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毒越甜蜜

越毒越甜蜜

作者:湛亮 状态:完本 日期:09-03

啥米?他,月星魂命定的妻子将来会毒死他,不行!他一定要先下手为强,先把她毒死才行!谁知,她不凶巴巴时,笑起来还挺美、挺可爱的,尝起来的滋味也还真不赖,若能品尝一辈子也挺好的……不知为何这想法竟让他心中一震,有种不知所措的、心动的奇怪感觉……耶?心动?他有心动吗?糟了、糟了!他该不会真的陷入命运的泥淖吧?不要啊……「谁要嫁你?你少往自己的脸上贴金!」阳艳歌气呼呼地开骂。他以为自己是谁啊?要她嫁给他?少臭美了!但是,当他二话不说就割腕滴血,只为了替她治疗身上的剧毒时,她真的是好感动、好感动,心儿也怦怦怦……还越跳越快!莫非真教他在神不知鬼不觉中,下了叫作「爱」的剧毒了吧?…

最新更新尾声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湛亮
    这个女人可以再迟钝一点!总是迷迷糊糊的,只把他当成她家隔壁的一根大柱子,闲来没事就爱和他打打闹闹,完全不把他当成一个有血有肉的雄性动物,对他的关爱疼爱加溺爱,当成只是普渡众生的大爱,一点一滴都感受不到他的爱意,他只好先下手为强,一天到晚帮她洗脑你是我的!再将环伺她周遭的大小苍蝇蚊虫驱赶开来,免得稍有不慎,她就会被拐走,还对他说撒哟娜啦;唉~~没想到追老婆比开公司赚大钱还难;看好一个小女人比管理几千几万名员工还累人!偏偏他可以不住豪宅、不开名车、不吃山珍海味,就是无法不去爱她这个比男生还爽朗粗线条的青梅竹马,所以,万能的天神啊!请赐给他越战越勇的力量,尽早成功的把她给娶进门……
  • 作者:湛亮
    这小姑娘半夜潜入他绿波山庄,直闯他房间,竟是为了要找他好好打一场,好在江湖上奠定她大魔头的名号?!可很抱歉,他可没有她的闲情逸致,更何况他有毒在身,已是时日不多,不想浪费多余的体力和她玩这种你砍我杀的游戏,但任凭他苦口婆心说破了嘴,她就是不肯走,还说她有本事可以化去他体内的天下第一毒!这是真的吗?瞧她说得头头是道,他就姑且相信吧!只是,她到底是真懂还是假懂?经由她的灵丹妙药治疗后,他的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还吐血吐了一缸子
  • 作者:湛亮
    她会相中这醉卧楼的老板──千岁,决定和他狼狈为奸,一起进行见不得光的赚钱事业,就是因为他够奸、够诈、够不要脸,只要两人手牵手、心连心,一定可以骗进天下人的银子,可没想到的是,他除了喜欢白花花的银子之外,居然还肖想她的美色,老是用那张笑得桃花舞春风的色脸对著她猛笑,还趁她不注意时,偷走她的初吻!害她……害她心神不宁,头晕目又眩,仿佛掉了一条魂儿似的,就等著他给一个交代,而这家伙却是敢做不敢当,跑得无影无踪。简直是污辱人嘛!尤其不吃男人的亏,他最好别被她找到,否则……
  • 作者:湛亮
    自从那个没品兼不良的小舅——月星魂——把莫怜儿硬塞给南靖璿后,两年来,他天天就只会摆张臭脸对她。可如今细细凝看那胀红娇颜,他忽觉她其实挺秀美可爱的……猛地,他感觉到自己胸中有股澎湃汹涌、几乎要将他给淹没的狂潮汹涌而起,他不解地蹙起眉来……可他却很清楚地明白,那不是温和的亲情,也不是上下有别的主仆之情……难道……会是男女间的浓烈爱情吗?会吗?璿少爷为啥这般瞧她?他那幽深、沉静的黑瞳瞅得人心慌啊……莫怜儿俏脸生晕,因为他光是用那双眼就可以蛊惑人心了。可她只是他的丫鬟而已,她可没卖身给他!但为何只要一想到离开这儿、离开璿少爷,她的心口就一阵阵地绞痛、酸涩,两行清泪毫无原由地潸然落下……那种酸涩痛楚就是爱吗?她爱上璿少爷了?呵……是何时给遗落芳心了呢?到底是何时爱上他的啊……怎她会糊里糊涂地毫不知情呢?
