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台五凤

瑶台五凤

作者:司马紫烟 状态:完本 日期:09-03

朱仙镇为我国有名的四大镇之一。它,位于开封西南贾鲁河西岸,距开封城约三十里,本来是有名的四大镇之一,自经岳武穆大破金兀术于此之后,朱仙镇三字,奥是成为妇孺皆知的要地,俨然为四大镇中,最负盛名的一镇了。由朱仙镇的西大街走间郊区,不到半里,就可看到两幢掩映在浓荫中的宏伟巨宅。这两幢宏伟巨宅,相距仅两道围墙,算得上是鸡鸣犬吠相闻,左边的一幢,规模较小,但占地也在百十亩以上,至于右边的一幢,则占地总在百亩左右了。拥有如此宏伟使宅的主人,当非寻常人物,不错,提起这两幢巨宅的主人,可说是大大有名。…

《瑶台五凤》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司马紫烟
    邪恶的势力掩盖了正义,江湖为一片愁云惨雾所笼罩着。洛阳大豪盖天雄的英雄馆前来了一个年青人。二十四五年纪,七尺多高身材,微黑脸膛,浓眉,大眼,宽膊,虎背,熊腰,不算英俊,却很健壮,魁梧,而不显得臃肿,戴着露顶的遮阳笠,青布衫裤,登着粗麻的草鞋,腿上有泥,衣上有灰,显示他走过很长的路。英雄馆是一所巍峨辉煌的广舍,是盖天雄专为接待四方江湖朋友的行馆,盖天雄不创门户,不立帮派,只能算为一方豪雄而已,但是他养士近千,为豪杰盟中的十八友之一。
  • 作者:司马紫烟
    忧愁仙子拥有世界上最有魔力的情剑,谁掌握有情剑谁就可以凭借情剑的魔力,得到自己心爱的而又无法得到的情人。多情而又充满血性的夏侯杰,为了获得师妹的芳心,历经情色考验,终于获得情剑,本以为可以和师妹百年好和,可此时师妹已和扫波剑客之子罗君秋结合,虽有情剑却改不了命运的安排。然而情剑也改变了他的命运,让他学会了绝世剑术,从而登上了武林剑会盟主的宝座,承担起了天下武林安危的重任,为了武林得以平静,他跋涉千里,独上西域,以阻止险恶的圣心魔教教主赫连新称霸武林的野心,一时无以阻止魔教势力的延伸,然而夏侯杰的努力或是得到了白驼派掌门、忧愁仙子之助,为了阻止魔教入侵武林,夏侯杰,忧愁仙子迫于无奈,只能利用魔剑的力量,使魔教教主郝步芳爱上夏侯杰,夏侯杰同时联络中原正派力量与之相抗衡,赫连新为了杀夏侯杰,进入中原,万里追踪。为了让武林有一个清平祥和的环境,夏侯杰与中原武林同道共抗天心教与魔心圣教。联络群雄与众魔决战于武
  • 作者:司马紫烟
    江湖上流传着一个传说:要自杀的人最好遇上杜云青。这虽是个传说,但却没有人怀疑,每一个曾经在江湖上混过了几年的人,都可以为你举出一大堆的例子。塞北五娘、江南七怪、南天一鹤、楼霞双仙等等,这些跺脚四海颤,名重一时的黑白两道的高手,一个个都死了,死得非常的安详,脸上还带着容容,或者是坐着,或者是躺着,也许就是那么安详地站着。但是这些人没有一个是活着的,更没有一个是想自杀的.可是他们全都死了,而且死得非常的安详!这些死的人当然不会说话了.他们的身边也没有留下任何的遗书、遗言或遗宇!
