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笨娃

霹雳笨娃

作者:红杏 状态:完本 日期:09-03

呜呜呜……既生姐,何生妹?人家她明明也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清秀小佳人,为蝦米大家的眼光都要放在她那个波波相连到天边的讨厌妹妹身上咧?不行!她決定要努力的雪耻,服从老妈「钓ㄤ」的最高指导原则,小脑袋瓜子先塞满「黄色废料」的跟在最佳男主角的屁股后头,只要她能先下手为强,来个霸女硬上弓,到时~~嘿嘿嘿!那她就可以死赖着他,要他对她负责了咩!可没想到他的癖好真的粉不一样喔!老爱动不动就叫她在地上滚过来、滚过去,然后他再上演恶虎扑羊的戏码,抱着她兴奋的说:「我要、我要、我要要要!」妈啦~~他的那个蝦米碗糕的秘密武器真的弄得她好痛喔!他难道不知道人家她还是清纯小处女,他怎么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呢?唉!要不是看在他的「魔手」可以让她的小B像大树一样「长大」的份上,她才不会让他这儿也摸、那儿也摸咧!可他是不是不够用心、不够努力呀!否则,为什么她的小B一点都没有「升级」的跡象呢?她正准备挺起胸膛大声的抗议,他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施展双手万能的神功,耶~~这一次她真的粉有「大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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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红杏
    谁规定情人节一定要两个人过,多她这颗小电灯泡不行吗?!可她才开口说要跟,那群平常只会叫她做苦工的同事们,却一个个溜之大吉!独留她一个悲情小孤女在那儿咬指甲……哼!不跟就不跟,有什么了不起,她非要过个轰轰烈烈的情人节,让大家跌破眼镜、摔断门牙不可!于是,她上了「情人限时专送」公司,用她仅有的积蓄买了个好看又耐用的情人,而有情人共度情人节的感觉真好!帅到不行的他不但送上玫瑰花,还陪她一起吃早餐,处处对她温柔呵护,简直将她宠上了天,害她……忍不住芳心悸动,恋上优到不行的他,只是,他只不过是她的一日情人,他俩的条件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她能对他有过多的幻想吗?!
  • 作者:红杏
    男人脾气暴躁又怎样?随便骂人又怎样?头一痛起来就抓狂又怎样?是不怎么样,但若以上三填统统具备的话……那就太不像话啦!偏偏她颜苓就喜欢挑战这种不像话的男人,再将他调教成很听话的男人,所以,她忍人所不能忍,自愿做他的贴身小秘书,充当他这座大炮台的炮灰,随他吼、随他念、随他指挥东指挥西,更以柔报怨,用她万能的双手帮他按摩,让他的头痛手到病除,好不容易他答应做她的亲亲男友,她大小姐以为从此海阔天空,大爷换她做做看,不料,她想得太美了……
  • 作者:红杏
    她真后悔爱上这个不懂放手的男人,不管是前一任女友、前二任女友、前三任女友……只要一通电话来,他马上急如风火轮的赶去为她们卖命,把她这个现任女友摆在那儿跺脚、咬牙,气得头顶冒烟,警告过他无数次,他老是改不过来,分明就是个男奴嘛!就算他多金、就算他的俊脸媲美泷泽秀明,那又如何?她决定提出分手,将这个滥情的男人三阵出局!果然,失去的总是最好的!他这才发现事情大条,摇着尾巴回到她身边,发誓会认认真真的改过向善,只宠她一人,这家伙!依他过去的不良纪录,以为她还会相信他吗?
  • 作者:红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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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红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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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红杏
    请不要污辱她的智商好吗?虽然她没遗传到父母经商的金头脑,但不代表她不会算数,最起码从一数到十是难不倒她的,所以算一算,她和她的老公在一起已经足足有七年了,不是有句成语跟七这个数字有关吗?七七事变?不对;七窍生烟?不对;七七乳加巧克力,不对……矮~对了,就是传说中的七年之痒,既然她老公一直都把她当学生管教,一心只想把她调教成商场女强人,没有一点男人浪漫体贴的细胞就算了,更过分的是,连他俩结婚七周年纪念这么重要的日子,他都缺席,因此她决定了──她?要?爬?墙!她要惩罚他的忽视、惩罚他的不懂情趣、惩罚他的不知变通!可是,他竟无视于她的叫嚣,凉凉的说他们只结婚了两年,不会吧?她的算数有烂到这种地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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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谁能了解身为豪门之女的苦?连自己的婚姻都没有选择权,只能乖乖的接受父母的安排,和一个根本没见过,也不知他个性是好是坏的有钱少爷相亲结婚,唉~~这样真的很冒险耶!万一遇上个不学无术,只知享乐把妹的大少爷,岂不是赔上自己一生的幸福?为了不让自己落得身心两大皆空的富家不幸少奶奶之命,她决定先去找那家伙探探,岂知那家伙果真如她所料,是个自大、风流又混蛋的男人,居然在路上广发他自创的一夜情邀请券,还不识她的庐山真面目,将这一夜券送到她手中!好,很好,非常好,这张乱七八糟的券正好成为她的大利器,正所谓一券在手希望无穷,她这下可得好好的来威胁他……
  • 作者:红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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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啦!她知道愿赌服输的道理,可她那群狐群狗党也玩得太过火了吧!要她履行的赌约竟是趁那个萧大帅哥喝醉时偷摸他一把!这多丢人啊!就算要了她的命,她也下不了手,但为了交差,她决定偷走他一件衣服当作证物,证明自己完成了这件史上最不可告人的任务,可她意想不到的是,他这个受害者居然装醉,不但没让她偷到任何东西,还当场将她人赃俱获!唉~~就说坏事不能做咩!她行个礼、道个歉想走,他却不让她溜,直接将她扣押起来,妈呀!她该不会碰上大恶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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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虾米?叫她就这么包袱款款,认命的去当他的跟屁虫?呸!人家她虽然是住在「冷宫里的宝贝」,可却拥有整死人不偿命的天大地大的大条本事喔!所以罗!用屁股想嘛知道,她怎么可能会乖乖的任他牵着鼻子走咧?她非三不五时就给他一点下马威、三天两头就让他尝尝她的拿手绝活,这样,他才会忍气吞声的让她爬到他的头顶上嚣张咩!不过,真的不是她爱抱怨,这个男人实在有点给他不上道喔!他不但动不动就大声嘲笑她似是而非的歪理,还很不给面子的吐她的槽、污辱她的美,可恶!是可忍,孰不可忍,她决定跟他卯上了。嗯--为了证明她的「学识渊博」,为了争取「主权在我」,她二话不说的演出三点全都露,并学泰山攀树藤的骄傲模样,「快!相公--我要荡下来,看我们能不能……『撞』在一起!」天哪!让他「噎」死吧!这种「不可能任务」教他怎么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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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的诱惑》是香港科幻作家倪匡以第三人称叙述的原振侠系列科幻冒险小说第二十三部。卡尔斯将军和黄绢带了一个伤者来到原振侠的医院。伤者是一名男性青年,相貌极其俊美,肤色像是白色的大理石,全身的毛髮也白得如同雪花,而伤口则流出浓稠的透明血液。原振侠為了救他,将他自己、黄绢及卡尔斯将军的血输给他,那伤者的身体因而变成粉红色,眼珠也变成鲜红色。伤者原来是白化星人李固。白化星在许久之前也曾有过很多野心家,但白化星人最终能抛开一切歧见,把野心及权力视為最丑恶的行為。但李固得到地球人的血液后,竟受到权力的诱惑,对卡尔斯建立一个大阿拉伯联盟的野心计划大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