的是非对错瓦解在雨霁的彩虹之中。走进我的文字,走出你的炼狱。
  • 作者:九把刀
    就是要《杀手》!九把刀杀手系列最迷幻孤寂的疯狂篇章翩然登场,在过于喧嚣的疯狂的外衣下,是遍地梦的碎片。我的脑中浮现出那精神科医生招牌的敷衍笑容。以及他不断从还在冒烟的黑咖啡里取出一颗颗完整方糖的画面。那画面教我不寒而栗。「我一定得杀了那个医生。」恐怕,误打误撞……我已经找到了答案。那一个令我记忆全面丧失的,罪魁祸首。「真正重要的东西一定不会失去,会失去的东西,就一定不是真正重要的!」火鱼总是这样告诉自己。所以,不知为何消失无踪、毫无记忆的前半生一点也不重要,同理可证:死去的她和她和她和她和她们,见鬼了不重要!不重要。
  • 作者:九把刀
    是啊,谁倒楣见过这种事?川哥蹲在屍体旁,即使戴著口罩,还是可以闻见死者的恐惧。很讽刺。第一现场,竟是一台车身漆著「救人第一」的救护车。氧气罩粗糙地用胶带黏在死者口鼻上,不知是大量的汗水浸润了胶带,还是死者生前最後的挣扎,致使氧气罩脱落了一半。心电图机器接引到死者裸露的胸口,画面当然只剩下一条水平的绿线。死者双手、双脚都被手铐铐在手扶栏杆上,大字形的受难姿势,但凶手却「贴心」地在她的左手臂插入点滴软管,用生理食盐水短暂维系她痛苦的生命。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薄荷凉夏
    药王谷的第一卷王死了。一朝穿越,成了超级豪门家族的继承人——三岁的小奶包,安辞。明明是女孩的她,一出生就被强制女扮男装,原因就是——继承人的宝座传男不传女。简直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了。上辈子卷死人不偿命,这辈子既然爸妈有钞能力,她决定躺平示人。于是……卷王决定反内卷。在别人家孩子在玩命努力时,她却在不务正业的道路上越跑越远,成了圈里众人皆知的败家子。走路?她看了眼自己肉乎乎的小手,双臂一伸,奶声奶气来一句,外公,要抱抱!身为‘M洲之王’的外公立马乐呵呵的亲自前来伺候这位小祖宗。骑马?剑术?她小嘴一撇。外公再次化身宠孙狂魔,小辞还小,搞这么重的学习压力干嘛?本来生活过的肆意又逍遥,却不想一不小心浪过了头,隔壁家的狼崽少年非要拉着她谈个恋爱,于是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逃。她问:你喜欢我哪里,我改。他说:我喜欢你活着。安辞立马翻脸,你这就过分了。沈墨冷笑:我过分?初手初吻都被你占了,现在想不认了,晚了。
  • 作者:茶执
    鳄鱼杀我。 哭泣写小甜饼抚慰自己伤痛的内心。 现代设定,设定是转世后的大家们,在和平世界长大的他们的故事,主蛇恋。
  • 作者:雪屏
    这是一部描写天津上世纪60年代市井生活的长篇小说,分为上下两部。讲述的是老秦家四个女儿的情感和生活琐事。作者文采飞扬,文笔畅然,刻画人物非常到位,是部了解60年代人民生活的百科全书。
  • 作者:慕容美
    又是芦花泛白燕南飞的季节了。听厌了驼铃和受够了牛羊践踏的黄沙,开始随着季候风自西北高原出发,呼啸着,狂暴而恣肆的一阵阵扑向中原,以至整个中原地带在这种无情的剽掠下,到处呈现出一片疮痍满目的景象。未受这种不景季节所影响着,时下仅有一地今天的丹碧山庄!日落西山,风沙渐定。坐落在北邙山麓的丹碧山庄广场上,寿字牌楼高耸入云,彩带迎风拂动,金漆映霞生光。
  • 作者:血红
    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做什么?我要做什么?我想做什么?我所见、所闻、所经历的一切,又都是为了什么?眼前的世界,是真实还是虚幻?左边的道路,密布荆棘;右边的道路,鲜花着锦。我要选择哪一条?我为什么要选择这一条?愿绝对的秩序指引我们。愿至高的真理与我同在。
  • 作者:越钤
    【10.6入v,当天掉落万字】因惨遭金融诈骗,上家是莱克斯集团,在大型跨国公司之间通过跳槽最终实现财富自由的顶级打工人伊斯米琼斯一朝破产。而伊斯米小姐坚强的决定再次白手起家。因为自推红罗宾在哥谭的原因,她给位于哥谭的韦恩企业投了简历。线上面试的时候,hr问她,你为什么想来哥谭呢?因为治安问题,很少有外地人愿意来哥谭上班。因为我推在哥谭。伊斯米诚恳地说,我推红罗宾。顶级打工人的标配是精力旺盛,白天上班晚上还要勇敢的出门stk自推的伊斯米勤奋连轴转中。白天用地狱笑话创上司,晚上用地狱笑话创红罗宾。某韦恩企业小总裁,aka红罗宾面对熟悉的被创感,怀疑起了自家好下属的身份问题。——————ps:女主很能打,但是女主是普通人没有超能力,除了武力值强还非常具有社畜天赋职业是会计cp是小红鸟可能会有蝙布lgbt提姆出柜等地狱笑话出现(就玩梗肯定不是真的,本文bg),我这个人超爱地狱笑话和各种烂梗,阅读本书默认接受这类梗出现,被创及时跑路。时间线有魔改,解释权归我———推推自己的预收———[综英美]前男友想软禁我,cp还是小红鸟从英国留学归来以后,表面上学的是犯罪心理学,背地里其实是犯罪案策划大师的希尔达回到了犯罪之都哥谭。正当她准备让自己的威名传遍哥谭,成为新超反的时候,她亲爱的竹马说为了庆祝她回到哥谭,要请她吃饭。她赴宴了,然后被竹马戴上了电子脚镣。我知道你在英国做了什么,希尔达。她的竹马,现任韦恩小总裁提姆表情无辜的看着她,起码在哥谭,我不能让你为所欲为。如果能让你改掉你的坏习惯,那就更好了。她的青梅竹马兼前男友说道。
  • 作者:白小圆
    沈四姑娘佛堂跌了一跤,醒来后发现自己多了个能力——能看见将死之人,还剩多少阳寿……大周朝年纪轻轻,就战功赫赫、大杀四方的熠王殿下,却是个短命鬼沈姝重生以后,救了他无数次。第一次,嫌他死的不是地方。第二次,嫌他死的不是时候。第三次,嫌他死了以后太麻烦。……世人皆道沈姝是个克父克母克兄的天煞孤星。却是楚熠的命......
  • 作者:梦回十三
    陆青穿越洪荒,化身先天灵根,化形之日六圣齐聚,大道来贺。最终他拜师三清,成为三清共同弟子,道门首徒。紫霄宫中,道祖对六圣问到尔等认为谁可当这天庭之主?太上陆青行事稳重,性情良善,可当此重任。原始陆青聪慧机敏,福缘深厚,可做这天庭之主。通天陆青修为高深,重情重义,当掌管众生。接引准提我们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