  • 作者:司马紫烟
    这小伙子是从芬齐果勒河搭木船下来的,河流发源于高原上的达布逊湖,那只是一个不太著名的小湖泊,可是在一些真正知道它价值的人们心目中,却是一块圣地,因为经常有人在芬齐果勒河的沙岸里,或是河滩的浅沙里,捞到了闪闪发亮的金粒。这小伙子一看就知道是从塔拉尔宫里出来的,因为那条木船是专门为塔拉尔宫的喇嘛们载送给养的,别的人都不准搭乘。但也令人觉得奇怪,因为他是汉人。塔拉尔宫的活佛珠玛大喇嘛最讨厌汉人,也从来不跟汉人打交道,这个汉家的小后生怎么会从塔拉尔宫里出来呢?当他的脚离开了船舷,踏上噶尔穆简陋的码头第一步,就已经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 作者:司马紫烟
    遥望着孤零零地坐落在山坡上的小茅屋,张自新的心就开始不安地跳动着,雄赳赳的步子开始放慢了下来,强壮成熟而挺起的胸膛也就缩了下去,肩上那支五六斤重的木扁担跟两根麻绳忽然变得异样沉重,连早上进城时担满了每头近百斤的干柴时,也没有这么沉重。卖柴的两串铜钱还在怀里揣着,另外连赢带抢的两块整银子,却梗在腰带里而很不舒服。今天的运气很不错,挑着两担柴,在城里转了一条街,就被通达镖行的掌厨师父李歪嘴给买去了,而且价钱很公道,给足了两吊大钱,当时买了米回家就好了,可就是抵不过大统房里滴溜溜直撞瓷碗的清脆骰子的诱惑。
  • 作者:司马紫烟
    除了吕四海自己之外,谁都没有把他看为英雄,因为他身上没有一点英雄的气息,他的行为也没有一丝英雄气概,只有一点,那是谁也无法否认的,他有个绝对英雄的外号飘泊英雄。但这外号是他自己取的。英雄是年轻英俊洒的,他不是。他比一个普通的人高一点,却不够雄壮,稀稀落落的十几根胡子还有长短,眼角经常含着两团黄黄的眼屎,黄瘦的脸皮,细如柴杆的胳臂,以及一副不惊人的外貌与身材,一身有补绽的粗布衣服,一双草鞋,连小孩子都吓不倒,他的胡子长不齐,就是被街上的顽童拨掉的。
  • 作者:司马紫烟
    一个青年从塞外东行入关,为了一个最单纯的原因,要向中原武林中天府八君挑战。那是八名武林大豪,声势之盛,可席卷黑白两道,他一个人、一支剑,没有人相信他能成功。虽然他有着许多离奇的遭遇,得到了一些离奇的人与离奇的帮助,但他的过程仍是十分艰巨的。他爱上了一个不可爱的女人,也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女人。但同时也有一些既可爱又美丽的女郎爱着他、缠着他。在这许多错综复杂的爱情中,他将何取何舍呢?在面对无数的阴谋陷害与无情的屠杀时,他又如何地脱困呢?
  • 作者:司马紫烟
    江湖神秘组织天府,广罗武林奇侠怪杰,危害天下。身怀绝技的侠客水文青,苍天行道,为灭天府行侠江湖,幸遇美丽公主冷寒月。侠骨正气赢得了公主的爱情,二人携手大胜崂山二鸟的惑心功邪术,几经磨难,血刃了雷火天王萧圣,江湖怪杰鬼见愁等武林高手。为寻府宗,冷寒月独闯仰止山庄,计破西藏高僧呼嘉的天龙,天唱魔功及迷魂大法。不料中计身陷魔窟,被药物涣散功力的艳女,胴体毕献,百般受辱后,方知天府,府宗。原来竟是身边的他……
  • 作者:司马紫烟
    杜英豪硬被留在扬州吃刘三公子与柳小英的喜酒,因为柳小英原是属意他的,而刘三公子刘平云却是为了要跟杜英豪别别苗头,把柳小英从江宁劫走,带回扬州,杜英豪根据线索追到扬州,柳小英则与刘平霎相互生情而缔许终身了。当然他们两个人都感到很对不起杜英豪,再三恳求他留下来喝杯喜酒。杜英豪并没有那么好的兴趣,柳小英如是要嫁给他,他会大感头痛,甚至于溜之大吉的,但柳小英嫁给别人,他心中却颇不是滋味,再要他留下来喝酒,他更是兴味索然了。
  • 作者:司马紫烟
    天寒地冻,大雪缤纷,凛冽的北风呼呼刮着,更助长了它的气势。刚刚过了中午,天色就昏暗下来。仿佛已近薄暮。这样恶劣的天气,已经连续了好几天。三天前,雾灵山就为积雪所封,使得想走山路捷径入关的商旅,都被困在了山中的村子里。村子不大,仅几十户人家。而且几乎全是猎户。只有一家开了几代的老茶棚,兼卖简单的饮食,让经过的人可以歇歇脚,打个尖,倒是给人不少方便。
  • 作者:司马紫烟
    一望无垠的大漠,掩盖了历史的足迹。飞沙,落照!马嘶,驼铃!塞上的景色是雄伟的,这一片覆盖千里的黄沙下,曾流传着许多壮烈动人的故事,汉代的李广曾率着华夏的铁骑,将匈奴驱向远远的西方,班超曾在这儿发扬了上国的尊严,张骞曾经将文明点缀了这儿的漠野,玄奘曾经跋涉长途,翻越此地,带给人们一种新的思想境界……此刻,这一片广阔的漠野上却聚满了三山五岳的豪雄,他们来自各个不同的地方,有着各个辉煌的英雄事迹,这些事迹曾是他们以血与汗,经验与苦修,生命与冒险换取而来的……
  • 作者:司马紫烟
    蜀江水碧蜀山青,这是诗人对于天府之国四川的礼赞,西南一带,由于地处荒僻的高原,大部份都是穷山恶水,只有这一块地方得天独厚,物华景秀,成为众所周知的乐园!嘉陵江的水永远是那么蔚蓝,峨嵋山也永远是那么青葱,这地方不仅是佛教的胜地,而且也是武林中圣地!三年前,九大门派在黄山论技,峨嵋的俗家弟子凌无咎以一手风雷剑法与三十六式披云掌力挫群雄,独占鳌头,不但本人赢得天下第一的美誉,即使是峨嵋一派,这些年来,也隐隐有武林霸主之趋势!现在又到了六年较技之期,身居主人的峨嵋这次居然别出心裁,将竞技的项目改为竞力!