  • 作者:湛亮
    若论当今世上最响当当的人物,莫过於江湖人称的「祥云公子」是也,传说他是位行侠仗义、济弱扶贫、气质出众的翩翩公子,引来崇拜者无数,多少少女、少妇为之倾倒……但在她看来,自家公子实在是吃米不知米价、花钱如流水,身上只要一有银两,不是乱买东西,便是拿去救济他人,最後两人穷得只得餐风露宿,过着「惬意甜蜜」的野外生活……正当两人再次陷入身无分文的窘境时,热情的将军孙子却邀请他们入府一叙?!他俩因着盛情难却,只得大步走入将军府「白吃白喝」,却没想到……天下果然没有白吃的伙食!不但公子被迫充当保镳,不情不愿收了个徒弟,她也因缘际会的找到了生父?!但要她离开公子身边回到生父家,她实在是很不愿意呢,经过十多年的朝夕相处,她早已对公子情根深种,而公子呢,应该也是少不了她吧!不然怎会主动送花表情意,还打算拐她一起「抛父弃徒」,继续逍遥於江湖之中呢?
  • 作者:湛亮
    从小他俩就不对盘,甚至相互在心底立下非我族类,能闪则闪的相处原则,可好死不死的,老天爷偏爱跟他们作对,竟然让她和他成为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同居人?!好吧!既然这是命运的安排,那她当然也没必要太啰唆,就勉为其难与他一起吃、一起住、一起睡……呃!更正,是各自睡在各自的床上啦!她本以为像这样的同居生活一定会很无趣,却没料到事实全然不同──在她的大力抗争之下,他不但乖乖屈服于她的恶势力,还有事没事就会对她表露出关怀与怜惜的伟大情怀,害她一不小心对他改变了既定印象,甚至产生了想把他扑倒的心境,但碍于面子问题,她决定非要让他也对她产生兴趣……
  • 作者:湛亮
    没错,他跟她可是真正的患难之交,交情没人能比!只是任何人问起他俩是怎么认识的,他和她也一样的有默契──抵死不招!开什么玩笑,真要他们老实招认,说他和她是因为狗姻缘而结识,是因为被狗追而被迫送作堆……那他们的面子是要往哪摆?所以他跟她当然得手牵手、心连心,一起坚守秘密!但是当她的初吻被他强夺了去,而他竟然完全没有向她say sorry,还敢坚持那只不过是贴撒隆巴斯罢了,要她别这么计较,这这这……士可忍,孰不可忍,她决定跟他冷战,看看是谁比较厉害?可当他被她恶整,带塞运发挥功力,成为货真价实的衰尾道人时,她却是比谁都还舍不得,忍不住就想对他好些、温柔些,这……莫非就是爱?!一这么想,他们这两个衰人衰事代表立刻决定携手迈向幸福的康庄大道,只不过……带塞该是不会遗传才对吧???
  • 作者:湛亮
    小师叔──拉长了嗓音叫人。哇──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啊……哼!果然……他什么都知道!那就不要怪她心狠手辣,她真搞不懂,为何每次她好好的询问小师叔每一件事,他都不肯老实说,非要逼她变脸,海扁他一顿,他才肯乖乖招供呢?什么叫做‘神奇传统’?快点告诉她,她可是充满了好奇──要是真如她内心所想的,或许她就不必再隐藏她那初开的情窦了说。而小师叔果然对她直言不讳,详详细细的将他们那不够正派的门风说了一遍,害她忍不住肖想著:既然已有前两代掌门开此无视礼教的逆伦之风,那她可就依凭有据,没人有理由可以阻止她与小师叔谈乱爱了啊!再说,这可是师门传统呢!只是突然蹦出来的小师叔的另一个亲戚会不会太爱管闲事啊?干嘛要搞破坏,让她爱不了她最喜欢的小师叔呢???
