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春

十八春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3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最新更新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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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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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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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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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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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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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完结,番外不定期更哦~~夹带私.货预收《拥芙(重生)》《九千岁的小青梅》求收藏乌游雪天生艳骨,娇媚绝艳,被皇帝封为美人。侍寝夜,皇帝意外暴毙,乌游雪被牵连,临近殉葬。为生,乌游雪冒死见太后,却碰上那位俊美无俦、冷淡漠情的新帝谢嘉澜。原以为前路无望,岂料谢嘉澜竟开恩赦免了她,甚而加封她为太嫔。不久,她欲意离宫,偏此时被新帝召见,得知其病症,日夜诵经。新帝病症好转,乌游雪却陷入困顿,照此下去,恐新帝不会放走她。最后,乌游雪无奈取其下策,遂勾引谢嘉澜,引其反感。乌游雪身姿曼妙,一双含春光秋波的媚眼看向新帝,试图栽进他怀,楚楚动人。新帝嫌恶,飞速躲开,漠然道:乌太嫔,自重。小经波折,乌游雪目的达成,满心欢喜出家,以为两人不会再见。哪想她与情郎私会时,谢嘉澜却带兵骤然出现......*男主版文案:谢嘉澜生平最厌容貌媚俗的女子。可那日,乌游雪一身素衣跪地,但难掩玉骨冰肌,娇媚天成,他明明该不屑一顾,厌恶至极,却忍不住看她。一时被色所迷,松了口。此后,谢嘉澜愈发不喜乌游雪。他看不起她,不过一个卑贱妖媚的女子,即便她是一味好药,那又如何?谢嘉澜冷静压下躁意,仁慈地选择放走她。直到得知乌游雪与人私授之事,目睹有情人的亲密。谢嘉澜再绷不住冷静表皮。他眼神阴鸷,血液滚烫,浑身叫嚣着要攫回乌游雪,折断她的腿。【小剧场】昏暗内殿,烛光跃动。谢嘉澜紧紧抱住乌游雪。他低下头,入目是乌游雪那副强忍折辱的啜泣样子。谢嘉澜喉结滚动,不由擒住她脆弱的下巴,凑近唇,嗓音透哑:你告诉朕,你还想勾引谁?外面还有几个姘头?他嗤一声:你有多少,朕便杀多少。@封面来自碧水神仙咕咕,太好看啦?),呜呜呜,忍不住用。排:1.男主强取豪夺+冷漠偏执的疯子;女主坚强娇媚,绝世美女。2.双洁。3.练笔,笔力有限4.古早狗血她逃他追(?),看我发挥,么么啾。5.架空,勿考究~6.防盗80,后面依次递减。————分割线————夹带广.告预收《拥芙(重生)》我爱你们~崔芙是洛阳勋贵崔家嫡女,生得方桃譬李,琼花玉貌,性子骄纵任性。