  • 作者:司马紫烟
    云淡风高,鸿雁凄楚,正是菊老秋黄的季节!一片萧索,一匹骏马,驮着一个意兴沮丧的年青武士,脚踢在一条荒凉的古道上。晚山暮照,夕阳分外红,更增添了无限的落暮。马蹄声得得地敲着山石,像离人心弦上惆怅的节奏,在晚霞的红光里,他不禁感慨地长吟道:一抹晚天霞,嫣红透碧纱;西风声里哀雁低。正是客愁愁不稳,硫柳外,下归鸦。桃李别君家,霜凄菊已花;五湖遗恨满天涯,欲将心事间流水,水不语,浪淘沙!这是一阔后多令,在他低沉的声调中吟出来,别具一种伤感的意味,长吟甫毕,忽地晚风中送来一阵钟声。
  • 作者:司马紫烟
    可人小筑从没有像今天这样热闹过,门前车马骏骑已经停了一大片了,可是还有着不断的客人前来。这更显得旁边的那些门庭的冷落,也使得那些倚楼含笑的人儿一个个收敛了嘴角的笑,把刻意修饰匀饰脂粉的那一张张美丽的脸拉得长长的,也把那一口银牙咬得格蹦蹦地直响。眼睛里几乎要喷出火来。假如嫉妒的人真能燃的话,可人小筑此刻必定是化为一片灰烬,因为这一条平康里,三十四家乐户,就有三十三对,六十五只眼睛在喷火,喷向了可人小筑。三十三个人,应该是六十六只眼才对,怎么会只有六十五只呢?其中李么儿只有一只眼。
  • 作者:司马紫烟
    两人都很卖劲,剑势加风,攻向瘦龙,这下子心存杀机,瘦龙的情势更危急了,他虽用前蹄踢开了班古的剑;但达瓦西的剑却刺在他的后股上,总算他的感受与反应不慢,旋过身子,前蹄再起,而且张嘴欲咬,狰狞的声势使得达瓦西因畏却步,才使那一剑仅只刺入寸许深而已。负伤后的瘦龙愤怒了,嘶声更烈,口中喷着白沫;低下头,圈起身子,两条腿不住急速地踢出去。速度快,劲力猛,使得班古与达瓦西的剑不易刺进去;但是他们却仗着身形较为灵活,也跟着绕圈子,等待着他的速度慢下来,好拖进来刺出那致命的一剑。
  • 作者:司马紫烟
    夜色,笼罩着扬州城,笼罩着瘦西湖!然而这春风十里的古城,并没有因夜的来临而显得寂静,相反地还更加热闹起来,因为这是一个迷人的城,是一个到晚上更迷人的不夜城!扬州城的富裕是因为它执掌了全国的最优美风景,交通方便,生意兴隆,又是鱼米之乡,人的生命却空虚了,为了填补那种空虚,扬州农民养茧抽丝,大办林牧业兴修水利。于是天下的佳丽都集中到扬州来了,到了扬州,正所谓:烟花三月下扬州。这正是烟花三月的季节,也正是无限温柔的季节。瘦西湖上画舫穿行如梭,丝竹声、软歌声、欢笑声、琴笛声,袅袅绵延,真如仙境一般!