  • 作者:湛亮
    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这句话用来形容她的境遇,到底适不适合呢?她虽然不敢百分百确定,但很明白一件事──当年要不是她一时兴起,要不是她鸡婆想多管闲事,更要不是她的好奇心太强,没事就爱凑热闹,那她绝对不会替自己惹上这么个大麻烦,让自己身后从此多了一条根本就不属于她的影子!唉~~那人不但追她千遍不厌倦,还日也追、暝也追,好像他跟她有著什么不共戴天之深仇大恨似的,可……追根究柢,那件事明明跟她风马牛不相干,更何况,当他终于解决掉那件事后,她跟他就算是恩断义绝,不再有牵扯,他他他……干嘛还是对她穷追不舍啊?莫非真的是被她的美色所吸引?还是真如传言中所说,他俩天生就该被送作堆???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路非
    腹黑女主,强大绝色,仙逆天下!她是将军府嫡女,天生废柴,一朝惨死,眼眸再次睁开,她是21世纪的王牌武器代号L!神魔同体,天地不容?不怕,她有大boss做相公,还有神兽当小弟。当腹黑轻狂的她,遇到风华绝代的他,弑神之刃,挑开他衣服,轻薄放肆,没想到却惹了一只天底下最尊贵的无耻之徒
  • 作者:桐华
    在基因决定生死的未来世界,寻找至死不渝的爱情——随着地球环境恶化、能源枯竭,人类不得不走向星际。生死存亡时刻,基因研究的大门被彻底打开,人类为了获取更强壮的体魄、更强大的力量、更多的生存机会,对自己的基因进行了改造。随着时间流逝,各种修改过的基因彼此交融,潜藏在基因内的问题渐渐浮现,人类才发现基因修改在增加生存机会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毁灭性的问题。那些因为融合其他物种基因而获得异常力量的人群,被叫作携带异种基因的人类,遭受到越来越严重的排斥。尤其是那些外在体貌和人类有异的族群,被轻蔑地叫作异种。一个基因纯粹却没有记忆的女子和携带异种基因的男人相遇,他们的爱情能走多远?
  • 作者:停止梦游
    【《偷偷靠近一点点》已出版上市,各平台均有售】 追随他的步伐,只为圆满从小的心愿。 两块石头又怎样?两座山她也得拿下。 失足少年vs锦鲤少女 注:陈维砳(le) wb:Alice停止梦游
  • 作者:翡尼
    【下本开《兔子风》,vb:@翡尼】林软星乘坐长途大巴回乡祭祖时,遇到车祸。昏迷之际,她好像看见,是儿时的玩伴裴响背着她下了山。-恰遇春季山洪爆发,出山的路被堵住,林软星不得不继续在山中停留。被困的三个月里,林软星的脾气愈发暴躁,每天都很烦。她讨厌这里的一切,村里的老人无趣,这里的小孩无礼,连个可以聊天的人都没有。她最讨厌的人当属裴响。他是个聋子,不管她怎么发脾气,他总是笑着看她,眼睛亮晶晶的。不管她走到哪里,他像只跟屁虫似的,总是跟着她。林软星皱着眉头冲他大喊:别跟着我,我讨厌你!回头却看见他亮着一双眼睛,澄澈且深情,透着无辜却又愉悦的光芒。于是她更生气了。后来,林软星每次看见天上的繁星,总会想起他那双眼睛。亮晶晶的,像星星那样沉默又明亮。爱慕虚荣落魄小姐X沉默寡言卑微忠犬,男主先天耳聋,治不好救赎文,HE---下一本写《兔子风》,求预收~宋烟希在家门口遇到了个小学生。个头只到她肩膀,皮肤白皙,眉眼清秀,穿着校服,背着书包,一本正经跟她说:宋烟希,我是你男朋友。宋烟希不禁笑出声。她摸了摸小男孩的头:小朋友,我男朋友三年前就死掉了诶,下次搭讪编个更像样的理由哦。-陈若礼脑海中凭空冒出许多记忆,里面有他和宋烟希生活的点滴。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雨天看电影……他仿佛做了个梦,梦里的那个男人也叫陈若礼。他找到宋烟希的住处,却被她牵着手跟姐妹们介绍:啊,这是一位可爱的弟弟。姐妹们纷纷笑着捏他脸,他却皱眉看向宋妍希,认真纠正:宋烟希,我不喜欢你叫我弟弟,你应该叫我哥。宋烟希发现,小朋友的行事作风越来越像那个男人。他不仅知道他们曾经的每个细节,甚至连她背上的痣都一清二楚。可眼前这个小朋友,真的是他吗?可爱明媚笨蛋美人x冷面早熟高智商小狼狗,年龄差6岁,HE。时间穿越大法,恋爱在成年后,养成系被反扑。