直到假千金身份被戳穿。天之娇女跌落泥潭,被曾经的亲人漠视,后来还被未婚夫送人,成了笼中雀。一朝重生,崔芙收敛性子,在真千金入府时未再大吵大闹,她只求平安顺遂,留在崔府,退亲再寻门好亲事。思前想后,崔芙决意去求日后位及丞相的哥哥崔琅的庇护。崔琅是崔家嫡长子,为人清雅谦和,温润如玉,怀瑾握瑜,乃世家郎君楷模。只是身体羸弱,有不足之症,常在静院中养病。那日,一袭红衣的崔芙迎风而来。崔琅淡淡看这个与他关系疏离的妹妹。只见女郎楚楚望他,欲说还休,微启娇艳欲滴的唇:哥哥。.不久,崔芙成功退亲,与崔琅关系亲密,她享受崔琅无止境的宠溺与包容。崔芙开始选如意郎君。只是一连多位天之骄子,到谈婚论嫁时便接连出岔子,亲事告吹。后来,崔芙察觉端倪,搅乱她亲事的人可能是亲自为她择夫的哥哥。而且她发现,前世禁.锢她的人大概是崔琅。崔芙害怕极了,她不想重蹈覆辙,便急匆匆与一位郎君定情。可出嫁前夕,崔芙却无故失踪。.从得知崔芙身世,崔琅对崔芙的心思便慢慢变质。.崔芙失踪前夜,她来到崔琅院子,决定告别。看着妹妹脸上不加掩饰的喜悦,崔琅想——这是他珍视的妹妹,骄纵造作,别人能忍受她的小性子?他能拱手送人?忍受让她被不相干的人染指?一想到妹妹要与人同床共枕,崔琅眼神倏然暗沉。他唇角勾起,笑意渗寒,敛尽眼中的占有与疯狂。他拉崔芙入怀,淡笑:妹妹,你看看我。你乖一点,选我不好吗?他挑起她的下巴,指背柔情而眷恋地摩挲她的脸,危险轻笑:你只能嫁给我。#妹妹,只有哥哥才配得上你##哥哥与妹妹天生一对#PS:含强取豪夺,宠妹,1V1架空,身心唯一。伪兄妹,开局即无血缘关系。娇纵体软小美人&温润伪君子哥哥是表里不一病美人,属性病娇。————分割线————夹带广告《九千岁的小青梅》青梅竹马小甜文。
  • 作者:程惊堂
    安页死后穿成了一只萨摩耶,主人是国家稀有动物收容所的所长。 心安理得躺平的安页每天就知道吃吃喝喝,溜达睡觉,过上了上辈子梦寐以求的咸鱼生活。 直到有一天,所长捡回来一只稀有的北极地雪狼。 雪狼受了重伤,还不吃不喝,所长怀疑雪狼得了抑郁症,于是就把安页送到雪狼身边当陪伴犬。 安页很兴奋,养一只雪狼诶!超酷的好吧! 只是这狼过分高冷,安页只好使劲浑身解数攻略它。 终于在安页的不懈努力下,雪狼身体好了起来,很快就恢复成威风凛凛的模样,并且还特别黏狗,吃饭要和安页一个盆里吃,睡觉要抱着安页睡,还要每天几次地给安页舔毛。 安页能怎么办,自己养的狼只能自己宠。 然而它没想到的是,有一天它会看到一艘飞船停到收容所,它撸了许久的雪狼居然变成了一个身高一米九的银毛大帅哥! 帅哥把懵逼的安页抱进怀里,告别所长,带它坐着飞船来到了一个奇怪的星球,这个星球上居住的都是兽人族,而雪狼就是帝国的新王。 安页,一只曾经是人类现在是耶耶的小狗,也一跃成为了皇亲国戚!更酷啦! 只是在呼吸久了兽人星的空气后,安页居然变回了人类!!! 而那位年轻的帝王,看着自家耶耶的人形,眼神逐渐不太对劲了...... 【注】 灵感来源是可爱的小天使陪伴犬们~ 1v1,he,可爱小甜饼,睡前故事
  • 作者:洛邑三十六朝
    蓝星消失,100亿人同时进入到了龙神星,全民海战开启。天选之子林牧获得了超级卫星探测器。别人还在搜寻第一口食物的时候,林牧的食物都已经堆满了仓库。别人还在为了升级船只而努力时,林牧的第一艘船已经出海了。别人的武道刚刚开始入门的时候,林牧就已经开始称霸这个世界了!超级卫星探测器,先人一步,你值得拥有!——世界之王林牧。
  • 作者:冥冬风月
    被主神家的熊孩子砸死了,聂宇被迫转生平行世界。本以为可以靠着了结因果得来的破界珠,遨游诸天,携美同行,来一段肆意都市的传奇之旅。没想到自己的大学同学,一个叫叶凡,一个叫庞博!那么问题来了:开局穿越到超级危险的遮天世界,肿么破!?聂宇答:既然这命运不公,那就和他苟到底!先给自己订个小目标,比如去拙峰拿个九秘啥的!主角在前,大帝之位不敢求,当个至尊不敢惹的另类成道者也是很美好哒!