  • 作者:司马紫烟
    每一个怀春的少女,只要见过司马青的,就无法不为他的丰采所倾倒,而偷偷地爱上了他。因为司马青是一个无比的美男子,他朝你笑一下,你就会猛烈地心跳,跟你说过一句话,你会昏过去,如果有幸能让他握过你的手,不!那就是你的不幸了,因为你会为他而终身不再想嫁人,因为你永远不想再让第二个男人再握你的手。这不是渲染,也绝非夸大,司马青一共只握过三个女孩子的手,一个是因为在路上摔了一跤,恰好司马青骑马经过,被他伸手扶了起来,这个女孩子没有许配人家,她进了一座深山的尼庵,在古佛青灯里寄托她终身的相思。
  • 作者:司马紫烟
    夜色,笼罩着扬州城,笼罩着瘦西湖!然而这春风十里的古城,并没有因夜的来临而显得寂静,相反地还更加热闹起来,因为这是一个迷人的城,是一个到晚上更迷人的不夜城!扬州城的富裕是因为它执掌了全国的盐运,扬州人因而很多成了巨商富贾,财富虽使得人生活充实了,相对的,也使人的生命空虚了,为了填补那种空虚,自然而然地趋向于征逐酒色。于是天下的佳丽都集中到扬州来了,男人们耽于醇酒美人的享受,女人们惑于金钱的魔力,点缀了扬州,繁荣了扬州,烟花三月下扬州这短短的七个字,道尽了扬州所迷人的全部因素。这正是烟花三月的季节,也正是无限温柔的黄昏。瘦西湖上画舫穿行如梭,丝竹声、软歌声、猜拳行令、喧笑声,将整个湖面喧腾得十分热闹。
  • 作者:司马紫烟
    烈日当空,万里无云。六伏天的河洛道上,几乎难见来往人马的影踪。除非有十万火急的事儿,谁愿顶着这么大太阳赶路。倏然,远处尘烟滚滚,出现一团红影。乍看似一团火球,拖曳着长长的火焰,激起尘烟飞扬,以那种惊人的速度疾射而来。红影由远而近,逐渐看清是位红衣少女,跨着匹赤色骏骑在奔驰。马儿骏,人更俊俏、艳丽。少女年方十七八岁,一身鲜红紧身劲装,足蹬鹿皮小蛮靴,手执马鞭。鞍旁挂着一柄古剑,黄色剑穗随风飘动,显得英姿撩人。
  • 作者:司马紫烟
    每年例行的聚会,紫骝与青骢总是到得最早的一对,因为它们是当世跑得最快的两匹宝马,总是比其他人早一天到达,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原因。举世闻名的八骏中,它们的脚程虽然常居首位,但其他的马绝不会比它们慢上一天才跑完那三千里长途。最主要的是它们的主人──天马行空龙千里与流星赶月华无双,不仅是闻名当世的情侣,而且也是关中首富,更是这八骏园的主人。他们这对夫妇,不仅慷慨好客,也很懂得享受,更是最晓得如何使每一个客人愉快的主人。
  • 作者:司马紫烟
    时当九月,正是秋染丹枫,香飘金桂的季节。重九,俗例有登高之举。举凡骚人墨客、逸者雅士,都在这一天上三五成群携酒煮茗于名山胜境,或吟哦而遣怀、或高歌以寄情、或凭岩而揽胜、或抱石而独饮……总之,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节日、一个属于雅人的节日,也是一个属于山的节日,更是一个欢乐的节日。东岳泰山为五岳之首,虽然不是最高的山,却是最负盛名的山,故而有登泰山而小天下之说。时值佳节,泰山应该是最热闹的地方,也是游人最多的地方。可是这一年的重九,在登山的路上却冷冷清清,寂无行人!