  • 作者:锄夕
    【全文完结】 徐士景对于突然多出来个便宜表妹没什么不适应的,反正这表妹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会看账本,还通岐黄。知道她是心悦于自己的时候,徐士景就更舒坦了,不仅能够放心压榨,还能轻松拿捏,美哉! 可是,谁来告诉他——为什么她转头就答应了青梅竹马的求亲! 辛越:你也知道陈衍向来谨慎,不假意应允,如何能深入探查?这不是两人的共识吗? 徐士景冷笑:是呀,你可真聪慧。 过定前一天,他毁了陈衍的生辰贴。第二天两人的婚事以八字不合告终。 出征前,他发现母亲在给她相亲,她还煞有其事的在帘后相看 。 徐士景:怎么?是庄中事务不够多,账本不够看,着急嫁出去给别人处理中馈了? 你也快议亲了,府里有我这么个表小姐也不像话。我若觅得佳婿,于你也是一大助力。辛越还一脸认真的询问他,是想要军中的助力,还是朝堂上的。 徐士景恶狠狠:好!你可真懂事。 第二天,他把行李和人一起打包了带到边疆。 凯旋回朝时,金銮大殿上,战功赫赫的边疆战神定远候府世子徐士景求了一道圣旨,不为高官厚禄,不为加官进爵——求陛下为臣赐个婚! 新文《听说你我青梅竹马》更新中 慕言穿成了国公府的大小姐很是懵逼。 带兵打仗?她上辈子连杀鸡都不会! 外交谈判?她上辈子连演讲都没有! 成亲生子?她上辈子还是认识几个渣男的。 不过这个青梅竹马的未婚夫真让人心动啊!除了不时傲娇和口是心非,不仅熟记自己的各项爱好,还对自己有求必应。 这种二十四孝男友真不知是哪位神仙大佬养成的。 ——哦,是我自己。 竹马:咦,你的穿越后遗症又来了。【内心疯狂憋笑中】 这是一个姑娘以为自己刚穿越,实际穿越好多年的故事。
  • 作者:米歇尔·福柯
    这部著作是对知识的清洗和质疑。 它把自然的一个片断交还给历史,改造了疯癫,即把我们当作医学现象的东西变成了一种文明现象。……实际上,福柯从未界定疯癫;疯癫并不是认识对象,其历史需要重新揭示;可以说,它不过是这种认识本身;疯癫不是一种疾病,而是一种随时间而变的异己感;福柯从未把疯癫当作一种功能现实,在他看来,它纯粹是理性与非理性,观看者与被观看者相结合所产生的效应。 疯癫不是一种自然对象,而是一种文明产物。没有把这种现象说成疯癫并加以迫害的各种文化的历史,就不会有疯癫的历史。米歇尔?福柯,20世纪极富挑战性和反叛性的法国思想家。青年时期就学于巴黎高等师范学校,以后曾担任多所大学的教职。1970年起任法兰西学院思想系统史教授,直至逝世。 福柯振奋多多数研究致力于考察具体的历史,由此开掘出众多富有冲击力的思想主题,从而激烈地批判现代理性话语;同时,福柯的行文风格具有鲜明的文学色彩,讲究修辞,饱含激情,这也是他在欧美世界产生巨大影响的一个重要原因。
  • 作者:子澄
    他可是个年轻有为的知名建筑设计师耶!这小妮子竟敢叫他\\\\\\\"大叔\\\\\\\"?而且这个伶牙俐齿的恶女,还常常恐吓说要插爆他的双眼?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这\\\\\\\"粗暴女\\\\\\\"突然摇身一变,变成一个老是害他鼻血狂喷的性感女神--虽然她依旧不按牌理出牌,说话总是没大没小的,但对他而言,却有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致命吸引力……为什么?
  • 作者:万家灯火
    五年前,江扬命悬一线,与神秘老人达成交易,学成归来,帮他报仇。五年后,老人命悬一线,给江扬下毒,让江扬在他死前拿仇家的脑袋来换解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