  • 作者:司马紫烟
    黄昏,日暮,深秋,归鸦飞掠过白杨枝头,树叶大部份已经被秋风扫落了,光秃秃的枝梢间架着一个鸦巢,那三五昏鸦原是要投向巢里的,但是它们才飞到那棵大树附近,就似乎有一种预感。她们的家已经不安全了。一种无形的不安,促使她们毫无考虑地飞高,掠过,远离了那个几经艰辛才筑成的旧巢。这不安是由一个人所引起的,他就站在树下,背负双手,望着晚霞璨丽的西天。他的腰间插着一把剑,他是约了人来决斗的,他所约的对手还没有来到,但一股无形的杀气已经弥漫开来,溶合在空气中。
  • 作者:司马紫烟
    边城。冒险家的乐园,犯罪者的天堂。这个地方平沙无垠,白天,太阳下热得像火炉,能把人都烤焦。入夜,却又冷得能叫人发抖。犯了罪的人被流放到这里,脱狱的重囚逃避在这里;於是这里又形成一个虽有王法而又无人执行的地方。拳头与刀剑形成了法外之法,由拳头大、胳膊粗的执行着。然而,这地方却又出奇地富裕,在河底的沙粒可以淘洗出金子,大的像豆,小的像米。在沙堆里有时能挖到大块的美玉。在草原上有成群的野马,深山中,固然有着吃人的虎狼,-也有着珍贵的红狐、银狐、黄狐,它们的皮毛比黄金都珍贵;假如你懂得采药,这儿更有着无以计数的昂贵药材!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千山万水
    【反套路文,日常轻松。】毕业后,陈默获得亏钱系统,只要亏得越多,他就能获得越多的个人资产。亏钱吗,这件事情简直太简单了。陈默自信的想到,然后直接收购了一家正在亏损的服装厂。可让他没想到的是,那公司里面全都是一群老六员工。看着自己的企业一步步成为世界第一集团,他更是被称作国内第一慈善家,企业家,环境保护家,动物保护协会会长,投资界的天华板,业界内公认的好老板陈默暗暗叹息一声,他真的只是想亏钱而已。又名:【只想亏钱,奈何遇到一群老六员工】【亏成首富:从收购亏损服装厂开始】
  • 作者:冯骥才
    一岁将尽,便进入一种此间特有的情氛中。平日里奔波忙碌,只觉得时间的紧迫,很难感受到\\\\\\\"时光\\\\\\\"的存在。时间属于现实,时光属于人生。然而到了年终时分,时光的感觉乍然出现。它短促、有限、性急,你在后边追它,却始终抓不到它飘举的衣袂。它飞也似的向着年的终点扎去。等到你真的将它超越,年已经过去,那一大片时光便留在过往不复的岁月里了。今晚突然停电,摸黑点起蜡烛。烛光如同光明的花苞,宁静地浮在漆黑的空间里;室内无风,这光之花苞便分外优雅与美丽;些许的光散布开来,蒙依稀地勾勒出周边的事物。没有电就没有音乐相伴,但我有比音乐更好的伴侣——思考。可是对于生活最具悟性的,不是思想者,而是普通大众。比如大众俗语中,把临近年终这几天称做\\\\\\\"年根儿\\\\\\\",多么真切和形象!它叫我们顿时发觉,一棵本来是绿意盈盈的岁月之树,已被我们消耗殆尽,只剩下一点点根底。时光竟然这样的紧迫、拮据与深浓……
  • 作者:一问之
    苏清鱼穿进了一本男频修仙文里。男女主角青梅竹马,而她,是合欢宗的恶毒女配。垂涎男主、痴恋男主,最后一身修为散尽救了男主,还被男主的坐骑给吃掉了。但男主被她救了之后失忆了,彻底忘记了她。苏清鱼:……妥妥一个冤种工具人啊!于是,穿到这段剧情里,苏清鱼扔下重伤的男主,坚定地跑路了。这男主谁爱救谁救吧。远离剧情找个路人甲修炼不香吗?她这一跑,就遇到了一名剑修。剑修名叫沈弃,也不是书里面什么有名有姓的人物,大约就是个平平无奇的路人甲。性情沉默寡言、冷冽高洁……一出现,就引动了她的合欢宗功法。苏清鱼:哦豁。这还不得拿下他!她开始扮演一名清纯无害的小女修。他清冷自持,她坚持不懈,终于,苏清鱼将他给修下了。一起修炼后,沈弃严肃认真地表示要对她负责,带她回宗门。结果进了宗门,她意外看到一名熟人——被她扔下的龙傲天男主不可置信地望向她,眼尾泛红,双拳紧握。沈弃护在她身前,神情冰冷不悦:这是你师娘,怎如此失礼?苏清鱼:……草,看走眼了。这丫居然是男主角师尊。……她只想泡一个路人甲啊!!!————世人皆知,沈临渊年纪轻轻便成了剑道魁首,当世第一剑。然而无人知晓,他本名沈弃。也没人知道,他飞升在即,功法逆行。为了突破境界,他不得不压低了修为,再次前往当年悟道的秘境。在路上,他遇见一名天真纯挚的小女修。朝夕相处中,他第一次为女人心动。他想为她负责,护她一生,带她回到了宗门,想和她结为道侣。她却忽然离开了他,渺无音讯。他找她找疯了。待他终于找到她——少女一袭娇俏粉裙,坐在栏杆上,晃着腿为人解忧:剑修嘛,很好泡的。他们又傻,又呆,演一演就上钩了。回头我写本心得给你……记得来买啊!沈弃:……呵,原来如此。他眸色愈深,神情冷静地将人捆回了洞府。这一进去,便是巫山云雨,许多个日夜不见影踪。——清冷自持剑修x没心没肺小骗子【安利我的完结文:《每晚溜进师尊洞府》】南絮穿进了一本仙侠虐恋文里,成为了龙脉之子,神兽狻猊。书中女主角身为仙家弟子,和男主角魔尊狗血纠缠。而她,恶毒女配,则是魔尊的舔狗。为了魔尊,她潜伏进仙门,成为了女主角的小师妹。她们的师父,正好是女主角念念不忘的病弱白月光——剑仙黎昀。魔尊让她拜师后努力修炼,获得黎昀的信任,方便他借机弄死这个情敌。穿过来的南絮:……舔狗是不会继续当舔狗的,糊弄糊弄算了。魔尊问起来,她就说和黎昀不熟。从此,师尊上课她打盹,师姐练剑她摸鱼。秘境历练她划水,宗门任务她不做。躺平的生活如此快乐,唯一麻烦的是,身为火系神兽,每晚她会因为压制不住体内真火而显出毛球原形。南絮苦恼着,偷偷摸摸,找到了一个蹭空调的地方——剑仙黎昀的洞府。这个病弱师尊身上寒气入骨,她正好把寒气当成冰棍吃,压制体内真火。而黎昀似乎只把她当成误闯进来的小猫,随意她进出。她夜里待在洞府,等天亮了,她就溜走,又变成那个众人眼里毫无存在感的摸鱼小师妹。一切都很完美。直到某天,某个秘境里,她睡了个懒觉。一睁眼,就看到男人垂在她脸颊的墨发,和清冷俊逸的侧颜。身旁,师姐泫然欲泣:小师妹,你为何趴在师父怀里?魔尊红了眼:阿絮,这就是你说的不熟?南絮:……完蛋。她蹭空调翻车了。——剑仙黎昀天纵奇才,名满天下,乃是这一代修仙者中的翘楚。却在一场仙魔大战之中受了重伤,寒气入骨,无法修行,几乎是个废人。为了给他解闷,宗门陆续替他收了不少弟子。他偶尔教授弟子,大多数时候闭关不见。弟子们也心思浮动,各个都想要另攀高枝。日子过得索然无味,他对这尘世也提不起半分兴趣。直到某天,他遇到一名天资愚钝、没心没肺的小徒弟。和一只深夜闯进他洞府的小猫咪。清冷孤僻师尊x摸鱼小毛球徒弟
  • 作者:爱打瞌睡的小黑
    大夏历三六七年,苏白穿越成了大夏皇朝的一个小小狱卒。在这个武者争锋、妖兽横行、邪祟作乱的世界。平平无奇的苏白,察言观色,谨言慎行。然而,一口洗罪鼎,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镇压天火道人十年!获得奖励先天火种诀!镇压妖族金翅大鹏五十年,获得奖励三千剑诀!三百载武道修为!镇压魔女六十年,获得奖励忠贞不渝!……大夏历四六七年,魔尊归来,重修出世,率领魔族大军攻打大夏,大夏皇朝,岌岌可危!何方小辈,竟敢叨扰本座清修?监牢内,苏白缓缓睁眸,只手遮天!
  • 作者:玥玥欲试
    隔壁《宠妃她万般妖娆》已开文...... —— 文案:昭昭天生尤物,艳色绝伦,因生的太过招摇,从小就被扣上了个小狐狸精的帽子,惹的薛家上下不宁,早早地就被送了人,巩固薛家生意去了。 魏临初骄矜尊贵,正是大魏太子。 初见那日她正含着泪,刚被送到了一个都能做她爹了的男人的府上。 凉亭中,纱帐下,魏临初远远地瞧着那娇滴滴小人儿,缓缓地眯起了眼睛,手腕一动,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 第二日醒来,眼泪汪汪的小昭昭便发现,自己换了地方....... 预收文《宠妃她万般妖娆》 蓁蓁是靖国公的掌上明珠,从小就是个晶莹剔透的小美人儿,更是素有京城绝色的美誉。原是在蜜罐中长大的她有着无尽的宠爱,但却被改-朝-换-代狠狠地坑了一把。 皇上昏庸无道,被某人篡位。新帝登基,重用他人,昔日对伪帝兢兢业业的靖国公家被第一个开刀。靖国公更是于他乡一病不起,家门雪上加霜。 然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小蓁蓁发现那篡位的新帝不是别人,竟是她家当年的一个家奴,而自己可是没少虐-待过那位家奴。 ***** 世人都说嬴煜心狠手辣,睚眦必报,得罪过他,死定了。 于是便有人为了取悦他,把夙昔没少跟他作对的国公爷心尖儿尖儿的女儿小蓁蓁献给了他玩乐。 然玩乐着玩乐着....... 一日,有人来报,皇上,靖国公的病好了,不日便会回京,这个老家伙顽固,要杀一儆百么? 男人怀中的香软小人儿听闻一个激灵,瞬时泪眼汪汪地抓住他的衣服,把人抱的更紧了。 嬴煜垂眸眯了她一眼,笑了笑,爹是拘泥了些,不过女儿倒是蛮招人疼的。算了,先官复原职哄哄再说...... 小剧场: 嬴煜最近有些苦恼,常常半夜难眠,一个问题百思不得其解:那小狐狸精的谎言不断,她说她六岁就开始喜欢我,可我明明记得她六岁那年差点没叫人把我的手指掰断了,我是该相信她,相信她,还是相信她呢? 封面图by插画师樂兮大大,感谢樂兮大大 本文已参加科教兴国专题,参赛理由:男主组建船队,拓展海上丝绸之路,与外国发展贸易。 排雷: 1.当世双C,1v1,HE 2.三生三世,一切剧情为了苏爽甜和恋爱服务。 3.主线在第三世,不是开始就甜,有个过程,介意慎入。 专栏完结文推荐: 《君侧红颜》 勾人的小妖精VS禁欲系大灰狼 《东宫侍妾》 貌美小娇妾VS口嫌体正直 《侍婢承欢》 软萌小侍婢VS粗野小将军 微博@玥玥是只懒猫
  • 作者:冬北北
    【预计1.30从第14章开始倒v,看过14-20章的宝贝不要重复买哈】温梨初遇周斯庭的那日,她被亲人抛在陌生野路,她沿着那条长路走了很久很久,某个抬头的瞬间,看到了这条路上的另一个人橙色夕阳将周斯庭的影子拉得细长,她愣了神,不知不觉喊了一声:喂。周斯庭似乎也没想到这条路还有第二个人,他放缓了步调从漫天霞光到月明星稀,温梨始终走在他身后夏夜的风温柔荡漾,心动燎原——再见时,周斯庭是A大附中意气风发的天之骄子,而温梨只是个格格不入的转学生温梨花了无数个夜晚,才在排行榜上和他并肩他们成了不那么相熟的朋友——大学时,温梨酝酿告白,却在朋友圈刷到室友的官宣照片女生歪头靠着的是个戴口罩的帅气男生,那双多情浪荡的眉眼,温梨再熟悉不过了然而告白邮件已经发送,无法撤回谢谢你陪我走过那条路,虽然你不记得了。那夜的长风告诉我:我喜欢你。幸好,她发的是周斯庭早已搁置不用的邮箱连告白,都无人知晓她尝试接触新的人,却在联谊桌上被突然闯入的周斯庭带走温梨从未听过他这般低声下气的乞求:那条路我们再走一遍好不好。这一次,我不会忘。月亮不知道她的恬静皎洁,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月亮。——博尔赫斯阅读指南:1、sc,男女主只有彼此2、暗恋文3、2022.2.15预收文《击中我的心》求收藏~温可桃初见席野那天,是在资助她学习击剑的好心人家里。少女身形细瘦伶仃,套着乡村中学麻袋似的旧校服,手中的花剑破破烂烂。资助人介绍他儿子,你叫他野哥哥吧。少年骨相卓绝,衣着光鲜,矜贵非凡。惊鸿一瞥。温可桃红了脸,她缩了缩前掌开裂的廉价笑脸运动鞋,喊他:野哥哥。席野笑得慵懒恣意:笑口常开啊妹妹。*在席野家住下,温可桃见证了无数女生为席野要生要死。她秉持着被资助人的本分,不敢让少女心事被发现。直到某次被恶趣味的席野灌了杯酒,她假借酒意偷吻了席野。带着试探,蜻蜓点水。席野愣了一下,神情冷肃。他推开了她。*三年后,温可桃在奥运会一举夺冠,成为家喻户晓的国民少女。而当时的席野,早就成为了乐坛最炙手可热的鬼才歌手,作词作曲唱歌无不精通,信手捏来的即兴之作都能扫榜无数。一次晚宴结束,数个男人争着要送温可桃。席野眼看着小姑娘要踏进别人的车,他过去直接将人拦腰抗走,抱进他车里。温可桃眼眶微红地盯着他看,他忍不住掐了下小姑娘白皙脸颊,咬牙说:我白被你叫那么多年野哥哥了?一次狗仔深夜偷拍,拍到了温可桃与一男子在广告拍摄片场的保姆车旁深情拥吻,男子疑似鬼才歌手席野。席野将少女潮红的脸挡住,低头贴在她耳边,坏笑着问:什么时候把我从野哥哥晋升到正经男友啊?天才击剑少女x鬼才浪荡歌手(歌浪荡人不浪荡)
  • 作者:耳东兔子
    高考结束,徐栀成了睿军中学最大的黑马,却没想到,因此她失去了一段爱情。也是在那个夏天,她遇上了陈路周,一个恃帅行凶的混球。然而陈路周一直在找亲生父母,徐栀开玩笑表示,要不我回去问问我爸,说不定咱俩是失散多年的兄妹呢?陈路周叹了口气:要不,咱俩先把衣服穿回去。文案废就这样吧,之前文案太长看着累。冷淡混球&酷妹平淡校园文立意:坚持中国社会主义道路
  • 作者:符古
    地牢里的男人说,最高的山峰上终年覆盖着白雪,十年开一次的雪莲绽放那天,云间会垂下一道天梯。最深的海底下幽暗诡秘,鲛人们却用珊瑚和夜光珠,在万年的铁甲龟背上建造了一座不夜之城。最危险的魔域深处,重伤垂死的最后一条龙没有回归龙墓,徘徊十万年,不眠不休地守护着一扇巨大的白门。——我得去看看。九方听寒这么想着的时候,[叮!修仙地图,为您导航。]*九方听寒一直觉得,穿越就像抽奖,全凭运气。有人开局屠龙宝刀,有人却只有一条狗。而作为天日大陆臭名昭著的疯子家族的二小姐,九方听寒叹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母亲天真无邪道:小听寒小小的模样最可爱了。九方听寒:....双胞胎弟弟们睁着水汪汪的异瞳,伸出手道:二姐姐指甲好漂亮,可不可以给我们呀?九方听寒:?大姐摩挲着手上雪白的骨头,风情万种道:这骨头怎么也比不上小妹的肋骨,小妹将肋骨给大姐可好?一根便行。九方听寒:??大哥眉间满是艳色,摸着她的眼皮轻笑着道:哭起来如此好看,小妹果然是不同的,九方听寒:???高坐阶堂的父亲转着血佛珠大笑:想出去就出去吧!只是别忘了,你始终是九方家的人!*注:1.长篇,欢迎养肥。(建议养肥)设定比较生草,慢热,组队冒险,想写一个充满奇遇与生机的修仙界。2.不咋想写日轻译中的风格,随心而写。以及我对轻小说的定义:一切皆有可能,现实限制不了可能性,存在即合理!所以不管多离谱的能力设定都能写(小声)求个预收:《什么叫物理除鬼啊》这年头,连除鬼都要考公务员了。邵云因为一点小意外光荣成为了国家暗处的守护者,加入了不为大众所知的[灵异鬼怪特殊处理局]。从此吃着公家饭,干着公家事,享用着国家各方面支持,为国家排忧解难,减少由鬼怪引起的国家隐患。可谓是光荣而伟大的完美职业!只除了……时不时有点生命危险外。邵云[棒读]: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义不容辞。*脑子一热加入[特处局]的时候,邵云没想到等待自己的,居然是那么残酷的未来。——007的究极社畜生活就罢了,居然还敢给她搞国际交流比赛???傻缺上司竖拇指:云少,为国家争光就靠你了!邵云:....我的代号是[云韶],再叫错给爷死!!接头的警察小哥:虽然是为了保护学生安全,但咱们还是尽量不要损坏公共设施....或者将损失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邵云:好的警察叔叔,没问题警察叔叔。特处局网络安全部:求求你低调一点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邵云:....抱歉,没睡好不小心将杀人犯和鬼魂搞岔了,下次一定。邵云打爆鬼魂后,擦了一把汗仰望天空,啊,今天也是和平的一天。注:1.不是玄学文。2.只是想写一个普通女大学生罢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